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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隔代抚孙15年
乐安县罗陂乡杏园村村民陈道庚,生于1948年。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经人介绍他与小他两岁、永丰县女子吴莲娇结为伉俪,婚后夫妇俩共生育两儿两女,长子大陈生于1971年,次子小陈生于1973年,两个女儿均已出嫁。
老陈有一手祖传的薯粉丝制作技艺,早年他曾在乐安县城做了十多年的薯粉丝买卖,他制出的薯粉丝柔嫩细腻,洁净利索,十分畅销,在当地居民及各大酒店中供不应求。
除这一手艺外,他与老伴平时还在家辛勤种田,养起母猪,将儿女们抚养成人,并于1991年在村里盖起了9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
这样一位勤劳的农民,他与老伴晚年的生活该是美好的吧?然而却并非如此。
说来话长。大陈小陈这兄弟俩从小很听父母话,兄弟俩也非常友爱,可是树大分杈,子大分家,兄弟俩成年以后相继成了家,矛盾就来了。
兄弟俩的矛盾先得从老陈的养女红梅说起。原来,老陈夫妇早年收养了一个出生不到周岁的女婴,取名红梅,将她与自己四个亲生孩子一起抚养,把她培养到初中毕业。红梅长大成人,身材发育得婷婷玉立,夫妇俩又决定将红梅许配给次子小陈为妻。
小陈为人忠厚老实,大陈则血气方刚,喜喝酒闹事,一喝醉就满口胡言,挥拳动粗,相比之下,红梅更喜欢大陈有男子汉气概,平时有意向这个哥哥靠拢,可对方却总是榆木脑瓜,不懂女人心。所以她只好与小陈走得近。老陈夫妻只是看表面,认为养女喜欢小陈,所以先把小儿子的婚事给订下来。出于报答养父养母之恩,红梅也只好认可了这门“娃娃亲”。
父母这样的乱点鸳鸯谱却刺伤了大陈。其实虽然表面上看,大陈是将红梅一直当妹妹待,然而从内心来说,他还是暗恋着这个养妹,情愫无从发泄,便经常借酒浇愁。
眼睁睁看着养妹许配给了弟弟为妻,大陈对父母充满了怨恨,认为父母偏心眼,认为他们更爱的是弟弟,要不然怎么也会先照顾他这个大儿子,将养妹许配给他。同时,他也恨起了弟弟小陈,恨他毁了养妹的青春,凭养妹的这朵鲜花,弟弟是配不上的。
大陈也从此对红梅死了心。
1993年,大陈结了婚,媳妇是自己恋爱的本地女子小彭,虽然母亲吴莲娇不太中意,但最终她还是与丈夫给儿子操办了婚事,并分给大陈夫妇一套包括厨房在内的婚房。
两年后,小陈也与养妹红梅完了婚,婚后夫妻俩一同到福建晋江打工去了。
大陈小彭婚后次年生下儿子欣欣。
1995年3月的一天,大儿媳小彭吃完午饭,碗筷一扔,便想抱着孩子去别人家看打麻将,婆婆只好自己来收拾饭桌,不由得说了儿媳几句。小彭心里觉着委屈,跑到别人家里,找到正在打麻将的大陈,委屈都向丈夫撒。脾气暴躁的大陈不由得勃然大怒,扔下麻将牌就跑回家中,当着母亲的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家里的桌椅板凳砸坏,给了母亲一个下马威,那意思仿佛在说,你以后要对我媳妇好点。
正在地里干活的老陈闻讯,回到家中,见逆子如此不孝,为了教训他,抡起木棍狠狠打了儿子一顿。
见父亲这样不留情面,大陈与媳妇想了一夜,次日一大早两人没留下一句话,将其未满一周岁的儿子欣欣丢在二位老人的厅堂里,不辞而别了。
就在这年10月,老陈收到一封从福建晋江寄过来的信,信尾署名“仇家大陈。”信中说:“也许我和你们的缘份已尽,根本就没有什么父子之情存在,也许我会回来找你们断掉一切关系,从此一刀两断,绝无牵挂。”
看罢,老陈不由得万分恼火,痛恨真是白生了这个儿子。
没法子,老两口只得带好孙子。可是这不足周岁的孙子欣欣白天睡觉晚上玩,而劳累了一天的大人晚上正是要睡的时候,小家伙怎么也不肯睡觉,因此,两位老人觉也没得睡,只好轮流熬夜在床上抱着孙儿哄他玩,给他喂奶,换尿片。一个星期下来,就因缺少睡眠,老陈与妻子的眼眶都陷了进去,消瘦了许多,受罪不少。
儿子儿媳这一去便是四年,四年中他们从未回过家,也没寄过一分钱。
