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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业是陆良县农村经济收入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经济途径。2011年全县出栏生猪135.5万头,畜牧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已超过50%。为调动农民养殖能繁母猪的积极性,加快母猪补栏速度,促进陆良县以"滇陆母猪为主"的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自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能繁母猪补助和保险政策,大大调动了养殖户的积极性。据统计,到2010年底陆良县发展饲养生产母猪60头以上的滇陆猪扩繁场63个,万头猪场4个。为搞好规模化养猪提供参考,对陆良县的规模养殖场(户)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