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构建思考

来源 :时代金融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jii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竞争和风险往往使一些商业银行因为经营问题而破产。由于商业银行破产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国建立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本文主要分析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内涵及其必要性,论述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对策,旨在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关键词】商业银行 破产 法律制度 构建
  随着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联系的加强,商业银行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也随之加深,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金融机构随着破产而退出市场已经屡见不鲜,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受到重大影响。而目前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依然存在诸多漏洞,这就要求积极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提高我国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
  一、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内涵
  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对象是货币以及与货币有关的金融产品,一般都是高负债经营,与社会的公众利益紧密相关。商业银行破产是陷入财务危机的商业银行采取的退出市场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因为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商业银行财务危机而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达到法律规定的破产标准,经监管机构和法院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偿还债务的行为。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流程如下:商业银行无力偿还债务,银行投资者、政府部门、银监会等救助失败,已经达到我国银行破产的法律标准,商业银行的投资者、债权人向银监会提出破产申请,银监会经过一定审查后由银行和银监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对银行财产进行清算并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破产具有一定特殊性,如容易造成社会的信用危机,对社会影响巨大;存款人比债权人优先享有受偿权;银行破产过程中会有政府行政部门的干预等。虽然商业银行破产具有一定特殊性,但是商业银行破产在市场经济下是不可避免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之间就必然会存在竞争,这就必然会造成商业银行破产问题的产生。
  二、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在法律上仅有概念上的规定,如《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仅有单行规定,无法覆盖商业银行破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加上商业银行破产受行政和司法的干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就更加有限,也使商业银行破产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总的来说,目前商业银行破产时还是需要政府部门的拯救,缺乏完善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和程序。
  (二)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不完善
  金融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的破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不独立,在某些情况下受制于行政部门,这就使得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比较困难,很多问题难以操作。而且银监会在商业银行破产中的具体职责、操作流程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根本无法操作。
  三、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健全商业银行破产的立法
  应该加快制定一部《商业银行破产法》,完善《商业银行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中对商业银行破产的规定,明确破产申请人,确立破产的和清偿债务的程序,使我国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能够担负起规范商业银行破产的重任,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破产法律的实际效力。
  (二)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机构按照吸收存款的比例向特定的保险机构缴纳的保险金,当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危机时可申请保险机构的资金救援、保护存款人的制度。它是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一般采用强制性投保,能够使存款人获取一定的赔偿。
  2.完善银行破产预防和责任制度
  破产是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最后的挽救手段,完善商业银行破产预防制度要从救助、接管、重组三方面进行,首先完善商业银行危机救助制度,明确救助的程序和标准;其次完善商业银行的接管和重组,明确接管和重组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完善商业银行破产责任制度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保证银行管理人谨慎行使其职权。
  (三)明确行政权和司法权对商业银行破产的干预标准
  商业银行的破产要注重市场手段和行政措施相结合,减少政府和司法的干预。在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中,要明确法院和金融机构的权限,法院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破产的标准宣布和执行商业银行的破产,同时减少行政部门不必要的干预,这样能避免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减少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以免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四、总结
  商业银行破产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因此必须构建并完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这就要建立一部完善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和破产预防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明确人民法院对商业银行破产的干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整套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静.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问题探讨[J].商业时代,2011(06).
  [2]闵俊萍.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02).
  [3]金武,李万业.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司法实践[J].海南金融,2009(12).
  [4]刘沫茹.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J].江汉论坛,2010(11).
  作者简介:孙勇(1987-),男,汉族,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法。
  (责任编辑:刘晶晶)
其他文献
目的:分析脑梗死患者血清同型半胱氨酸(Hcy)、胱抑素C(CysC)水平的变化及其诊断价值.方法:选取附院2015年6月-2016年7月期间收治的脑梗死患者50例作为观察组,选取同期在我院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建设,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越来越照进现实.伴随着人民群众生
依法强化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是近年来人民银行履职理念的一个重要转变,也是新形势下促进人民银行职责有效履行,确保各项金融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金融服务的重要保证。为此,笔者结合基层央行的实践认为,今后基层央行应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管理。  一是增强履行管理职能的自信心和主动性。基层央行员工要深化管理是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手段的认识,调整好心态,进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主要是为了向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所以高职院校更加注重对学生进行实训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高职院校机械类专业更是需要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
当前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家“十二五”规划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要达到20%,但目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缺口大和保障性住房市场收益低等因素导致市场主体参与动力不足。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中的信贷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一、云南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币国际化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热门话题。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既存在一些有利条件,也存在诸多障碍。在目前条件下,人民币应当遵循先“区域化”再“亚洲化”最后“国际化”这种渐进式的路径安排,并完善相应的制度,最终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 区域化 路径选择 风险应对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人
<正>县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通过调查分析县域金融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积极探索,研究改进方法和解决方案,使得金融更好地为
【摘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是用来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且货币政策能否发挥有效的作用,主要是依据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是否顺畅,因此,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问题是整个宏观调控最根本的问题,也是核心研究的领域,并且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以及实际意义。文章就将结合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来进行实证分析。  【关键词】货币政策 传导渠道 实证分析  一、货币政策传导过程  货币政策的主要是指我国人民银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制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中特别强调“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青睐于新媒体,并且将自身的许多时间花费在新媒体当中,对共青团员的思维观念与学习形式等起到最为直接的影响.与此同时,共青团思想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