1999年,小彭打工回来生下女儿芳芳,在女儿刚满周岁时,大陈、小彭又将女儿带到爷爷奶奶家里,自己不带回去,当老两口要求大陈、小彭给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时,儿子儿媳却以没钱为由借口推脱,并再次外出打工。为了孙子孙女的健康和学习,虽然儿子儿媳常年不回家,也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两位老人还是尽心替大儿子大儿媳抚养教育两个孩子。尤其是老陈农闲时,即使是大雪纷飞天,自己还仍然到县城串街走巷做薯粉丝卖,吴莲娇则在家中养起老母猪,这样才没使一家人断粮。
光阴荏苒,弹指一挥15年过去了,一直到2010年2月,大陈与媳妇打工回村盖别墅,才将子女接回去自己抚养。
大陈夫妇之所以这样“啃老”,其实这些年来他与妻都认为父母有偏心,心目中根本就没有他大儿子和大儿媳,一直是把他们当外人,父母更宠爱的是小儿子小陈和他们的儿女。
而一提及次子小陈,老陈更是伤心。原来,小陈在与养妹红梅完婚跑往福建服装厂打工后,外面的花花世界很快让红梅对原先的婚姻有了动摇。没过多久,她便与同厂的四川未婚小伙张生打得火热,双双私奔。小陈痛苦不已,但想通后决定放她一条生路,当年年底就与养妹离婚了。这样一来,红梅很快便与张生结婚了。婚后,红梅与丈夫张生仍将老陈夫妇当作亲生父母看待孝敬。老陈夫妇也就默认了张生这个女婿。
2000年,小陈再婚,媳妇是本地女子小李。婚后生育一儿一女,为了生计,夫妇俩外出打工,两个孩子也托付给老陈夫妇照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10月,在温州打工的小陈身体持续高烧不退,送到各个大医院检查,确诊不了病情。10月21日,小陈在妻子小李的陪同下来到上海瑞金医院,查出患的是晚期恶性淋巴肿瘤。医生拿着化验单对病人家属叹息说:“不要浪费钱财了,送病人回家乡吧。”
当月24日,年仅33岁的小陈在家乡撒手离开人世。
白发人送黑发人,老陈夫妇悲痛欲绝。面对二儿媳一个弱女子要抚养5岁大女和2岁小儿,老陈与老伴又岂能坐视不管?于法于情,这可是二老义不容辞该承担的义务啊。
母患绝症儿子不闻不问
大陈、小彭一直不能理解父母的苦衷,“带孙费”自然也没有兑现与二老。
为此,老两口三番五次找村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上门调解,要求大陈与儿媳给付带孙费或赡养费。
2010年12月,老陈与老伴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长子大陈夫妻俩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每年支付原告“带孙费”80640.32元,并要求责令被告腾出原先的婚房,让二老居住。在诉状中原告写道:
“被告成家后,两原告不仅将自建的新房腾出让其居住,还无怨无悔地抚养被告所生的一双16岁和11岁儿女,到今年被告搬进自建的新房内为止(被告于今年完工在本组花巨资兴建一幢三层半的小洋房),被告搬入新房后,置两原告的死活不顾,继续霸占且用锁将原婚房锁住,不让原告居住。”
当法官将传票送达大陈夫妇,两口子无比气愤,认为父母对自己太绝情无义了,竟然会去法院告自己。 12月30日,为了不将这不光彩的事在村里闹大,小两口只好腾出婚房,搬出父家。并在村委会、派出所见证下,父子之间签下一份类似于“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协议上注明:“老陈所有的财产(含宅基地)归自己所有,与大陈没有任何关系,老陈自愿放弃赡养的权利,其生养、死葬均与大陈无关;如果今后老陈要求大陈赡养,大陈有权继承其财产,赡养费用应从2010年开始,计人民币1400元的标准开始,以后按每年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加计算”等条款。
老陈撤诉,这一官司才没打下去。
父母与儿子儿媳形同陌路,吴莲娇常因此郁闷。
2011年下半年,她咳嗽不止,老陈陪妻子到县医院也没有检查出什么病来,住了十多天的医院回来后,却发现自己当初分给大陈的婚房厨房内的洗澡间门被大陈用铁锁锁了起来,平时二老都是在那洗澡间用水,这大热的天没了洗澡间怎么过得下去?大陈为何要上锁?摆明着是不让父母用洗澡间。
