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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资产转移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拍卖中合约设计与执行的实际,从理论上扩展了资产转移模型,得出只有潜在进入企业的成本优势大于资产转移的转移成本时,潜在的进入企业才会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的结论,并针对城市轨道交通洞体轨道与车辆运营分离下特许经营合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政府要将资产转移费用作为合约管制的重要内容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