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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女引“郎”入室
1987年出生在江西省永丰县的张宁玮从小到大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的父亲是县城一名机关干部,母亲在一所学校当老师,父母工作顺心,女儿乖巧懂事,一家三口生活得很幸福。张宁玮自小聪明伶俐,上学后,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几乎年年都要捧回“三好学生”奖状。
随着女儿的一天天长大,望女成凤的父母开始替女儿“设计未来”,他们经常对女儿说,好好读书,争取以后考个好大学,然后走出小山城到大都市去发展。为此,他们平时在物质方面尽量满足女儿的要求,极力为女儿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
张宁玮没有令父母失望,她一门心思用在学习上,尽管她性格开朗热情奔放,但从来不会乱交朋友,也不会像时下一些前卫女孩那样四处疯野。当一些家长为自己的孩子因早恋而无心向学伤透脑筋时,张宁玮的父母为自己能有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而庆幸。
可是,一向被父母视为乖乖女的张宁玮在高三时也加入到了早恋者的行列,只不过她父母一直被蒙在鼓里。从高三开始,因为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她跟同年级隔壁班的李宏涛互生好感。李宏涛跟张宁玮同岁,他们一个长得挺拔俊秀,颇具阳刚之气;一个生得婀娜多姿,尽显青春活力。随着交往的增多,这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不知不觉坠入了“爱河”。不过他俩还算理智,私下约定:为了不影响高考,双方未考取大学之前,不向任何人公开恋爱关系,一切交往都要在“地下”进行。所以,老师和双方家长对他俩的恋情都一无所知。
在2004年6月份的高考中,张宁玮发挥正常,考出了理想的成绩;李宏涛则出师不利,名落孙山。为此,李宏涛的情绪一度很低落,张宁玮便安慰他,要他振作起来明年再考。其间,两人经常互邀到各自家中玩耍。双方家长觉得,高考刚结束,孩子们也应该放松放松,他们都认为他俩只是一般的同学关系,压根儿就没想到他们已是“热恋中的情侣”。
2004年7月21日,张宁玮的父母要到乡下走亲戚,临走时,他们跟张宁玮说,当天不会回家,要在亲戚家住一晚,并嘱咐她一个人在家要注意安全。
父母离开后,张宁玮立即打电话将这一“喜讯”告诉李宏涛,并约他到自己家来玩。李宏涛欣然而至。父母不在,家里成了他们的二人世界,他俩一边说着情话一边看着电视。吃过晚饭后,张宁玮打开家里的电脑让李宏涛先玩游戏,然后自己拿着衣服到卫生间洗澡去了。十多分钟后,张宁玮洗完澡穿着睡衣走出了卫生间。
刚刚出浴的张宁玮有一种“出水芙蓉”般的美,当她面带羞涩地来到李宏涛面前时,李宏涛被她那种未经雕饰的美惊呆了。两人相视一阵后,双方都脸颊发烫、呼吸加速、心跳加快,内心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李宏涛顺势将张宁玮揽入怀中亲吻起来。张宁玮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一开始,她下意识地推却了一番,但在李宏涛的强烈攻势下,她很快就全身瘫软下来,结果半推半就跟李宏涛倒在了床上……
逼迫之下,男孩签下“赎身契”
张宁玮本来打算第二天上午父母回家之前让李宏涛离开自己家的,但她没想到父母一大早就提前回来了。父母进屋后,发现女儿跟李宏涛相拥着躺在床上,顿时既羞愧又气愤。张宁玮跟李宏涛也吓得手足无措面无人色。
张宁玮的父母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直引以为荣的乖女儿竟会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他们认定,女儿绝不会自甘堕落主动委身于李宏涛的,一定是李宏涛利用女儿的单纯和无知诱骗她的。盛怒之下,他们冲上前去揪住李宏涛左右开弓狠狠扇了几个耳光。
李宏涛自知理亏,忍着疼痛哀求道:“叔叔阿姨,原谅我吧!我今后会对宁玮负责的。”张父怒气未消:“哼,你会负责?你自己连个大学都考不上,怎么对别人负责?还是先谈谈今天这事怎么处理吧!”李宏涛惊魂未定,说自己任凭他们发落。张父说:“那好,我现在给你两种选择,一是我们以强奸罪名将你送往公安局。你应该知道,强奸罪是要判刑的,这样一来,你这一辈了可能就要毁了。考虑到你年纪小,我们也不忍心就这样将你送到公安局。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我再给你第二种选择,那就是先交10000元保证金,然后再替我女儿修复处女身。等我女儿大学毕业后,如果这几年你表现不错,而且能考取大学,可以考虑让你们继续发展关系。”李宏涛连忙答应同意交10000元保证金,并再次求他们不要将自己送到公安局,也不要将此事告诉自己的父母。
一直在一旁低头哭泣的张宁玮觉得自己的父母太过分了,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哀求道:“爸爸,妈妈,原谅我们吧!这事不全是他的错,我是自愿的,千万不要送他去公安局,也不要让他交什么保证金。如果这事传出去了,你还让女儿怎么做人哪?我求求你们了!”
