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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是中国舞蹈的一种特色表现形式,进入21世纪以来其发展尤为迅猛,时至今日已经风靡全国。经过长期发展其已经改变了原有形式,成为一个新兴事物。新事物的产生所带来的并不仅仅是其本身,广场舞这一娱乐活动在带给广大中老年朋友(下文以“大妈”代称)以娱乐消遣的同时也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如广场临近居民的安静权,其他人对广场的使用权等一系列争议。由于问题的复杂性这里主要探讨大妈们制造噪音(大妈跳广场舞所放音乐产生的高分贝的声音)的权利与广场临近居民安静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