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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理学主要是以关于天理的“真知”作为增强人道德意志从而行善去恶的保障,王阳明的良知学则主要是以人人本有、人人自信自知的良知作为增强人道德意志的保障,而罗近溪及晚明的很多儒者则有着以外在超越的、有人格意志的上帝或天公作为增强人道德意志保障的倾向.宋明理学家怀抱现实之关切,对道德意志问题的思考逐层转进,从理论上穷尽了如何解决这一道德哲学议题的各个维度,体现出了相当的思想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