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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腐败犯罪,在中国内地刑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刑法中都规定了相应的受贿犯罪的条款,用于惩治公务人员的腐败行为。香港刑法中的受贿犯罪包括:一是公务员索取和接受利益罪,二是公共机构雇员索取或接受利益罪。通过对其犯罪构成内容的具体研究,对内地的受贿罪研究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