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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岗、饶漱石事件发生在1953年的下半年,是建国后党内的第一次斗争。这一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高岗、饶漱石把毛主席与刘少奇关于过渡时期问题上的一些 意见分歧,错误地认为是毛主席对刘少奇的不信任;把毛主席对高岗、饶漱石一些意见的支持,错误地认为是毛主席对他们的无比信任。因而,错误地进行了反对刘少奇的活动,以致酿成了我党建国后一个著名的历史事件。
[关键词]毛、刘分岐;高饶事件
[中图分类号]D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6-0044-02
高岗建国前即担任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建国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在领导东北局的工作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得到了毛主席的信任;饶漱石也于1953年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受党培养多年,为什么要在党内进行反对刘少奇的活动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高饶把毛泽东和刘少奇两位领导人在党内的一些意见分歧,认为是毛主席对刘少奇的不信任,便个人野心膨胀,想取刘而代之,错误地想用党内斗争的方式取得更高的领导地位,本文对这一原因作以简略的分析。
一、高岗、饶漱石把毛主席与刘少奇关于过渡时期问题上的一些意见分歧,错误地认为是毛主席对刘少奇的不信任
建国初,在农业生产合作互助组织等问题上毛主席与刘少奇发生了意见分歧,高岗直接参与了一些问题的争论,其中他的一些意见得到了毛主席的支持。这些争论和分歧有如下四个方面。
1.在富农党员问题上的分歧
1949年12月东北局召开东北地区农村工作座谈会,讨论研究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会议上是否允许农村党员当富农和农村中产生的新富农是否可以入党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以高岗为代表的大多数人认为:党员不能有剥削行为,农村必须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允许新富农中党员的存在,这些人大多数是靠劳动发展起来的,有一定示范作用,如果把他们清退出去,会对生产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东北局按照高岗的意见做出《农村支部工作指示》并报中央。1950年1月中组部根据刘少奇的谈话精神复函东北局指出“党员雇工与否、参加变工与否,应有完全的自由,党不得加以强制,其党籍也不得因此停止或开除”〔1〕。高岗不同意刘少奇的意见和中组部给东北局的复函,并且说“刘少奇的谈话和对东北局的批复我给毛主席看了,主席不同意他们的意见”〔2〕。
2. 在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上的分歧
1951年4月山西省委给华北局写了题为《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报告》。报告中说:“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富农的方向发展。这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原因”〔3〕。为了避免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把互助组提高一步,报告提出两个根本措施:一是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二是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山西省委的意见受到以薄一波为书记的华北局的批评,指出这两个根本措施“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4〕。5月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刘少奇批评山西省委想用农业合作互助组的办法使中国农业走向社会主义化“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实现不了的”〔5〕。毛泽东知道了这一争论后找刘少奇、薄一波谈话,表示不支持他们的意见,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10月高岗给毛主席写了《关于东北农村的生产合作互助运动》的报告,毛主席将这个报告批转下发,在批示中说:“中央认为高岗同志在这个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是正确的。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的地区的党委都应研究这个问题,领导农民群众逐步地组成和发展各种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同时不要轻视和排斥不愿参加这个运动的个体农民”〔6〕。
3.在国营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公私矛盾的问题的分歧
