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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强调,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涵盖一二三产业,其既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也应是金融服务所支持的重点。
可以预计的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和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村经济社会结构以及农村金融市场都将发生巨大变化。
如此便须各级政府及时创新政策,优化人才队伍、调整服务策略,以满足日新月异的“三农”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新天地
毋庸置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方面离不开金融服务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其也将为农村金融开启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看待:
首先,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是将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公共服务,而以上工作均亟待金融血液的大量注入。
其次,随着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壮大,从前农村的“死”资产资源有望被大量盘活。如此,即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来已久的“三农”抵押难题,也为金融机构把握风控增添有效“筹码”。
再者,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或发生巨大变化。可以预见,未来农村、农业将从单一生产转向高度融合发展;农业在延长自身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的同时,还将渗透到产城融合,并带动建立一批宜业宜居的美丽农业强镇,进而推动城乡融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融合的过程并非单纯的物理叠加,一定程度上还会发生“化学反应”,催生一批更适应现代经济、金融体系的“三农”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并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和增强发展动能,加快农业农村两个现代化的步伐。
如此背景下,“新三农”既是金融服务的短板,也或将成为其“跑马圈地”的蓝海所在。
四个精准
新型农业经济背景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三农”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也随之改变。
如此,金融机构若想真正深耕农村、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实现商业的可持续发展,则须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改变固有经营理念,并提升广大农民群体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其一,产业选择须精准。金融机构既要着眼传统种养业,更要关注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
一方面,我国种养殖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其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均需要信贷资金的助推。
另一方面,近年来兴起且具备较高附加经济价值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如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其对资金依赖程度更高,投资收益更可观,应是金融机构重点关注领域。
其二,服务对象要精准。既要满足小农户的需求,更要支持规模型新主体的发展。对于务实勤劳、诚实守信的个体农户,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小额信贷或通过龙头企业产业链带动等方式解决其融资需求。
与此同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正日益成为我国农业生产主力军的新型经营主体。该群体生产经营能力较强,应是农村金融市场的潜在优质大客户,但目前普遍面临融资难、投保需求难以被覆盖等问题,金融需求亟待解决。
其三,金融服务模式要精准。既要提供精准到位的专项产品,更要开展“一条龙”的综合服务。农村金融不同于工商金融、城市金融,产品不宜简单“移栽”,而需更具针对性的设计、完善产品,让其更接“乡土气”。
比如要完善细化专业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让农民贷得到、贷得起;定制设计可保成本、保价格、“保得住”、“赔得到”的保险产品;还要研究向农民提供信贷保险、理财服务以及投资顾问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其四,信息对接要精准。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同时,搭建有效的供需对接桥梁。
2017年农业部开发运营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通过主体直连、信息直报、服务直通、信息共享,向金融服务机构精选推送优质规范经营主体有效需求,为新型经营主体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补贴等服务。
目前已有59家金融机构入驻,提供信贷保险产品达98款。下一步,农业部会将全国范围内数百万合规的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该系统,并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两个强支撑
新时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除了需要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具体上,需要政府从政策创新和人才培养两大方面为金融服务农村战略奠定有力基础。
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撬动的杠杆支撑作用。
从我国特殊国情分析,目前财政资金是撬动金融支农的一把金钥匙,要想解决好农村金融问题则须充分运用好财政杠杆。
近年来,农业部联合相关部门致力于探索财政补贴政策与金融工具的结合使用,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比如,2015年,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银监会共同建立了全国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由财政注资400余亿元。进入全面运营以来,该体系已为380余亿元的信贷服务提供了担保。
2017年9月,在首届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高峰论坛上,农业部发布了金融支农创新的十大模式。十种模式均是近年来各地方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共同探索并解决农村金融难题的实践成果。
星星之火要成燎原之势,新时代农村金融的有力发展还亟需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政策创新支持。
另一方面,强化人才团队的支撑,加快培养政府、金融机构既懂农业又懂金融的人才团队是破解农村金融难题的关键。
大到制度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小到產品服务创新,都需要大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金融工作者。这应是政府与金融机构下一步发力的重点。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空间巨大,如此的市场既需要金融机构的耐心耕耘,也需要其深入挖掘兼顾农民利益与商业可持续性的运营模式。