老陈上门质问儿子大陈,父子俩争吵不休起来,大陈往屋外甩出一盏矿灯,差点砸中父亲脸面。
眼看父子二人又要发生冲突,左邻右合都过来劝架,双方这才平息了怒火。
见父子俩闹得不可开交,本就有心脏病的吴莲娇气急攻心,病情又开始加重,两个女儿陪着她又到了几次南昌大学一附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最终出来吓人一大跳。老人患的是胰腺癌晚期,一种恶性肿瘤。医生交待,病人已危在旦夕。
老陈得知后,犹如晴天霹雷,哀叹命运对自己这样不公。但是亲属们还不能对吴莲娇透露病情,向她隐瞒说只是一般的病,可以治好。
住院及医药费一下就花了3万多元,都是两个女儿女婿和众亲友凑拢的。在医院服侍也是两个女儿。
面对母亲身患绝症,大陈与小彭不闻不问,没到医院去看望一次,更别提给母亲交纳一分钱医药费了。两口子此时光顾埋头在自家小洋房办起了一个小小服装加工厂,忙着赚钱,也就将老母的死活抛在一边不管了。
见哥嫂如此不尽孝道,三女陈淑花非常生气,觉着不可理喻。在老母亲出院回家保守治疗后不久,她气愤地打电话到省电视台报料,请来了江西电视台二套“都市频道”都市情缘的记者曝光。
大陈与妻子大为光火,夫妻俩认为当初父母之所以将他们告上法院,也是小姑子从中挑拨指使,因此,心里所有的怒气都撒向大妹。当着采访记者的面,夫妻二人抡起板凳、扫把要揍陈淑花。见状,老陈气得狠狠地打了儿子大陈一巴掌。
大陈气得当场表示,不会与父母和好。当日,记者再次请村委会干部出面调解,大陈与妻子也没去看望母亲,更别说掏钱给母亲治病。
不久,电视台以《恩怨父子》为题播出这一采访内容,全村的父老乡亲都在电视里看到,道德舆论的谴责纷纷指向大陈小彭夫妇。
“小彭,你也会老啊,怎么能这样对待婆婆呢?太不像话了。”
“是啊,这种人别败坏咱村的风气。”尤其是村里的老太太七嘴八舌议论小彭的不是。小彭脸面扫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她干脆将服装加工厂关门,一个星期后一个人卷起包跑往浙江打工去了。
见父母当着全村的面不尽孝道出洋相,长孙欣欣也非常不满意父母这样对待爷爷奶奶。从小被爷爷奶奶带大的他见父母不去看望奶奶,便自己赶过来看望病重的奶奶。他本来还在乡中学读初二,但见母亲跑出去打工,只交给自己几百元生活费,他也无心读书,痛恨起双亲。2011年9月开学时,欣欣书也不念了,辍学与班上另一个男生跑到外地去打工,小小年纪自谋起生计出路了。
亲情有价,“带孙费”判决给付
2011年10月,老陈与老伴只好一纸诉状将儿子大陈、儿媳小彭再次告上县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15年来俩原告抚养孙儿孙女抚养费共计人民币80000元。
10月20日,此案开庭,经法院传票传唤,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25日,吴莲娇在家中已病得快不行了。长子大陈这才从自家楼房赶了过来,探望老母亲。
看着气若游丝的母亲还在生自己的气,儿子乞求母亲的原谅。他痛苦地说:“妈,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请你别记恨在心。”
“不要你来,就当我没生你这个儿子。”母亲躺在床上,吃力地吐出这几个字,然后抓起丈夫的手,交待临终遗言:
“我走后,你无论如何都要将小儿子的两个孩子抚养成人。”然后她那冰凉的手渐渐从老伴手里滑落,含恨离世。
那日,老陈趴在老妻身上哭得死去活来。为了让老伴能在世上多呆些时日,老陈和几个女儿一直隐瞒着她的病情,不将她患癌的消息说出来,可怜的老伴至死都还不明白自己患的是什么病。
料理丧事的时候,儿媳小彭也没回来。大陈在村委会干部的劝说下,这才掏出4000元钱将娘安葬。
父子之间不说一句话,大陈和女儿住自家,一个月后他呆在家里没趣,顾不上向老父亲辞别,便一个人跑往浙江打工去了。
老陈卖掉家中的老母猪,带着小儿子的两个孩子住在自家屋里,走了老伴,屋内显得空荡荡,无限凄凉。五年之间先后走掉了两位亲人,看着两个遗像,睹物思人,想着这家不像家,老陈悲从中来,老泪纵横。
