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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某年9月26日,招标代理公司接受F省立医院委托,就其所需麻醉机项目发布招标公告。A、B、C、D四家供应商参与投标,10月17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和评标。确定C公司为推荐中标人。结果公示后,供应商A公司提出了质疑:招标文件中没有关于“在投标文件与宣传彩页不符时,应按宣传彩页评标”的规定,但评标委员会却以A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填写的多项技术参数与其宣传彩页所示不符为由,临时修改评标标准,直接按宣传彩页内容评标,而没有要求A公司作出解释或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