张宁玮的母亲本来一直在旁边伤心地哭泣,突然听到女儿在替李宏涛求情,气便不打一处来,她一脸怒气地站起来,指着张宁玮的鼻子骂道:“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发生了这种事你还替别人说话。你父亲这样做也是为了你好啊!不管怎么说,他今天要是不交这个钱,就休想走出这个门!”
李宏涛知道,这件事一旦闹大,自己和张宁玮就会名誉扫地身败名裂,特别是张宁玮,一个女孩子家,将来更会无脸见人。他想,如果交10000元钱能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愿意接受张父的条件。
接着,张父拟了一份协议(实则是李宏涛的“赎身契”),大概内容为:
一、李宏涛必须负责张宁玮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去正规医院修复张宇玮的处女身;二、张宁玮读大学期间,李宏涛不得对她进行骚扰,更不得有越轨行为,李宏涛在此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影响双方的学业;三、若两人今后能继续发展关系并顺利结合,则全额退回保证金;四、若女方在此期间有违法违纪或越轨行为,则退回保证金5000元。
李宏涛为了能尽快脱身,对协议上的内容不敢提出任何异议。他和张宁玮的父亲分别在协议上签字后,便打电话给父母,说自己有急事,要他们立即准备10000元钱送到约定地点。
李宏涛一夜未归,本来就令父母心急如焚,现在又突然接到儿子这么一个蹊跷的电话,他们更是云里雾里。他们琢磨着,儿子向来循规蹈矩,应该不会在外面惹什么祸。那是不是儿子在外面被人绑架了?他们来不及细想,赶紧到银行取了10000元钱,然后匆匆赶到儿子约定的地点。见到儿子安然无恙,他们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他们忙不迭地问儿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李宏涛不耐烦地说:“没什么大事,你们别问这么多了。”
交完钱后,李宏涛如释重负,赶紧离开张家。
协商不成,双方父母对簿公堂
接下来的两天里,李宏涛将自己关在房里,不吃不喝,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父母觉得很蹊跷,儿子以前可是活泼开朗,整天无忧无虑,如今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而且还莫名其妙向家里要了10000元钱,却始终不说什么用途。他们认定儿子一定有事瞒着自己。在父母的反复逼问下,李宏涛见无法隐瞒下去了,只好将事情的原委跟父母说了。父母听后,惊诧不已,他们一边责备儿子不该这么鲁莽和荒唐,一边又觉得张宁玮父母的行为有点不可思议。但冷静下来一想,他们又觉得这种事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女孩子,作为女孩的父母,盛怒之下,有些不合适的做法也在情理之中。于是,他们决定去找张宁玮的父母好好谈一次,一来为儿子的荒唐行为向对方道个歉,二来叫他们退回10000元所谓的“保证金”,然后商量一个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李宏涛的父母来到张家,诚恳地说:是自己平时没能很好地管教儿子,才闹下了这场不愉快的事情;作为父母,我们有责任,现郑重向你们道歉;同时希望你们看在孩子年龄小不懂事的份上,原谅他们的过失。张宁玮的父母虽然心里还在为这件事生气,但出于礼节,一开始还是表现得心平气和。可当李宏涛的父母提出要他们退回那10000元钱并撕毁那份“协议”时,他们的脸色开始不好看了。他们没好气地说:“你儿子诱奸了我女儿,我女儿是受害者。我们并没有要你们作什么赔偿,这10000元钱只是保证金,如果有可能的话,将来会如数退给你们。假如你们有诚意,就不要再纠缠这10000元钱和这份协议,必须无条件接受协议上的所有条件。”李宏涛的父母一听,心里也感到不快,他们说道:“事情发生在你们家,怎么能说是我儿子诱奸你女儿呢?再说,你女儿也承认她是自愿的。”双方经过一番唇枪舌剑之后,不但没有达成协议,反而使分歧越来越大,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紧张。