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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这既是我国扶贫开发进程中制度性的改革,也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紧密相关,更对我国打赢扶贫攻坚战至关重要。
在5月10日举行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国霞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就中外媒体关于《意见》中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本刊就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编辑。
刘永富指出,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在抓落实方面进行了紧锣密鼓的安排部署。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是我国扶贫开发的制度性重大改革,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重要内容,对集中使用帮扶资源,确保按期退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贫困退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攻坚目标。
媒体:刘主任您好!请问贫困县“摘帽”之后,是否还会执行目前对贫困县的考核、约束和监督等相关方面的制度?
刘永富:贫困县“摘帽”以后,绝大多数政策都会继续保持一段时间,中央已经在《决定》里明确了,贫困县“摘帽”以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扶持政策不变,“摘帽”以后还有2%、3%的贫困人口,还要继续扶持,财政支持政策、脱贫攻坚的责任、考核办法、约束机制、贫困县领导班子的稳定等政策,原则上保持不变,特别是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都不能撤,要继续稳定一段时间,把该做的工作继续做完。不仅是贫困县“摘帽”以后政策不变,就是贫困户脱贫以后,政策也要继续支持一段时间,保证能够做到稳定脱贫,要帮助他们建立和打通依靠其自身劳动稳定增收的一些渠道和办法。
媒体:《决定》指出,中部地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就可以退出了,这个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刘永富:这个标准经过了反复研究,总结了地方经验,参考了国际惯例,请苏国霞女士做详细说明。
苏国霞:这个标准确实如刘永富主任所讲,首先,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总结了地方的经验。从目前的情况看,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还比较高,用建档立卡的数据,贫困县平均贫困发生率为17.3%,贫困村为16.9%。我们做了测算,如果到2020年所有中部县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下,西部降到3%以下,全国只剩下800万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医保、农村五保和养老保险等措施,就能够确保这部分人到2020年收入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生活水平。其次,总结了各地经验。我们到各地调研,各地也在纷纷制定脱贫标准,大概也是这样的水平,当然也考虑了区域差距问题。总体看,中部要求稍微高一点,西部贫困面大一点困难一点,要求稍微宽一点,到3%。第三,参考了国际标准。从各国减贫的经验看,一般一个标准下的贫困人口降到3%左右的时候,就很难通过开发的措施来解决贫困问题,需要用保障的措施兜底。
媒体:对于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提前退出还有奖励问题,将如何防止地方为了政绩,由争先“戴帽”变成争先“脱帽”?
刘永富: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目前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在一些地方确实发现了这种现象。但是,不能因为以前要政策、要补助,就把农民算成贫困户,现在要求脱贫“摘帽”了,要政绩,就把穷人都算出去。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和蔓延,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要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真抓实干,真帮真扶,通过各方面的措施让这些穷人增加收入,增长能力,建立稳定增收的渠道。这是责任,不干不行,不干就要问责,不真干也要问责。
第二,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标准和程序,既要防止急躁症,又要防止拖延病,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第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贫困县、贫困户的退出进行考核。另外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各方面人士,开展第三方评估,查验退出准确度,确保退出结果经得起检验。看脱贫成果是不是真的,能不能经得起检查。
第四,加强督查巡查和追究问责。对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依纪依规追究问责。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虚报政绩的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媒体:在基层采访的时候有这种感觉,地方的积极性都很高,对扶贫工作也很重视,但是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还差点。现在,贫困退出机制的政策时间表已经明确了,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方面,国家层面有怎样的考虑?
刘永富:如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是非常实际,也非常重要的问题。贫困问题是长期历史形成的,虽不能怪谁懒谁笨,但也确实有自己努力与否的因素。如果不把群众发动起来一起努力,光靠“送”,长期下去就会形成“等、靠、要”的思想。我们提倡发扬勤劳致富的传统,老百姓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改变命运,过上好日子,实现人生的价值。但同时,也要综合施策,一方面政府要进行政策调整;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脱贫发展,让他们不仅有想法,而且有办法,向往美好的生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脱贫致富。过去是“救济式”的扶贫,送钱、送物、送树苗、猪崽、羊羔,有人说是“年年扶贫年年贫”。现在,我们必须要改变观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所以,国家政策是真干真支持,大干大支持,少干少支持。如现在做的扶贫小额信贷,有项目才放贷,五万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金融机构按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全额贴息。如果没有项目,就享受不到这个政策。此外,还要发挥政治优势,加强村“两委”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优势和能力,带动贫困村快速脱贫,稳定增收。
在5月10日举行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苏国霞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就中外媒体关于《意见》中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本刊就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编辑。
刘永富指出,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在抓落实方面进行了紧锣密鼓的安排部署。建立贫困退出机制是我国扶贫开发的制度性重大改革,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重要内容,对集中使用帮扶资源,确保按期退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贫困退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促进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的攻坚目标。
媒体:刘主任您好!请问贫困县“摘帽”之后,是否还会执行目前对贫困县的考核、约束和监督等相关方面的制度?
