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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失业保险就其目标定位和运行状况看,基本还是一种“生活保障型”的失业保障制度,其“再就业导向”功能明显不足,甚至严重缺失,难以适应我国劳动力市场不断攀高的失业人口的压力。必须进行制度设计理念的转变和功能调整,按‘就业是最好的失业保险’原则,重构以促进失业者尽快就业和鼓励企业扩大雇佣、稳定就业为导向的“就业保险型”失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