最后,双方话中的火药味越来越浓,一方指责对方养子不教,如今占了便宜伤害了别人还想推卸责任,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方说对方想用这件事敲诈钱财,根本就没有协商解决问题的诚意。这次“谈判”,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李宏涛的父母见儿子一直很消沉,好像心中有一种负罪感。为了让儿子能尽快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解脱出来,接下来,他们又多次找到张宁玮的父母交涉,希望能协商解决此事,可是每次都无功而返。于是,他们找到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告诉他们,张宁玮父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通过诉讼要回那10000元保证金,并撤销那份协议。李宏涛的父母一听,决定向法院起诉张宁玮的父母。
李宏涛自觉有愧于张宁玮,如果再起诉张家,自己就更于心不安了。他恳求父母为了自己的名声,更为了张宁玮的名声,不要去法院起诉。可他的父母却固执己见,非要上法院起诉。
张宁玮的父母得知李宏涛的父母将自己告上了法庭,非常气愤。他们实在想不通,女儿的处女之身被他儿子玷污了,现在反而被他们反咬一口。
张宁玮本来对父亲逼张宏涛交保证金、签协议一事不满,今天双方父母又为此事打起了官司,担心事情越闹越大,便给法院写了一封信,声明自己是自愿的,并非李宏涛的过错。同时,她找到李宏涛的父母,请求他们撤诉。可李家父母置之不理。
得知女儿给法院写了这么一封信,张家父母气得大骂女儿“吃里扒外,不知羞耻”。在父母的晓以利害下,张宁玮随后又给法院写了一封信,称自己是受李宏涛引诱才失身于他的。
至此,张、李两家彻底反目成仇。
日前,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宏涛系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则由他的法定代理人进行或需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宁玮之父通过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李宏涛签订协议,违背了李宏涛的真实意愿,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李宏涛在未征得其父母的同意下,不能独立交纳10000元保证金。故判决协议无效,张父返还李宏涛10000元保证金。
此案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在当地还是传得沸沸扬扬。张家感到颜面尽失:自己的女儿被人玷污了,到头来还被人告上法庭,真是“赔了女儿又折兵”,他们对此感到不解。别人也对他家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感情代替不了法律,法院的判决是有法可依的。
眼下,张宁玮已到外地一所大学读书去了,李宏涛也在学校补习,准备明年再考。但是,这件事给张、李两家留下的阴影还远未散去,尤其是张家,他们心灵上的创伤恐怕一时还难以愈合。张宁玮的父母现在也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平时只关心女儿的学习,而忽视了对女儿心理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女儿早恋自己却全然无知,待产生严重后果时,自己又不能冷静对待,不顾法理地逼对方交纳保证金并签订协议。结果,不仅没有消除事情的影响,反而将事情越闹越大,无形中也加深了对女儿的伤害。他们现在最担心的是女儿张宁玮,担心她因为这件事而影响今后的学业甚至日后的婚姻生活。他们希望女儿能尽快从阴影中摆脱出来。
(文中主人公均采用化名。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和网摘,违者必究!)
