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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战国中期魏国兵器资料的综合考察可以看出,魏惠王时期的铭文中开始出现了纪年数字,当时"地名"、"地名+库(府)"、"工帀+冶"和"令、工帀、冶"等不同形式的制度并存,监造者中既有都城(安邑、大梁)的司寇,也有地方县邑的令、啬夫。可见魏惠王时期是战国中期魏国兵器监造制度的重要过渡阶段。文中对战国中期多件魏国兵器的断代提出了新的意见,文末列有战国早中期魏国兵器表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