1950年7月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在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同志的立场与态度,应该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在“基本立场”是一致的这样的前提下,因为彼此的岗位不同,任务不同,其“具体立场”又有所不同。并把他的意见向中央和毛主席作了报告。9月《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邓子恢的报告,引起了全国的注意。高岗不同意邓子恢的观点,1951年4月主持写出《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的文章,高岗认为公私关系只是指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关系,否认国营企业内部存在公私关系,认为工会同行政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高岗还认为,工会同政府和工厂管理机关“基本立场”一致、“具体立场”有所不同的观点是不对的,这种说法模糊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思想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模糊了公营企业的社会主义的性质,模糊了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高岗写信把文章送给毛主席审阅,并请示可否在报上发表。当时担任毛主席秘书的胡乔木看了高岗送来的文章和给毛泽东的信以后,写信给毛泽东和刘少奇认为邓子恢的说法也不完满,高岗文章用正面批驳的方法也不适宜。刘少奇看了高岗送来的文章和胡乔木的信,同意高岗的文章暂不发表,并给高岗写信谈了他的意见。随后刘少奇写出了《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文章指出:“一切事物内部的构成都是矛盾的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结构当然也是矛盾的结构。这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7〕。文章还认为工会和行政存在不同的具体立场,指出:“在矛盾中所站立的地位如果不同,他们也就有不同的立场”〔8〕。由此可以看出刘少奇和邓子恢在工会问题上的看法是一致的。10月李立三就工会工作中发生争论的问题向毛主席写了一个请示报告,他基本上同意刘少奇和邓子恢关于工会问题的意见。毛主席不同意李立三的意见,并在文件上批示说工会工作有严重错误,12月召开了全总党组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全国总工会工作的决议》指出全国总工会领导存在的三大错误。第一、犯了把生活与生产对立的狭隘的经济主义错误。第二、犯了使工会脱离党的领导和工团主义错误。第三、犯了主观主义、公式主义的错误。之后不久撤销了李立三全国总工会的领导职务。毛主席用这种办法回答了党内关于工会问题的争论。
4.在“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提法上的分歧
1953年6月中央召开了政治局会议,毛主席在会议上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9〕。在提出总路线的同时,毛主席否定了刘少奇等人提出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指出:“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10〕。他还说这种提法 “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11〕。
从上述的史实中可以看出,高岗参与了毛主席与刘少奇的意见分歧,高岗的意见得到了毛主席的肯定和支持,因此自以为可以取代刘少奇成为毛主席的助手。
二、把毛主席对高岗、饶漱石的一些支持,错误地认为是毛主席对他们的无比信任
毛主席不但在与刘少奇意见的分歧上赞同了高岗的意见,而且在实际工作上把高岗东北局的作法向全国推广,并对高岗委以重任。
1.毛主席把高岗在东北局开展的“三反”运动推向全国
1951年8月,高岗在东北局开展了《反对贪污蜕化,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10月毛主席向全国发出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14〕的指示,在全国发起增产节约运动。10月26日,高岗对东北局机关党员干部作了《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的报告,把东北地区的“三反”运动引向深入。11月,毛主席将东北局的报告转发全国,要求党政军各级领导重视东北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5〕,由此,把“三反”运动推向了全国。
2.毛主席对高岗委以重任
建国初,高岗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增设国家计划委员会等机构。高岗被任命为新成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是邓子恢,委员有陈云、邓小平、彭德怀、林彪、饶漱石、彭真、薄一波等人,高岗担任主席的国家计划委员会有“经济内阁”之称,成为平行于政务院的经济建设的最高执行机关。1953年3月,又把重工业部等八个工业部划归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高岗领导。
毛主席对高岗委以重任,使高岗骄傲起来,进而个人野心膨胀,更加坚定了他取代刘少奇成为毛主席助手的想法,于是在党内散布刘少奇不成熟,毛主席不信任刘少奇了,党的权力掌握在“白区的党”的手中等言论,破坏了党内的团结,从而一步步走向深处,最终发展成为高饶事件。
高饶事件的发生,有着多方面复杂的原因,这在党史上已有结论。但高饶错误地理解了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错误地判断了形势,导致了他产生了错误的心理和以后一系列错误的行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参考文献]
〔1〕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326.
〔2〕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251.
〔3〕〔4〕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34-36.
〔5〕安贞元.人民公社化运动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83.
〔6〕〔12〕〔13〕〔14〕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80,184.
〔7〕〔8〕李思慎.李立三红色传奇(下卷)〔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588,589.
〔9〕〔10〕〔11〕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1,82.
