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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是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为一体的经济不发达省份,少数民族人口占1/3。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科技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科技进步,是全省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云南省科技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全面落实《云南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依托有关科技计划和专项工作,积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进步,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