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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医事责任保险体系下,可选择的保险实施方案为全部强制性的医疗责任保险和医师责任保险、全部任意性的医疗责任保险和医师责任保险、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和任意性医师责任保险,但上述三种保险模式实施方案皆有一定的局限性;分析、总结其利弊,新型的责任保险模式实施方案应是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半强制性半任意性医师责任保险,并当以此来塑造我国医事责任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