刘永富:贫困县“摘帽”以后,绝大多数政策都会继续保持一段时间,中央已经在《决定》里明确了,贫困县“摘帽”以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的扶持政策不变,“摘帽”以后还有2%、3%的贫困人口,还要继续扶持,财政支持政策、脱贫攻坚的责任、考核办法、约束机制、贫困县领导班子的稳定等政策,原则上保持不变,特别是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都不能撤,要继续稳定一段时间,把该做的工作继续做完。不仅是贫困县“摘帽”以后政策不变,就是贫困户脱贫以后,政策也要继续支持一段时间,保证能够做到稳定脱贫,要帮助他们建立和打通依靠其自身劳动稳定增收的一些渠道和办法。
媒体:《决定》指出,中部地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西部地区降至3%以下就可以退出了,这个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刘永富:这个标准经过了反复研究,总结了地方经验,参考了国际惯例,请苏国霞女士做详细说明。
苏国霞:这个标准确实如刘永富主任所讲,首先,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总结了地方的经验。从目前的情况看,贫困县的贫困发生率还比较高,用建档立卡的数据,贫困县平均贫困发生率为17.3%,贫困村为16.9%。我们做了测算,如果到2020年所有中部县贫困发生率降到2%以下,西部降到3%以下,全国只剩下800万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医保、农村五保和养老保险等措施,就能够确保这部分人到2020年收入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以上,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生活水平。其次,总结了各地经验。我们到各地调研,各地也在纷纷制定脱贫标准,大概也是这样的水平,当然也考虑了区域差距问题。总体看,中部要求稍微高一点,西部贫困面大一点困难一点,要求稍微宽一点,到3%。第三,参考了国际标准。从各国减贫的经验看,一般一个标准下的贫困人口降到3%左右的时候,就很难通过开发的措施来解决贫困问题,需要用保障的措施兜底。
媒体:对于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提前退出还有奖励问题,将如何防止地方为了政绩,由争先“戴帽”变成争先“脱帽”?
刘永富:这个问题也是我们目前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在一些地方确实发现了这种现象。但是,不能因为以前要政策、要补助,就把农民算成贫困户,现在要求脱贫“摘帽”了,要政绩,就把穷人都算出去。为了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和蔓延,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第一,要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真抓实干,真帮真扶,通过各方面的措施让这些穷人增加收入,增长能力,建立稳定增收的渠道。这是责任,不干不行,不干就要问责,不真干也要问责。
第二,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标准和程序,既要防止急躁症,又要防止拖延病,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第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贫困县、贫困户的退出进行考核。另外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学者和各方面人士,开展第三方评估,查验退出准确度,确保退出结果经得起检验。看脱贫成果是不是真的,能不能经得起检查。
第四,加强督查巡查和追究问责。对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依纪依规追究问责。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虚报政绩的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媒体:在基层采访的时候有这种感觉,地方的积极性都很高,对扶贫工作也很重视,但是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还差点。现在,贫困退出机制的政策时间表已经明确了,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方面,国家层面有怎样的考虑?
刘永富:如何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是非常实际,也非常重要的问题。贫困问题是长期历史形成的,虽不能怪谁懒谁笨,但也确实有自己努力与否的因素。如果不把群众发动起来一起努力,光靠“送”,长期下去就会形成“等、靠、要”的思想。我们提倡发扬勤劳致富的传统,老百姓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改变命运,过上好日子,实现人生的价值。但同时,也要综合施策,一方面政府要进行政策调整;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脱贫发展,让他们不仅有想法,而且有办法,向往美好的生活,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脱贫致富。过去是“救济式”的扶贫,送钱、送物、送树苗、猪崽、羊羔,有人说是“年年扶贫年年贫”。现在,我们必须要改变观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所以,国家政策是真干真支持,大干大支持,少干少支持。如现在做的扶贫小额信贷,有项目才放贷,五万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金融机构按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全额贴息。如果没有项目,就享受不到这个政策。此外,还要发挥政治优势,加强村“两委”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优势和能力,带动贫困村快速脱贫,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