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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竞争和风险往往使一些商业银行因为经营问题而破产。由于商业银行破产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国建立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本文主要分析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内涵及其必要性,论述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对策,旨在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关键词】商业银行 破产 法律制度 构建
随着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联系的加强,商业银行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也随之加深,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金融机构随着破产而退出市场已经屡见不鲜,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受到重大影响。而目前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依然存在诸多漏洞,这就要求积极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提高我国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
一、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内涵
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对象是货币以及与货币有关的金融产品,一般都是高负债经营,与社会的公众利益紧密相关。商业银行破产是陷入财务危机的商业银行采取的退出市场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因为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商业银行财务危机而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达到法律规定的破产标准,经监管机构和法院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偿还债务的行为。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流程如下:商业银行无力偿还债务,银行投资者、政府部门、银监会等救助失败,已经达到我国银行破产的法律标准,商业银行的投资者、债权人向银监会提出破产申请,银监会经过一定审查后由银行和银监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对银行财产进行清算并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破产具有一定特殊性,如容易造成社会的信用危机,对社会影响巨大;存款人比债权人优先享有受偿权;银行破产过程中会有政府行政部门的干预等。虽然商业银行破产具有一定特殊性,但是商业银行破产在市场经济下是不可避免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之间就必然会存在竞争,这就必然会造成商业银行破产问题的产生。
二、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在法律上仅有概念上的规定,如《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仅有单行规定,无法覆盖商业银行破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加上商业银行破产受行政和司法的干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就更加有限,也使商业银行破产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总的来说,目前商业银行破产时还是需要政府部门的拯救,缺乏完善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和程序。
(二)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不完善
金融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的破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不独立,在某些情况下受制于行政部门,这就使得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比较困难,很多问题难以操作。而且银监会在商业银行破产中的具体职责、操作流程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根本无法操作。
三、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健全商业银行破产的立法
应该加快制定一部《商业银行破产法》,完善《商业银行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中对商业银行破产的规定,明确破产申请人,确立破产的和清偿债务的程序,使我国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能够担负起规范商业银行破产的重任,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破产法律的实际效力。
(二)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机构按照吸收存款的比例向特定的保险机构缴纳的保险金,当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危机时可申请保险机构的资金救援、保护存款人的制度。它是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一般采用强制性投保,能够使存款人获取一定的赔偿。
2.完善银行破产预防和责任制度
破产是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最后的挽救手段,完善商业银行破产预防制度要从救助、接管、重组三方面进行,首先完善商业银行危机救助制度,明确救助的程序和标准;其次完善商业银行的接管和重组,明确接管和重组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完善商业银行破产责任制度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保证银行管理人谨慎行使其职权。
(三)明确行政权和司法权对商业银行破产的干预标准
商业银行的破产要注重市场手段和行政措施相结合,减少政府和司法的干预。在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中,要明确法院和金融机构的权限,法院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破产的标准宣布和执行商业银行的破产,同时减少行政部门不必要的干预,这样能避免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减少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以免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四、总结
商业银行破产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因此必须构建并完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这就要建立一部完善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和破产预防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明确人民法院对商业银行破产的干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整套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静.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问题探讨[J].商业时代,2011(06).
[2]闵俊萍.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02).
[3]金武,李万业.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司法实践[J].海南金融,2009(12).
[4]刘沫茹.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J].江汉论坛,2010(11).
作者简介:孙勇(1987-),男,汉族,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法。
(责任编辑:刘晶晶)
【关键词】商业银行 破产 法律制度 构建
随着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联系的加强,商业银行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也随之加深,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金融机构随着破产而退出市场已经屡见不鲜,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受到重大影响。而目前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依然存在诸多漏洞,这就要求积极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提高我国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
一、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内涵
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对象是货币以及与货币有关的金融产品,一般都是高负债经营,与社会的公众利益紧密相关。商业银行破产是陷入财务危机的商业银行采取的退出市场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因为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商业银行财务危机而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达到法律规定的破产标准,经监管机构和法院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偿还债务的行为。商业银行破产的基本流程如下:商业银行无力偿还债务,银行投资者、政府部门、银监会等救助失败,已经达到我国银行破产的法律标准,商业银行的投资者、债权人向银监会提出破产申请,银监会经过一定审查后由银行和银监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对银行财产进行清算并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破产具有一定特殊性,如容易造成社会的信用危机,对社会影响巨大;存款人比债权人优先享有受偿权;银行破产过程中会有政府行政部门的干预等。虽然商业银行破产具有一定特殊性,但是商业银行破产在市场经济下是不可避免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之间就必然会存在竞争,这就必然会造成商业银行破产问题的产生。
二、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在法律上仅有概念上的规定,如《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仅有单行规定,无法覆盖商业银行破产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加上商业银行破产受行政和司法的干预,法律法规的实用性就更加有限,也使商业银行破产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总的来说,目前商业银行破产时还是需要政府部门的拯救,缺乏完善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和程序。
(二)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不完善
金融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的破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不独立,在某些情况下受制于行政部门,这就使得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比较困难,很多问题难以操作。而且银监会在商业银行破产中的具体职责、操作流程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根本无法操作。
三、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对策
(一)健全商业银行破产的立法
应该加快制定一部《商业银行破产法》,完善《商业银行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中对商业银行破产的规定,明确破产申请人,确立破产的和清偿债务的程序,使我国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能够担负起规范商业银行破产的重任,从而提升商业银行破产法律的实际效力。
(二)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机构按照吸收存款的比例向特定的保险机构缴纳的保险金,当金融机构出现财务危机时可申请保险机构的资金救援、保护存款人的制度。它是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一般采用强制性投保,能够使存款人获取一定的赔偿。
2.完善银行破产预防和责任制度
破产是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最后的挽救手段,完善商业银行破产预防制度要从救助、接管、重组三方面进行,首先完善商业银行危机救助制度,明确救助的程序和标准;其次完善商业银行的接管和重组,明确接管和重组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完善商业银行破产责任制度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保证银行管理人谨慎行使其职权。
(三)明确行政权和司法权对商业银行破产的干预标准
商业银行的破产要注重市场手段和行政措施相结合,减少政府和司法的干预。在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中,要明确法院和金融机构的权限,法院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破产的标准宣布和执行商业银行的破产,同时减少行政部门不必要的干预,这样能避免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冲突,减少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以免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
四、总结
商业银行破产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因此必须构建并完善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这就要建立一部完善的《商业银行破产法》,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和破产预防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明确人民法院对商业银行破产的干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整套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静.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问题探讨[J].商业时代,2011(06).
[2]闵俊萍.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02).
[3]金武,李万业.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司法实践[J].海南金融,2009(12).
[4]刘沫茹.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J].江汉论坛,2010(11).
作者简介:孙勇(1987-),男,汉族,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法。
(责任编辑: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