1987年出生在江西省永丰县的张宁玮从小到大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的父亲是县城一名机关干部,母亲在一所学校当老师,父母工作顺心,女儿乖巧懂事,一家三口生活得很幸福。张宁玮自小聪明伶俐,上学后,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几乎年年都要捧回“三好学生”奖状。
随着女儿的一天天长大,望女成凤的父母开始替女儿“设计未来”,他们经常对女儿说,好好读书,争取以后考个好大学,然后走出小山城到大都市去发展。为此,他们平时在物质方面尽量满足女儿的要求,极力为女儿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
张宁玮没有令父母失望,她一门心思用在学习上,尽管她性格开朗热情奔放,但从来不会乱交朋友,也不会像时下一些前卫女孩那样四处疯野。当一些家长为自己的孩子因早恋而无心向学伤透脑筋时,张宁玮的父母为自己能有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而庆幸。
可是,一向被父母视为乖乖女的张宁玮在高三时也加入到了早恋者的行列,只不过她父母一直被蒙在鼓里。从高三开始,因为共同的兴趣和爱好,她跟同年级隔壁班的李宏涛互生好感。李宏涛跟张宁玮同岁,他们一个长得挺拔俊秀,颇具阳刚之气;一个生得婀娜多姿,尽显青春活力。随着交往的增多,这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不知不觉坠入了“爱河”。不过他俩还算理智,私下约定:为了不影响高考,双方未考取大学之前,不向任何人公开恋爱关系,一切交往都要在“地下”进行。所以,老师和双方家长对他俩的恋情都一无所知。
在2004年6月份的高考中,张宁玮发挥正常,考出了理想的成绩;李宏涛则出师不利,名落孙山。为此,李宏涛的情绪一度很低落,张宁玮便安慰他,要他振作起来明年再考。其间,两人经常互邀到各自家中玩耍。双方家长觉得,高考刚结束,孩子们也应该放松放松,他们都认为他俩只是一般的同学关系,压根儿就没想到他们已是“热恋中的情侣”。
2004年7月21日,张宁玮的父母要到乡下走亲戚,临走时,他们跟张宁玮说,当天不会回家,要在亲戚家住一晚,并嘱咐她一个人在家要注意安全。
父母离开后,张宁玮立即打电话将这一“喜讯”告诉李宏涛,并约他到自己家来玩。李宏涛欣然而至。父母不在,家里成了他们的二人世界,他俩一边说着情话一边看着电视。吃过晚饭后,张宁玮打开家里的电脑让李宏涛先玩游戏,然后自己拿着衣服到卫生间洗澡去了。十多分钟后,张宁玮洗完澡穿着睡衣走出了卫生间。
刚刚出浴的张宁玮有一种“出水芙蓉”般的美,当她面带羞涩地来到李宏涛面前时,李宏涛被她那种未经雕饰的美惊呆了。两人相视一阵后,双方都脸颊发烫、呼吸加速、心跳加快,内心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李宏涛顺势将张宁玮揽入怀中亲吻起来。张宁玮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一开始,她下意识地推却了一番,但在李宏涛的强烈攻势下,她很快就全身瘫软下来,结果半推半就跟李宏涛倒在了床上……
逼迫之下,男孩签下“赎身契”
张宁玮本来打算第二天上午父母回家之前让李宏涛离开自己家的,但她没想到父母一大早就提前回来了。父母进屋后,发现女儿跟李宏涛相拥着躺在床上,顿时既羞愧又气愤。张宁玮跟李宏涛也吓得手足无措面无人色。
张宁玮的父母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直引以为荣的乖女儿竟会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他们认定,女儿绝不会自甘堕落主动委身于李宏涛的,一定是李宏涛利用女儿的单纯和无知诱骗她的。盛怒之下,他们冲上前去揪住李宏涛左右开弓狠狠扇了几个耳光。
李宏涛自知理亏,忍着疼痛哀求道:“叔叔阿姨,原谅我吧!我今后会对宁玮负责的。”张父怒气未消:“哼,你会负责?你自己连个大学都考不上,怎么对别人负责?还是先谈谈今天这事怎么处理吧!”李宏涛惊魂未定,说自己任凭他们发落。张父说:“那好,我现在给你两种选择,一是我们以强奸罪名将你送往公安局。你应该知道,强奸罪是要判刑的,这样一来,你这一辈了可能就要毁了。考虑到你年纪小,我们也不忍心就这样将你送到公安局。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我再给你第二种选择,那就是先交10000元保证金,然后再替我女儿修复处女身。等我女儿大学毕业后,如果这几年你表现不错,而且能考取大学,可以考虑让你们继续发展关系。”李宏涛连忙答应同意交10000元保证金,并再次求他们不要将自己送到公安局,也不要将此事告诉自己的父母。
一直在一旁低头哭泣的张宁玮觉得自己的父母太过分了,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哀求道:“爸爸,妈妈,原谅我们吧!这事不全是他的错,我是自愿的,千万不要送他去公安局,也不要让他交什么保证金。如果这事传出去了,你还让女儿怎么做人哪?我求求你们了!”
