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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南京“4·16”重大教辅图书侵权盗版案近日在南京市鼓楼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超诚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单位金灿公司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童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