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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八五”期间基本消灭宜林“三荒”、实现平原绿化后,林业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我省林业底子薄,森林覆盖率低,生态环境脆弱,与现代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为提高农村造林绿化水平,优化生态环境,必须加快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根据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