张宁玮的母亲本来一直在旁边伤心地哭泣,突然听到女儿在替李宏涛求情,气便不打一处来,她一脸怒气地站起来,指着张宁玮的鼻子骂道:“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发生了这种事你还替别人说话。你父亲这样做也是为了你好啊!不管怎么说,他今天要是不交这个钱,就休想走出这个门!”
李宏涛知道,这件事一旦闹大,自己和张宁玮就会名誉扫地身败名裂,特别是张宁玮,一个女孩子家,将来更会无脸见人。他想,如果交10000元钱能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己愿意接受张父的条件。
接着,张父拟了一份协议(实则是李宏涛的“赎身契”),大概内容为:
一、李宏涛必须负责张宁玮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去正规医院修复张宇玮的处女身;二、张宁玮读大学期间,李宏涛不得对她进行骚扰,更不得有越轨行为,李宏涛在此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影响双方的学业;三、若两人今后能继续发展关系并顺利结合,则全额退回保证金;四、若女方在此期间有违法违纪或越轨行为,则退回保证金5000元。
李宏涛为了能尽快脱身,对协议上的内容不敢提出任何异议。他和张宁玮的父亲分别在协议上签字后,便打电话给父母,说自己有急事,要他们立即准备10000元钱送到约定地点。
李宏涛一夜未归,本来就令父母心急如焚,现在又突然接到儿子这么一个蹊跷的电话,他们更是云里雾里。他们琢磨着,儿子向来循规蹈矩,应该不会在外面惹什么祸。那是不是儿子在外面被人绑架了?他们来不及细想,赶紧到银行取了10000元钱,然后匆匆赶到儿子约定的地点。见到儿子安然无恙,他们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他们忙不迭地问儿子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李宏涛不耐烦地说:“没什么大事,你们别问这么多了。”
交完钱后,李宏涛如释重负,赶紧离开张家。
协商不成,双方父母对簿公堂
接下来的两天里,李宏涛将自己关在房里,不吃不喝,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父母觉得很蹊跷,儿子以前可是活泼开朗,整天无忧无虑,如今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而且还莫名其妙向家里要了10000元钱,却始终不说什么用途。他们认定儿子一定有事瞒着自己。在父母的反复逼问下,李宏涛见无法隐瞒下去了,只好将事情的原委跟父母说了。父母听后,惊诧不已,他们一边责备儿子不该这么鲁莽和荒唐,一边又觉得张宁玮父母的行为有点不可思议。但冷静下来一想,他们又觉得这种事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女孩子,作为女孩的父母,盛怒之下,有些不合适的做法也在情理之中。于是,他们决定去找张宁玮的父母好好谈一次,一来为儿子的荒唐行为向对方道个歉,二来叫他们退回10000元所谓的“保证金”,然后商量一个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李宏涛的父母来到张家,诚恳地说:是自己平时没能很好地管教儿子,才闹下了这场不愉快的事情;作为父母,我们有责任,现郑重向你们道歉;同时希望你们看在孩子年龄小不懂事的份上,原谅他们的过失。张宁玮的父母虽然心里还在为这件事生气,但出于礼节,一开始还是表现得心平气和。可当李宏涛的父母提出要他们退回那10000元钱并撕毁那份“协议”时,他们的脸色开始不好看了。他们没好气地说:“你儿子诱奸了我女儿,我女儿是受害者。我们并没有要你们作什么赔偿,这10000元钱只是保证金,如果有可能的话,将来会如数退给你们。假如你们有诚意,就不要再纠缠这10000元钱和这份协议,必须无条件接受协议上的所有条件。”李宏涛的父母一听,心里也感到不快,他们说道:“事情发生在你们家,怎么能说是我儿子诱奸你女儿呢?再说,你女儿也承认她是自愿的。”双方经过一番唇枪舌剑之后,不但没有达成协议,反而使分歧越来越大,气氛也变得越来越紧张。最后,双方话中的火药味越来越浓,一方指责对方养子不教,如今占了便宜伤害了别人还想推卸责任,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方说对方想用这件事敲诈钱财,根本就没有协商解决问题的诚意。这次“谈判”,双方闹得不欢而散。
