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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湖北省23家合作社的调查资料,对合作社的治理结构现状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合作社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次数少或者不召开;理事会成员基本由核心成员构成,部分合作社理事会产生方式不合法;合作社决策权集中在理事长或理事会,农民丧失话语权;监事会形同虚设,合作社监督流于形式。由此提出,应该加大《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健全产权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制度,加强合作社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