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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包括招标方、投标方、政府监管部门、评标专家以及中介咨询机构。其中,中介咨询机构是连接各方的纽带和桥梁,其他各方的意愿以及活动,都会在中介机构的工作中体现出来。
首先,在招標文件(标底)编制阶段,标底(预算、控制价)是招标活动中的重要指标,咨询机构编制的预算是否合理,对于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能否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会对项目的施工以及结算产生一定的影响。
材料设备价格是构成工程预算的基本要素,在国际工程中,材料设备费用占工程造价的比例一般都超过50%,对项目的盈亏起着决定性作用。全面、完整、准确、及时地掌握材料价格,是准确编制工程预算的重要基础。收集、整理设备及材料市场价格,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合理的利用,是大家的共同目标。
其次,可以用大数据思维分析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围标串标现象。
毋庸讳言,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中,围标串标现象普遍存在,并且后果严重。如何发现、制止、处罚围标串标行为,也是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研究的重要课题。
目前的分析手段是以标书的相似度为依据进行判断。部分招标采购监管部门采用这种办法,一些招标采购交易软件中也有所体现(相似度检查)。但笔者认为,这种方法要慎重考虑。一是因为合格的技术标,答案应该是类似的。而且投标人的技术标来源,大多是来自国标、教科书、网站,部分是以往标书积累,据此认定围标行为,容易造成错判。二是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时间段内的建筑市场的材料、人工、机械等成本价格,不会有很大的差异,而围标企业为了确保某个特定投标人中标,往往会有意拉高或降低自己的报价。通过商务标报价雷同进行分析,很可能会出现漏判。
因此,在对企业投标数据进行分析时,不仅要进行横向(同组投标企业)比较,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纵向(投标人历史投标行为和水平)分析,包括投标企业的历史投标报价水平、投标企业成本控制能力、技术标的习惯用语等。同时,还要结合当时、当地(或一定区域范围或特定供应商)的要素价格平均水平进行综合分析。
通过对工程交易市场主体之间的关联度进行分析,可以为判断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一定程度的佐证。进行围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是经过长期“合作”,达成了较为稳定的“同盟”(其中的中标人并不一定是相对固定的,但“同盟”成员相对稳定),应该注意分析投标人之间参加投标的关联性。招标人(即业主)往往自有一批相对熟悉、稳定的承包商,可以从投标人与业主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串通投标行为分析。围标、串标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取得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的支持或默许,招标代理机构在围标、串标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之间的关联度也应作为重点分析方向。
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标书制作过程的跟踪记录,这是目前一些地方已经采取的方法。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将多种围标、串标表现形式组合为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形式予以确立。
再其次,评标过程中的大数据很有用。一是不平衡报价分析。目前的评标办法中,对于不平衡报价的判断,基本上是基于投标人之间的平均报价,但如果出现几个企业围标的情况,这种判断标准就会出现偏差,应该在清标过程中,引入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作为判断不平衡报价的参考依据。二是对专家评委的评标水平和公正性分析。对专家评委的个人打分习惯进行动态记录分析,同时比较该专家在某一项目中与同组其他专家平均打分水平差异,可以从一个侧面,分析该专家评委的评标水平和公正性。
最后,大数据可以建立起中介机构评价体系。对中介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中介机构提高工作水平,对促进招标采购活动顺利进行,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在我国目前的招标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各地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招标人对代理机构的信任程度和代理机构的市场活跃度均有所提高。
从大数据中可以多角度分析中介机构。一是工作业绩:一定时期内代理机构完成的招标项目数量及交易金额,可以作为基本的评标指标。二是资料准确度:即一定时期内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以及招标文件一次性审核通过率。三是招标成功率:代理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组织进行的有效招标次数占其同期组织招标项目总数的比例。四是投诉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一定时期受到的投诉次数占其同期组织招标项目总数的比例。
当下,我们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必须培养大数据思维习惯,充分运用大数据工具来研判、决策。(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先,在招標文件(标底)编制阶段,标底(预算、控制价)是招标活动中的重要指标,咨询机构编制的预算是否合理,对于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能否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会对项目的施工以及结算产生一定的影响。
材料设备价格是构成工程预算的基本要素,在国际工程中,材料设备费用占工程造价的比例一般都超过50%,对项目的盈亏起着决定性作用。全面、完整、准确、及时地掌握材料价格,是准确编制工程预算的重要基础。收集、整理设备及材料市场价格,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合理的利用,是大家的共同目标。
其次,可以用大数据思维分析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围标串标现象。
毋庸讳言,我国的招投标市场中,围标串标现象普遍存在,并且后果严重。如何发现、制止、处罚围标串标行为,也是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研究的重要课题。
目前的分析手段是以标书的相似度为依据进行判断。部分招标采购监管部门采用这种办法,一些招标采购交易软件中也有所体现(相似度检查)。但笔者认为,这种方法要慎重考虑。一是因为合格的技术标,答案应该是类似的。而且投标人的技术标来源,大多是来自国标、教科书、网站,部分是以往标书积累,据此认定围标行为,容易造成错判。二是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时间段内的建筑市场的材料、人工、机械等成本价格,不会有很大的差异,而围标企业为了确保某个特定投标人中标,往往会有意拉高或降低自己的报价。通过商务标报价雷同进行分析,很可能会出现漏判。
因此,在对企业投标数据进行分析时,不仅要进行横向(同组投标企业)比较,更重要的是,要进行纵向(投标人历史投标行为和水平)分析,包括投标企业的历史投标报价水平、投标企业成本控制能力、技术标的习惯用语等。同时,还要结合当时、当地(或一定区域范围或特定供应商)的要素价格平均水平进行综合分析。
通过对工程交易市场主体之间的关联度进行分析,可以为判断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一定程度的佐证。进行围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是经过长期“合作”,达成了较为稳定的“同盟”(其中的中标人并不一定是相对固定的,但“同盟”成员相对稳定),应该注意分析投标人之间参加投标的关联性。招标人(即业主)往往自有一批相对熟悉、稳定的承包商,可以从投标人与业主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串通投标行为分析。围标、串标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取得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的支持或默许,招标代理机构在围标、串标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之间的关联度也应作为重点分析方向。
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标书制作过程的跟踪记录,这是目前一些地方已经采取的方法。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将多种围标、串标表现形式组合为一个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形式予以确立。
再其次,评标过程中的大数据很有用。一是不平衡报价分析。目前的评标办法中,对于不平衡报价的判断,基本上是基于投标人之间的平均报价,但如果出现几个企业围标的情况,这种判断标准就会出现偏差,应该在清标过程中,引入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作为判断不平衡报价的参考依据。二是对专家评委的评标水平和公正性分析。对专家评委的个人打分习惯进行动态记录分析,同时比较该专家在某一项目中与同组其他专家平均打分水平差异,可以从一个侧面,分析该专家评委的评标水平和公正性。
最后,大数据可以建立起中介机构评价体系。对中介机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中介机构提高工作水平,对促进招标采购活动顺利进行,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在我国目前的招标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全国各地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招标人对代理机构的信任程度和代理机构的市场活跃度均有所提高。
从大数据中可以多角度分析中介机构。一是工作业绩:一定时期内代理机构完成的招标项目数量及交易金额,可以作为基本的评标指标。二是资料准确度:即一定时期内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以及招标文件一次性审核通过率。三是招标成功率:代理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组织进行的有效招标次数占其同期组织招标项目总数的比例。四是投诉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一定时期受到的投诉次数占其同期组织招标项目总数的比例。
当下,我们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站在时代发展的前列,必须培养大数据思维习惯,充分运用大数据工具来研判、决策。(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