〔15〕逄先知.毛泽东传(1949-1976)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205.
〔责任编辑:张振华〕
[关键词]毛、刘分岐;高饶事件
[中图分类号]D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6-0044-02
高岗建国前即担任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建国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在领导东北局的工作和抗美援朝战争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得到了毛主席的信任;饶漱石也于1953年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受党培养多年,为什么要在党内进行反对刘少奇的活动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高饶把毛泽东和刘少奇两位领导人在党内的一些意见分歧,认为是毛主席对刘少奇的不信任,便个人野心膨胀,想取刘而代之,错误地想用党内斗争的方式取得更高的领导地位,本文对这一原因作以简略的分析。
一、高岗、饶漱石把毛主席与刘少奇关于过渡时期问题上的一些意见分歧,错误地认为是毛主席对刘少奇的不信任
建国初,在农业生产合作互助组织等问题上毛主席与刘少奇发生了意见分歧,高岗直接参与了一些问题的争论,其中他的一些意见得到了毛主席的支持。这些争论和分歧有如下四个方面。
1.在富农党员问题上的分歧
1949年12月东北局召开东北地区农村工作座谈会,讨论研究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会议上是否允许农村党员当富农和农村中产生的新富农是否可以入党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以高岗为代表的大多数人认为:党员不能有剥削行为,农村必须走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允许新富农中党员的存在,这些人大多数是靠劳动发展起来的,有一定示范作用,如果把他们清退出去,会对生产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东北局按照高岗的意见做出《农村支部工作指示》并报中央。1950年1月中组部根据刘少奇的谈话精神复函东北局指出“党员雇工与否、参加变工与否,应有完全的自由,党不得加以强制,其党籍也不得因此停止或开除”〔1〕。高岗不同意刘少奇的意见和中组部给东北局的复函,并且说“刘少奇的谈话和对东北局的批复我给毛主席看了,主席不同意他们的意见”〔2〕。
2. 在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问题上的分歧
1951年4月山西省委给华北局写了题为《把老区互助组提高一步的报告》。报告中说:“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富农的方向发展。这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原因”〔3〕。为了避免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把互助组提高一步,报告提出两个根本措施:一是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二是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山西省委的意见受到以薄一波为书记的华北局的批评,指出这两个根本措施“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4〕。5月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刘少奇批评山西省委想用农业合作互助组的办法使中国农业走向社会主义化“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实现不了的”〔5〕。毛泽东知道了这一争论后找刘少奇、薄一波谈话,表示不支持他们的意见,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10月高岗给毛主席写了《关于东北农村的生产合作互助运动》的报告,毛主席将这个报告批转下发,在批示中说:“中央认为高岗同志在这个报告中所提出的方针是正确的。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的地区的党委都应研究这个问题,领导农民群众逐步地组成和发展各种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同时不要轻视和排斥不愿参加这个运动的个体农民”〔6〕。
3.在国营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公私矛盾的问题的分歧
1950年7月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委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中指出:在公营企业中,工会工作同志的立场与态度,应该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在“基本立场”是一致的这样的前提下,因为彼此的岗位不同,任务不同,其“具体立场”又有所不同。并把他的意见向中央和毛主席作了报告。9月《人民日报》全文转载了邓子恢的报告,引起了全国的注意。高岗不同意邓子恢的观点,1951年4月主持写出《论公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立场的一致性》的文章,高岗认为公私关系只是指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关系,否认国营企业内部存在公私关系,认为工会同行政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高岗还认为,工会同政府和工厂管理机关“基本立场”一致、“具体立场”有所不同的观点是不对的,这种说法模糊了工人阶级的领导思想及其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模糊了公营企业的社会主义的性质,模糊了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高岗写信把文章送给毛主席审阅,并请示可否在报上发表。