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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发生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成因复杂,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以药补医”的机制,因此,治本性解决办法是取消这种补偿办法。但是,近年来对此进行的相关改革,如“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门诊药房剥离”、“通用药品处方配合药品外配”和“药房委托经营”等政策实施效果均不理想。为此,文章提出了通过财政补助、设置处方费与调剂费和同步调整医疗收费价格的综合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