李宏涛的父母见儿子一直很消沉,好像心中有一种负罪感。为了让儿子能尽快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解脱出来,接下来,他们又多次找到张宁玮的父母交涉,希望能协商解决此事,可是每次都无功而返。于是,他们找到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告诉他们,张宁玮父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通过诉讼要回那10000元保证金,并撤销那份协议。李宏涛的父母一听,决定向法院起诉张宁玮的父母。
李宏涛自觉有愧于张宁玮,如果再起诉张家,自己就更于心不安了。他恳求父母为了自己的名声,更为了张宁玮的名声,不要去法院起诉。可他的父母却固执己见,非要上法院起诉。
张宁玮的父母得知李宏涛的父母将自己告上了法庭,非常气愤。他们实在想不通,女儿的处女之身被他儿子玷污了,现在反而被他们反咬一口。
张宁玮本来对父亲逼张宏涛交保证金、签协议一事不满,今天双方父母又为此事打起了官司,担心事情越闹越大,便给法院写了一封信,声明自己是自愿的,并非李宏涛的过错。同时,她找到李宏涛的父母,请求他们撤诉。可李家父母置之不理。
得知女儿给法院写了这么一封信,张家父母气得大骂女儿“吃里扒外,不知羞耻”。在父母的晓以利害下,张宁玮随后又给法院写了一封信,称自己是受李宏涛引诱才失身于他的。
至此,张、李两家彻底反目成仇。
日前,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宏涛系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则由他的法定代理人进行或需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宁玮之父通过殴打、威胁等手段,逼迫李宏涛签订协议,违背了李宏涛的真实意愿,且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李宏涛在未征得其父母的同意下,不能独立交纳10000元保证金。故判决协议无效,张父返还李宏涛10000元保证金。
此案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在当地还是传得沸沸扬扬。张家感到颜面尽失:自己的女儿被人玷污了,到头来还被人告上法庭,真是“赔了女儿又折兵”,他们对此感到不解。别人也对他家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感情代替不了法律,法院的判决是有法可依的。
眼下,张宁玮已到外地一所大学读书去了,李宏涛也在学校补习,准备明年再考。但是,这件事给张、李两家留下的阴影还远未散去,尤其是张家,他们心灵上的创伤恐怕一时还难以愈合。张宁玮的父母现在也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平时只关心女儿的学习,而忽视了对女儿心理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女儿早恋自己却全然无知,待产生严重后果时,自己又不能冷静对待,不顾法理地逼对方交纳保证金并签订协议。结果,不仅没有消除事情的影响,反而将事情越闹越大,无形中也加深了对女儿的伤害。他们现在最担心的是女儿张宁玮,担心她因为这件事而影响今后的学业甚至日后的婚姻生活。他们希望女儿能尽快从阴影中摆脱出来。
(文中主人公均采用化名。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和网摘,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