当时担任毛主席秘书的胡乔木看了高岗送来的文章和给毛泽东的信以后,写信给毛泽东和刘少奇认为邓子恢的说法也不完满,高岗文章用正面批驳的方法也不适宜。刘少奇看了高岗送来的文章和胡乔木的信,同意高岗的文章暂不发表,并给高岗写信谈了他的意见。随后刘少奇写出了《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文章指出:“一切事物内部的构成都是矛盾的构成,国营工厂的内部结构当然也是矛盾的结构。这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7〕。文章还认为工会和行政存在不同的具体立场,指出:“在矛盾中所站立的地位如果不同,他们也就有不同的立场”〔8〕。由此可以看出刘少奇和邓子恢在工会问题上的看法是一致的。10月李立三就工会工作中发生争论的问题向毛主席写了一个请示报告,他基本上同意刘少奇和邓子恢关于工会问题的意见。毛主席不同意李立三的意见,并在文件上批示说工会工作有严重错误,12月召开了全总党组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全国总工会工作的决议》指出全国总工会领导存在的三大错误。第一、犯了把生活与生产对立的狭隘的经济主义错误。第二、犯了使工会脱离党的领导和工团主义错误。第三、犯了主观主义、公式主义的错误。之后不久撤销了李立三全国总工会的领导职务。毛主席用这种办法回答了党内关于工会问题的争论。
4.在“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提法上的分歧
1953年6月中央召开了政治局会议,毛主席在会议上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9〕。在提出总路线的同时,毛主席否定了刘少奇等人提出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指出:“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10〕。他还说这种提法 “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11〕。
从上述的史实中可以看出,高岗参与了毛主席与刘少奇的意见分歧,高岗的意见得到了毛主席的肯定和支持,因此自以为可以取代刘少奇成为毛主席的助手。
二、把毛主席对高岗、饶漱石的一些支持,错误地认为是毛主席对他们的无比信任
毛主席不但在与刘少奇意见的分歧上赞同了高岗的意见,而且在实际工作上把高岗东北局的作法向全国推广,并对高岗委以重任。
1.毛主席把高岗在东北局开展的“三反”运动推向全国
1951年8月,高岗在东北局开展了《反对贪污蜕化,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10月毛主席向全国发出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14〕的指示,在全国发起增产节约运动。10月26日,高岗对东北局机关党员干部作了《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的报告,把东北地区的“三反”运动引向深入。11月,毛主席将东北局的报告转发全国,要求党政军各级领导重视东北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5〕,由此,把“三反”运动推向了全国。
2.毛主席对高岗委以重任
建国初,高岗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增设国家计划委员会等机构。高岗被任命为新成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是邓子恢,委员有陈云、邓小平、彭德怀、林彪、饶漱石、彭真、薄一波等人,高岗担任主席的国家计划委员会有“经济内阁”之称,成为平行于政务院的经济建设的最高执行机关。1953年3月,又把重工业部等八个工业部划归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高岗领导。
毛主席对高岗委以重任,使高岗骄傲起来,进而个人野心膨胀,更加坚定了他取代刘少奇成为毛主席助手的想法,于是在党内散布刘少奇不成熟,毛主席不信任刘少奇了,党的权力掌握在“白区的党”的手中等言论,破坏了党内的团结,从而一步步走向深处,最终发展成为高饶事件。
高饶事件的发生,有着多方面复杂的原因,这在党史上已有结论。但高饶错误地理解了党内正常的意见分歧,错误地判断了形势,导致了他产生了错误的心理和以后一系列错误的行动,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参考文献]
〔1〕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326.
〔2〕张秀山.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251.
〔3〕〔4〕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34-36.
〔5〕安贞元.人民公社化运动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83.
〔6〕〔12〕〔13〕〔14〕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80,184.
〔7〕〔8〕李思慎.李立三红色传奇(下卷)〔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588,589.
〔9〕〔10〕〔11〕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81,82.
〔15〕逄先知.毛泽东传(1949-1976)上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205.
〔责任编辑:张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