而唯一让老人欣慰的是,17岁的长孙欣欣在得知家里这一变故后,隔三岔五从外面公共电话亭打电话回来问候爷爷,安慰爷爷。
11月11日,乐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其法定义务。作为祖父母帮助儿子儿媳抚养孙子女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因此,儿子儿媳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对爷爷奶奶抚养教育孙子孙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进行补偿。根据这些年来江西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居民年度消费支出等有关数据,计算出两位原告抚育孙辈支出的费用,判决大儿子大陈、儿媳小彭支付老陈与老伴15年抚养孙子孙女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34590元。
当老陈从法官手中拿到了这份判决书,看到上面的内容,想起两个月前逝去的老伴,老人不禁鼻子一酸,眼泪抑制不住掉了下来。回到家中,将这份判决书供在妻子的遗像前,心想,这份法律文书可以告慰妻子的在天之灵了,九泉之下的她该瞑目了。
2012年1月,记者就此事采访,见到老陈时,法院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长子大陈,儿媳小彭尚在外地打工还未回来,法院这一判决的三万多元“带孙费”自然也还没有兑现。老陈告诉记者,自己目前也不急于向大儿子大儿媳要这一笔钱,他会宽限一年两年必要的时间给大儿子大儿媳好好反思,毕竟金钱不是目的,自己只为讨个公道,让大儿子大儿媳明白亲情有价。对于去世的次子小陈留下的一对孩子,老人将继续协助二儿媳挑起抚养他们的担子,履行好法律上“隔代抚养”的义务与责任。当地人们也期待这一父子恩怨最终能化解和好。
(责编:卫红)
乐安县罗陂乡杏园村村民陈道庚,生于1948年。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经人介绍他与小他两岁、永丰县女子吴莲娇结为伉俪,婚后夫妇俩共生育两儿两女,长子大陈生于1971年,次子小陈生于1973年,两个女儿均已出嫁。
老陈有一手祖传的薯粉丝制作技艺,早年他曾在乐安县城做了十多年的薯粉丝买卖,他制出的薯粉丝柔嫩细腻,洁净利索,十分畅销,在当地居民及各大酒店中供不应求。
除这一手艺外,他与老伴平时还在家辛勤种田,养起母猪,将儿女们抚养成人,并于1991年在村里盖起了9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
这样一位勤劳的农民,他与老伴晚年的生活该是美好的吧?然而却并非如此。
说来话长。大陈小陈这兄弟俩从小很听父母话,兄弟俩也非常友爱,可是树大分杈,子大分家,兄弟俩成年以后相继成了家,矛盾就来了。
兄弟俩的矛盾先得从老陈的养女红梅说起。原来,老陈夫妇早年收养了一个出生不到周岁的女婴,取名红梅,将她与自己四个亲生孩子一起抚养,把她培养到初中毕业。红梅长大成人,身材发育得婷婷玉立,夫妇俩又决定将红梅许配给次子小陈为妻。
小陈为人忠厚老实,大陈则血气方刚,喜喝酒闹事,一喝醉就满口胡言,挥拳动粗,相比之下,红梅更喜欢大陈有男子汉气概,平时有意向这个哥哥靠拢,可对方却总是榆木脑瓜,不懂女人心。所以她只好与小陈走得近。老陈夫妻只是看表面,认为养女喜欢小陈,所以先把小儿子的婚事给订下来。出于报答养父养母之恩,红梅也只好认可了这门“娃娃亲”。
父母这样的乱点鸳鸯谱却刺伤了大陈。其实虽然表面上看,大陈是将红梅一直当妹妹待,然而从内心来说,他还是暗恋着这个养妹,情愫无从发泄,便经常借酒浇愁。
眼睁睁看着养妹许配给了弟弟为妻,大陈对父母充满了怨恨,认为父母偏心眼,认为他们更爱的是弟弟,要不然怎么也会先照顾他这个大儿子,将养妹许配给他。同时,他也恨起了弟弟小陈,恨他毁了养妹的青春,凭养妹的这朵鲜花,弟弟是配不上的。
大陈也从此对红梅死了心。
