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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在研究方法上,我们的歌谣研究是按诗、乐、舞分离后建立的理论框架进行的,而侧重研究歌谣三要素之一的歌词。实际上,单一的歌词并不等于歌谣形态完整的质。诗、乐,舞一体的歌谣形态具有格式塔质的整体性,不是诗、乐、舞感觉碎片的简单重叠,而是具诗、乐、舞同一时间和空间融为一体同时显现而产生的新质,它不是局部分解可以说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