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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编制170人,为国务院20年来新批设的最大机构;被誉为资本市场上的“廉政公署”。
周建明或许做梦也想不到,2006年的旧账,两年后算到了头上。
2008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通知书》:宁波籍人士周建明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利用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大同煤业”等15只股票价格,共获取违法所得176万余元。
证监会认定周建明操纵证券市场,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
正在查办70余件旧案
周建明案系中国证监会成立稽查总队后,首次出拳。2007年11月16日,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宣布,证监会正式成立稽查总队。
知情人士透露,稽查总队手头尚有70多件旧案正在紧张查办。“稽查总队这种溯及以往的查案方式,让这轮大牛市中一些浑水摸鱼的家伙人人自危。”市场人士描述。
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证监会稽查总队”就成为令某一类业界人士高度紧张的字眼。
以往,证监会对市场的稽查职能主要由两个稽查局实现。此次,证监会将上述两稽查局合并为首席稽查办公室后,取消原有调查职能,专司管理。
稽查局原有调查职能被新成立的稽查总队承担。作为证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稽查总队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的调查,负责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大案要案、敏感类案件的调查。
中央机构编制办批复给稽查总队的编制达170人。
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170人的规模使稽查总队成为国务院近20年来批准成立的最大新机构。”
不仅人数多,稽查总队的规格也非常高。170人中,局级领导7名、处级干部多达52名。
这些人领导着稽查总队内设的20个处室,包括调查15个处、内审2个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技术支持处、纪委(监察室)。
非法证券活动依然高发
稽查总队之所以如此被重视,与此轮大牛市休戚相关。
同时,杭萧钢构10个涨停后爆出内幕交易案;ST金泰42個涨停板背后爆出“最牛散户刘芳”;“带头大哥”博客后浮出的非法经营王秀杰……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于2007年9月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新的表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案件有增加趋势。
2007年11月2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接受网络访谈时披露的数字是,2006年全年证监会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超过1000件,但2007年前三个季度之一数字就已达1100余件,“非法证券活动处于高发期。”
与此相对,证监会数据显示,整个五年来,稽查部门共办理案件的数量为73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4件,做出行政处罚212个。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认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是当今中国资本市场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目前市场的发展速度和市场的秩序是不成比例的。”
“市场扩大,稽查力量不足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知情人士表示。因此,国务院迅速批复了稽查总队的成立。
证监会稽查人员近600人
事实上,除了成立稽查总队,证监会派出的稽查力量也得到大幅提高。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也就是说,整个证券监管稽查系统新增编制达280名。
再加上原有稽查力量,到现在为止,证监会稽查人员将近600人。调整后的稽查人员占整个证监会系统人数的四分之一。“这意味着,打击证券业不法行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证监会工作的重心。”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1月6日,中国证监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当日就此在官方网站上刊发了《四部委联合发文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一文,文中意味深长地表示“只有从重从快地审理一批大要案,才能震慑住犯罪分子”,“可以预见近期将会有一批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大案要案进入司法程序,一批犯罪分子将会受到应有的惩处。”
与此对应,该文刊发次日(1月7日),周建明案被全国通报,并因此成为去年9月《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试行以来,证监会查处的首例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市场案。
但知情人士透露,“惊心动魄的还在后头”———去年12月30日面试结束,证监会稽查总队人员全部落定的第一天,就被移交了70余宗案件,其中就包括已完成部分调查的周建明案。
“周建明案都只能算其中一个小案子,你想其他将曝光的会是什么级别的大案?”知情者说。
德隆案牵头人担纲首席稽查
2008年,我国证券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革新,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又名首席稽查办公室);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稽查力量。
曾牵头查处“德隆”“科龙”等大案要案的原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局长、现任首席稽查陈舜担纲合并后的稽查局的运行。
《财经》杂志曾在封面文章中刊登过陈舜的专访,称其“行事低调并有着令人瞩目的专业背景。”
43岁的陈舜早在1996年便进入证监系统,2005年起担任稽查一局局长。此前,他曾担任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稽查二局局长等职务,主持制定了多项案件认定标准、案件调查规则,推动了证券执法方式的改进、执法体制的完善,并牵头查处了“德隆”“科龙”等大案要案。
行事低调的陈舜掌管的前稽查一局,实际上集中了整个证监会稽查系统90%的人马,可谓证券监管的主要力量。与他丰富的稽查履历相对应,陈舜有着令人瞩目的专业背景。他先后获得南开大学国际投资专业博士、南京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博士和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
陈舜曾告诉《财经》杂志,传统的老庄股基本没有死灰复燃,但某些种类的违法违规现象却有所活跃。例如,有的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以提供投资咨询为名,编造虚假信息影响股价并从中获利;有的利用重组、投资等重大事项影响股价,通过内幕交易从中获利;有的利用资金优势,制造股价变动的虚假信息,引诱投资者买卖并从中获利。
事实中,自股市6000点泡沫后,监管层开始分兵两路———一方面成立稽查队,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一方面监管基金公司,从资金层面严控资金流入。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交易所、地方证监局、稽查系统“三位一体”的资本市场执法“流水线”。 (摘自:《新京报》2008年1月30日编辑:蔡文清)
点评: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市场行为外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是一个客观现实。而监管当局的监管手段和执法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中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路径和程度,这也是催生证监会稽查总队成立的根本动因。这是中国迈向成熟资本市场国家的重要一步。