1993年,大陈结了婚,媳妇是自己恋爱的本地女子小彭,虽然母亲吴莲娇不太中意,但最终她还是与丈夫给儿子操办了婚事,并分给大陈夫妇一套包括厨房在内的婚房。
两年后,小陈也与养妹红梅完了婚,婚后夫妻俩一同到福建晋江打工去了。
大陈小彭婚后次年生下儿子欣欣。
1995年3月的一天,大儿媳小彭吃完午饭,碗筷一扔,便想抱着孩子去别人家看打麻将,婆婆只好自己来收拾饭桌,不由得说了儿媳几句。小彭心里觉着委屈,跑到别人家里,找到正在打麻将的大陈,委屈都向丈夫撒。脾气暴躁的大陈不由得勃然大怒,扔下麻将牌就跑回家中,当着母亲的面,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家里的桌椅板凳砸坏,给了母亲一个下马威,那意思仿佛在说,你以后要对我媳妇好点。
正在地里干活的老陈闻讯,回到家中,见逆子如此不孝,为了教训他,抡起木棍狠狠打了儿子一顿。
见父亲这样不留情面,大陈与媳妇想了一夜,次日一大早两人没留下一句话,将其未满一周岁的儿子欣欣丢在二位老人的厅堂里,不辞而别了。
就在这年10月,老陈收到一封从福建晋江寄过来的信,信尾署名“仇家大陈。”信中说:“也许我和你们的缘份已尽,根本就没有什么父子之情存在,也许我会回来找你们断掉一切关系,从此一刀两断,绝无牵挂。”
看罢,老陈不由得万分恼火,痛恨真是白生了这个儿子。
没法子,老两口只得带好孙子。可是这不足周岁的孙子欣欣白天睡觉晚上玩,而劳累了一天的大人晚上正是要睡的时候,小家伙怎么也不肯睡觉,因此,两位老人觉也没得睡,只好轮流熬夜在床上抱着孙儿哄他玩,给他喂奶,换尿片。一个星期下来,就因缺少睡眠,老陈与妻子的眼眶都陷了进去,消瘦了许多,受罪不少。
儿子儿媳这一去便是四年,四年中他们从未回过家,也没寄过一分钱。
1999年,小彭打工回来生下女儿芳芳,在女儿刚满周岁时,大陈、小彭又将女儿带到爷爷奶奶家里,自己不带回去,当老两口要求大陈、小彭给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时,儿子儿媳却以没钱为由借口推脱,并再次外出打工。为了孙子孙女的健康和学习,虽然儿子儿媳常年不回家,也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两位老人还是尽心替大儿子大儿媳抚养教育两个孩子。尤其是老陈农闲时,即使是大雪纷飞天,自己还仍然到县城串街走巷做薯粉丝卖,吴莲娇则在家中养起老母猪,这样才没使一家人断粮。
光阴荏苒,弹指一挥15年过去了,一直到2010年2月,大陈与媳妇打工回村盖别墅,才将子女接回去自己抚养。
大陈夫妇之所以这样“啃老”,其实这些年来他与妻都认为父母有偏心,心目中根本就没有他大儿子和大儿媳,一直是把他们当外人,父母更宠爱的是小儿子小陈和他们的儿女。
而一提及次子小陈,老陈更是伤心。原来,小陈在与养妹红梅完婚跑往福建服装厂打工后,外面的花花世界很快让红梅对原先的婚姻有了动摇。没过多久,她便与同厂的四川未婚小伙张生打得火热,双双私奔。小陈痛苦不已,但想通后决定放她一条生路,当年年底就与养妹离婚了。这样一来,红梅很快便与张生结婚了。婚后,红梅与丈夫张生仍将老陈夫妇当作亲生父母看待孝敬。老陈夫妇也就默认了张生这个女婿。
2000年,小陈再婚,媳妇是本地女子小李。婚后生育一儿一女,为了生计,夫妇俩外出打工,两个孩子也托付给老陈夫妇照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10月,在温州打工的小陈身体持续高烧不退,送到各个大医院检查,确诊不了病情。10月21日,小陈在妻子小李的陪同下来到上海瑞金医院,查出患的是晚期恶性淋巴肿瘤。医生拿着化验单对病人家属叹息说:“不要浪费钱财了,送病人回家乡吧。”
当月24日,年仅33岁的小陈在家乡撒手离开人世。
白发人送黑发人,老陈夫妇悲痛欲绝。面对二儿媳一个弱女子要抚养5岁大女和2岁小儿,老陈与老伴又岂能坐视不管?于法于情,这可是二老义不容辞该承担的义务啊。
母患绝症儿子不闻不问
大陈、小彭一直不能理解父母的苦衷,“带孙费”自然也没有兑现与二老。
为此,老两口三番五次找村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上门调解,要求大陈与儿媳给付带孙费或赡养费。
