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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干部要优中选优。选任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三严三实""四有""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衡量和选拔干部的硬尺度,用严之又严的选任标准、工作程序和纪律监督确保干部选任质量。管理监督要严上加严。组织部门要通过剖析反面典型,从这些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反思干部管理监督中的短板何在、盲区何在,发现问题、抓早抓小的节点何在,织密制度笼子、加强组织管理的方法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