周建明或许做梦也想不到,2006年的旧账,两年后算到了头上。
2008年1月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通知书》:宁波籍人士周建明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利用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大同煤业”等15只股票价格,共获取违法所得176万余元。
证监会认定周建明操纵证券市场,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
正在查办70余件旧案
周建明案系中国证监会成立稽查总队后,首次出拳。2007年11月16日,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宣布,证监会正式成立稽查总队。
知情人士透露,稽查总队手头尚有70多件旧案正在紧张查办。“稽查总队这种溯及以往的查案方式,让这轮大牛市中一些浑水摸鱼的家伙人人自危。”市场人士描述。
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证监会稽查总队”就成为令某一类业界人士高度紧张的字眼。
以往,证监会对市场的稽查职能主要由两个稽查局实现。此次,证监会将上述两稽查局合并为首席稽查办公室后,取消原有调查职能,专司管理。
稽查局原有调查职能被新成立的稽查总队承担。作为证监会直属事业单位,稽查总队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的调查,负责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大案要案、敏感类案件的调查。
中央机构编制办批复给稽查总队的编制达170人。
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170人的规模使稽查总队成为国务院近20年来批准成立的最大新机构。”
不仅人数多,稽查总队的规格也非常高。170人中,局级领导7名、处级干部多达52名。
这些人领导着稽查总队内设的20个处室,包括调查15个处、内审2个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技术支持处、纪委(监察室)。
非法证券活动依然高发
稽查总队之所以如此被重视,与此轮大牛市休戚相关。
同时,杭萧钢构10个涨停后爆出内幕交易案;ST金泰42個涨停板背后爆出“最牛散户刘芳”;“带头大哥”博客后浮出的非法经营王秀杰……
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于2007年9月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新的表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案件有增加趋势。
2007年11月2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副主任魏学春接受网络访谈时披露的数字是,2006年全年证监会收到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超过1000件,但2007年前三个季度之一数字就已达1100余件,“非法证券活动处于高发期。”
与此相对,证监会数据显示,整个五年来,稽查部门共办理案件的数量为73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4件,做出行政处罚212个。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认为,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是当今中国资本市场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目前市场的发展速度和市场的秩序是不成比例的。”
“市场扩大,稽查力量不足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知情人士表示。因此,国务院迅速批复了稽查总队的成立。
证监会稽查人员近600人
事实上,除了成立稽查总队,证监会派出的稽查力量也得到大幅提高。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也就是说,整个证券监管稽查系统新增编制达280名。
再加上原有稽查力量,到现在为止,证监会稽查人员将近600人。调整后的稽查人员占整个证监会系统人数的四分之一。“这意味着,打击证券业不法行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证监会工作的重心。”接近证监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1月6日,中国证监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当日就此在官方网站上刊发了《四部委联合发文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一文,文中意味深长地表示“只有从重从快地审理一批大要案,才能震慑住犯罪分子”,“可以预见近期将会有一批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大案要案进入司法程序,一批犯罪分子将会受到应有的惩处。”
与此对应,该文刊发次日(1月7日),周建明案被全国通报,并因此成为去年9月《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试行以来,证监会查处的首例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市场案。
但知情人士透露,“惊心动魄的还在后头”———去年12月30日面试结束,证监会稽查总队人员全部落定的第一天,就被移交了70余宗案件,其中就包括已完成部分调查的周建明案。
“周建明案都只能算其中一个小案子,你想其他将曝光的会是什么级别的大案?”知情者说。
德隆案牵头人担纲首席稽查
2008年,我国证券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革新,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又名首席稽查办公室);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稽查力量。
曾牵头查处“德隆”“科龙”等大案要案的原中国证监会稽查一局局长、现任首席稽查陈舜担纲合并后的稽查局的运行。
《财经》杂志曾在封面文章中刊登过陈舜的专访,称其“行事低调并有着令人瞩目的专业背景。”
43岁的陈舜早在1996年便进入证监系统,2005年起担任稽查一局局长。此前,他曾担任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市场监管部副主任、稽查二局局长等职务,主持制定了多项案件认定标准、案件调查规则,推动了证券执法方式的改进、执法体制的完善,并牵头查处了“德隆”“科龙”等大案要案。
行事低调的陈舜掌管的前稽查一局,实际上集中了整个证监会稽查系统90%的人马,可谓证券监管的主要力量。与他丰富的稽查履历相对应,陈舜有着令人瞩目的专业背景。他先后获得南开大学国际投资专业博士、南京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博士和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
陈舜曾告诉《财经》杂志,传统的老庄股基本没有死灰复燃,但某些种类的违法违规现象却有所活跃。例如,有的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以提供投资咨询为名,编造虚假信息影响股价并从中获利;有的利用重组、投资等重大事项影响股价,通过内幕交易从中获利;有的利用资金优势,制造股价变动的虚假信息,引诱投资者买卖并从中获利。
事实中,自股市6000点泡沫后,监管层开始分兵两路———一方面成立稽查队,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一方面监管基金公司,从资金层面严控资金流入。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交易所、地方证监局、稽查系统“三位一体”的资本市场执法“流水线”。 (摘自:《新京报》2008年1月30日编辑:蔡文清)
点评:现阶段中国资本市场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市场行为外部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是一个客观现实。而监管当局的监管手段和执法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中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路径和程度,这也是催生证监会稽查总队成立的根本动因。这是中国迈向成熟资本市场国家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