2010年12月,老陈与老伴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长子大陈夫妻俩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每年支付原告“带孙费”80640.32元,并要求责令被告腾出原先的婚房,让二老居住。在诉状中原告写道:
“被告成家后,两原告不仅将自建的新房腾出让其居住,还无怨无悔地抚养被告所生的一双16岁和11岁儿女,到今年被告搬进自建的新房内为止(被告于今年完工在本组花巨资兴建一幢三层半的小洋房),被告搬入新房后,置两原告的死活不顾,继续霸占且用锁将原婚房锁住,不让原告居住。”
当法官将传票送达大陈夫妇,两口子无比气愤,认为父母对自己太绝情无义了,竟然会去法院告自己。 12月30日,为了不将这不光彩的事在村里闹大,小两口只好腾出婚房,搬出父家。并在村委会、派出所见证下,父子之间签下一份类似于“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协议上注明:“老陈所有的财产(含宅基地)归自己所有,与大陈没有任何关系,老陈自愿放弃赡养的权利,其生养、死葬均与大陈无关;如果今后老陈要求大陈赡养,大陈有权继承其财产,赡养费用应从2010年开始,计人民币1400元的标准开始,以后按每年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加计算”等条款。
老陈撤诉,这一官司才没打下去。
父母与儿子儿媳形同陌路,吴莲娇常因此郁闷。
2011年下半年,她咳嗽不止,老陈陪妻子到县医院也没有检查出什么病来,住了十多天的医院回来后,却发现自己当初分给大陈的婚房厨房内的洗澡间门被大陈用铁锁锁了起来,平时二老都是在那洗澡间用水,这大热的天没了洗澡间怎么过得下去?大陈为何要上锁?摆明着是不让父母用洗澡间。
老陈上门质问儿子大陈,父子俩争吵不休起来,大陈往屋外甩出一盏矿灯,差点砸中父亲脸面。
眼看父子二人又要发生冲突,左邻右合都过来劝架,双方这才平息了怒火。
见父子俩闹得不可开交,本就有心脏病的吴莲娇气急攻心,病情又开始加重,两个女儿陪着她又到了几次南昌大学一附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最终出来吓人一大跳。老人患的是胰腺癌晚期,一种恶性肿瘤。医生交待,病人已危在旦夕。
老陈得知后,犹如晴天霹雷,哀叹命运对自己这样不公。但是亲属们还不能对吴莲娇透露病情,向她隐瞒说只是一般的病,可以治好。
住院及医药费一下就花了3万多元,都是两个女儿女婿和众亲友凑拢的。在医院服侍也是两个女儿。
面对母亲身患绝症,大陈与小彭不闻不问,没到医院去看望一次,更别提给母亲交纳一分钱医药费了。两口子此时光顾埋头在自家小洋房办起了一个小小服装加工厂,忙着赚钱,也就将老母的死活抛在一边不管了。
见哥嫂如此不尽孝道,三女陈淑花非常生气,觉着不可理喻。在老母亲出院回家保守治疗后不久,她气愤地打电话到省电视台报料,请来了江西电视台二套“都市频道”都市情缘的记者曝光。
大陈与妻子大为光火,夫妻俩认为当初父母之所以将他们告上法院,也是小姑子从中挑拨指使,因此,心里所有的怒气都撒向大妹。当着采访记者的面,夫妻二人抡起板凳、扫把要揍陈淑花。见状,老陈气得狠狠地打了儿子大陈一巴掌。
大陈气得当场表示,不会与父母和好。当日,记者再次请村委会干部出面调解,大陈与妻子也没去看望母亲,更别说掏钱给母亲治病。
不久,电视台以《恩怨父子》为题播出这一采访内容,全村的父老乡亲都在电视里看到,道德舆论的谴责纷纷指向大陈小彭夫妇。
“小彭,你也会老啊,怎么能这样对待婆婆呢?太不像话了。”
“是啊,这种人别败坏咱村的风气。”尤其是村里的老太太七嘴八舌议论小彭的不是。小彭脸面扫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她干脆将服装加工厂关门,一个星期后一个人卷起包跑往浙江打工去了。
