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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券是今后中国地方政府举债的唯一合法形式。其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的同时,也使财政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更加顺畅,并因"金融加速器"效应危及系统性金融安全及反向放大财政风险。尽管其发生在金融领域,但根源在于中国未建立法治化的现代财政体制。因此,必须从财政与金融两个维度,建立地方政府债券金融风险"防火墙"。治本之策是推进现代财政体制法治化,以"公共性"为导向确立政府事权范围,平衡央地事权与财权配置,加大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力度及支出责任。治标之策是切断财政风险向金融体系扩散的传导机制,禁止地方政府干涉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加强对金融机构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管,强化央行独立性防止债券货币化引发通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