(摘自《财经国家周刊》2017年第26期。作者为农业部财务司司长)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也强调,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涵盖一二三产业,其既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也应是金融服务所支持的重点。
可以预计的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和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村经济社会结构以及农村金融市场都将发生巨大变化。
如此便须各级政府及时创新政策,优化人才队伍、调整服务策略,以满足日新月异的“三农”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新天地
毋庸置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方面离不开金融服务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其也将为农村金融开启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看待:
首先,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是将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公共服务,而以上工作均亟待金融血液的大量注入。
其次,随着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壮大,从前农村的“死”资产资源有望被大量盘活。如此,即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来已久的“三农”抵押难题,也为金融机构把握风控增添有效“筹码”。
再者,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或发生巨大变化。可以预见,未来农村、农业将从单一生产转向高度融合发展;农业在延长自身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的同时,还将渗透到产城融合,并带动建立一批宜业宜居的美丽农业强镇,进而推动城乡融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融合的过程并非单纯的物理叠加,一定程度上还会发生“化学反应”,催生一批更适应现代经济、金融体系的“三农”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并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和增强发展动能,加快农业农村两个现代化的步伐。
如此背景下,“新三农”既是金融服务的短板,也或将成为其“跑马圈地”的蓝海所在。
四个精准
新型农业经济背景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三农”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也随之改变。
如此,金融机构若想真正深耕农村、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实现商业的可持续发展,则须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改变固有经营理念,并提升广大农民群体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其一,产业选择须精准。金融机构既要着眼传统种养业,更要关注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
一方面,我国种养殖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其提升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均需要信贷资金的助推。
另一方面,近年来兴起且具备较高附加经济价值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如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其对资金依赖程度更高,投资收益更可观,应是金融机构重点关注领域。
其二,服务对象要精准。既要满足小农户的需求,更要支持规模型新主体的发展。对于务实勤劳、诚实守信的个体农户,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小额信贷或通过龙头企业产业链带动等方式解决其融资需求。
与此同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正日益成为我国农业生产主力军的新型经营主体。该群体生产经营能力较强,应是农村金融市场的潜在优质大客户,但目前普遍面临融资难、投保需求难以被覆盖等问题,金融需求亟待解决。
其三,金融服务模式要精准。既要提供精准到位的专项产品,更要开展“一条龙”的综合服务。农村金融不同于工商金融、城市金融,产品不宜简单“移栽”,而需更具针对性的设计、完善产品,让其更接“乡土气”。
比如要完善细化专业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让农民贷得到、贷得起;定制设计可保成本、保价格、“保得住”、“赔得到”的保险产品;还要研究向农民提供信贷保险、理财服务以及投资顾问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其四,信息对接要精准。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同时,搭建有效的供需对接桥梁。
2017年农业部开发运营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通过主体直连、信息直报、服务直通、信息共享,向金融服务机构精选推送优质规范经营主体有效需求,为新型经营主体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补贴等服务。
目前已有59家金融机构入驻,提供信贷保险产品达98款。下一步,农业部会将全国范围内数百万合规的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该系统,并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两个强支撑
新时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除了需要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具体上,需要政府从政策创新和人才培养两大方面为金融服务农村战略奠定有力基础。
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撬动的杠杆支撑作用。
从我国特殊国情分析,目前财政资金是撬动金融支农的一把金钥匙,要想解决好农村金融问题则须充分运用好财政杠杆。
近年来,农业部联合相关部门致力于探索财政补贴政策与金融工具的结合使用,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比如,2015年,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银监会共同建立了全国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由财政注资400余亿元。进入全面运营以来,该体系已为380余亿元的信贷服务提供了担保。
2017年9月,在首届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高峰论坛上,农业部发布了金融支农创新的十大模式。十种模式均是近年来各地方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共同探索并解决农村金融难题的实践成果。
星星之火要成燎原之势,新时代农村金融的有力发展还亟需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政策创新支持。
另一方面,强化人才团队的支撑,加快培养政府、金融机构既懂农业又懂金融的人才团队是破解农村金融难题的关键。
大到制度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小到產品服务创新,都需要大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金融工作者。这应是政府与金融机构下一步发力的重点。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空间巨大,如此的市场既需要金融机构的耐心耕耘,也需要其深入挖掘兼顾农民利益与商业可持续性的运营模式。
(摘自《财经国家周刊》2017年第26期。作者为农业部财务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