见父母当着全村的面不尽孝道出洋相,长孙欣欣也非常不满意父母这样对待爷爷奶奶。从小被爷爷奶奶带大的他见父母不去看望奶奶,便自己赶过来看望病重的奶奶。他本来还在乡中学读初二,但见母亲跑出去打工,只交给自己几百元生活费,他也无心读书,痛恨起双亲。2011年9月开学时,欣欣书也不念了,辍学与班上另一个男生跑到外地去打工,小小年纪自谋起生计出路了。
亲情有价,“带孙费”判决给付
2011年10月,老陈与老伴只好一纸诉状将儿子大陈、儿媳小彭再次告上县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15年来俩原告抚养孙儿孙女抚养费共计人民币80000元。
10月20日,此案开庭,经法院传票传唤,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25日,吴莲娇在家中已病得快不行了。长子大陈这才从自家楼房赶了过来,探望老母亲。
看着气若游丝的母亲还在生自己的气,儿子乞求母亲的原谅。他痛苦地说:“妈,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请你别记恨在心。”
“不要你来,就当我没生你这个儿子。”母亲躺在床上,吃力地吐出这几个字,然后抓起丈夫的手,交待临终遗言:
“我走后,你无论如何都要将小儿子的两个孩子抚养成人。”然后她那冰凉的手渐渐从老伴手里滑落,含恨离世。
那日,老陈趴在老妻身上哭得死去活来。为了让老伴能在世上多呆些时日,老陈和几个女儿一直隐瞒着她的病情,不将她患癌的消息说出来,可怜的老伴至死都还不明白自己患的是什么病。
料理丧事的时候,儿媳小彭也没回来。大陈在村委会干部的劝说下,这才掏出4000元钱将娘安葬。
父子之间不说一句话,大陈和女儿住自家,一个月后他呆在家里没趣,顾不上向老父亲辞别,便一个人跑往浙江打工去了。
老陈卖掉家中的老母猪,带着小儿子的两个孩子住在自家屋里,走了老伴,屋内显得空荡荡,无限凄凉。五年之间先后走掉了两位亲人,看着两个遗像,睹物思人,想着这家不像家,老陈悲从中来,老泪纵横。
而唯一让老人欣慰的是,17岁的长孙欣欣在得知家里这一变故后,隔三岔五从外面公共电话亭打电话回来问候爷爷,安慰爷爷。
11月11日,乐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其法定义务。作为祖父母帮助儿子儿媳抚养孙子女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因此,儿子儿媳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对爷爷奶奶抚养教育孙子孙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进行补偿。根据这些年来江西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居民年度消费支出等有关数据,计算出两位原告抚育孙辈支出的费用,判决大儿子大陈、儿媳小彭支付老陈与老伴15年抚养孙子孙女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34590元。
当老陈从法官手中拿到了这份判决书,看到上面的内容,想起两个月前逝去的老伴,老人不禁鼻子一酸,眼泪抑制不住掉了下来。回到家中,将这份判决书供在妻子的遗像前,心想,这份法律文书可以告慰妻子的在天之灵了,九泉之下的她该瞑目了。
2012年1月,记者就此事采访,见到老陈时,法院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长子大陈,儿媳小彭尚在外地打工还未回来,法院这一判决的三万多元“带孙费”自然也还没有兑现。老陈告诉记者,自己目前也不急于向大儿子大儿媳要这一笔钱,他会宽限一年两年必要的时间给大儿子大儿媳好好反思,毕竟金钱不是目的,自己只为讨个公道,让大儿子大儿媳明白亲情有价。对于去世的次子小陈留下的一对孩子,老人将继续协助二儿媳挑起抚养他们的担子,履行好法律上“隔代抚养”的义务与责任。当地人们也期待这一父子恩怨最终能化解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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