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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翰才。秦翰才(1895—1968),上海陈行乡人,幼时先后就读于三林学校、江苏省立松江第三中学,毕业后,任江苏教育会文书,1917年转入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总务科任秘书、通讯股主任。1927年,受聘为上海市公用局秘书科长,后转为“两路局”(京沪、沪杭甬铁路管理局)秘书,主办文书档案管理。抗日战争爆发后,在重庆任交通部专员。1939年夏,赴香港参加编纂《中国经济建设资料》。1942年秋,赴兰州甘肃水利林牧公司任秘书。1946年回到上海任职于中国纺织机械公司。1955年退休。1956年被上海市人民委员会聘为上海市文史馆馆员。1968年9月28日病逝。
秦先生治学勤奋严谨,译介西方学术以切于实用者为主,学术研究重资料依据。“公余之暇则手不释卷,笔不停挥,读书著述”。他在兰州等地搜集了大量左宗棠资料,在当时全面贬低左宗棠的文化大背景下,他却写出了《左文襄公在西北》一书,获得了后人的高度赞扬。他对年谱颇有研究,收集了2090种年谱,获得了“千谱楼主”的称号。他还注重调查,1945年赴大连,两次客旅长春,五访伪满宫廷,查阅伪满宫藏图书字画,搜求溥仪书信和逸事,著《满宫残照记》,辑《满洲伪国官印集》。他还将其全部藏书捐献给了上海图书馆。
2 《档案科学管理法》。秦先生在上海市公用局任职期间,总结该局文书档案改革的实践,提出了一种档案管理的新方法,并纂成《上海市公用局行政管理实况》一书。此后,在京沪、沪杭甬铁路局任秘书和在交通部任专员时,与同行顾震白、吴芳孙共同探讨档案管理的经验,于1942年编著成《档案科学管理法》一书。《档案科学管理法》最初出版于1942年,1945年出第三版时有所增订,1947fg4月再度出版。1958年被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作为档案学十三本旧著之一而翻印。
《档案科学管理法》一书内容新颖,全书共五章。第一章档案工作性质之新认识。作者首先认为“档案非为官署所专有”,然后认为“档案乃一种工作或事业之历史”,并认为“吾人断定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之文野,常以其有无历史记录,或有无完善之历史以为衡。由是吾人评判一组织在文化上之程度,亦可以其有无完善之档案为衡”,还纠正了一些错误的观点,如“档案工作是一种机械工作”,最后给出了档案性质的新认识:档案本身便是历史,编辑档案等于编纂史书,档案工作并非纯粹机械工作,仅是保管为机械工作。第二章档案工作之新组织。作者认为“在吾人树立对于档案之新认识以后,吾人建议今后之档案工作,应有一个崭新之组织”,“档案工作应脱离一般之文书组织而有一独立之组织,然后方可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之地位”,在此基础上作者假定此组织之名称为“资料室”,并对该机构作了进一步的阐述。第三章档案编管之新方案。作者先解释了档案编管方案应具备的四个目标,并介绍了需要先期致力的两项工夫。档案工作的地位要在文书系统之上,还要使一般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相配合,然后作者阐述了编辑案卷的六大步骤,补充了对现有档案管理通病补救的方法,介绍了档案保管的三大项,最后介绍了附加的两项建议。第四章档案人才之新标准。作者认为既然实行新的管理方案,就要按一定标准选择合适的人员来从事档案工作,因此,作者在将档案工作分为编辑和保管的基础上,也对不同岗位的人员提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第五章档案用品之新设计。作者一一介绍了登记、装订、度藏以及调卷四方面所用的新的档案用品。作者在本书第五章后附有19种档案编管用品目录。
3 该书之学术价值。虽然《档案科学管理法》正文只有三十一页,但该书极具理论价值。首先,作者虽然站在机关文书档案管理的角度上写作本书,但却强调了档案的历史价值,档案是史料,档案与历史有着紧密的联系,编辑档案等于编纂史书。这一认识尤其在行政界学者中是少有的,难能可贵。其次,作者认为“档案非为官署所专有,凡为一个事业组织,如银行,如百货公司,如学术团体等,皆必有其档案。即为一私,亦有其档案”。正是在此基础上,作者说,“然今后之历史,将包括全社会活动之记录,当不仅取材于各官署之档案,亦当取材于一切重要事业之档案,则如金融机关,交通机关等,并应各知所以重视其档案,树立一种健全之档案制度”。此外,作者还对分类与立卷的关系,以及立卷原则和方法都有新的认识,其中所提立卷应以一事一卷为主,结合“时期”、“单位”、“地域”和“事业”,有较高理论和应用价值。
秦先生治学勤奋严谨,译介西方学术以切于实用者为主,学术研究重资料依据。“公余之暇则手不释卷,笔不停挥,读书著述”。他在兰州等地搜集了大量左宗棠资料,在当时全面贬低左宗棠的文化大背景下,他却写出了《左文襄公在西北》一书,获得了后人的高度赞扬。他对年谱颇有研究,收集了2090种年谱,获得了“千谱楼主”的称号。他还注重调查,1945年赴大连,两次客旅长春,五访伪满宫廷,查阅伪满宫藏图书字画,搜求溥仪书信和逸事,著《满宫残照记》,辑《满洲伪国官印集》。他还将其全部藏书捐献给了上海图书馆。
2 《档案科学管理法》。秦先生在上海市公用局任职期间,总结该局文书档案改革的实践,提出了一种档案管理的新方法,并纂成《上海市公用局行政管理实况》一书。此后,在京沪、沪杭甬铁路局任秘书和在交通部任专员时,与同行顾震白、吴芳孙共同探讨档案管理的经验,于1942年编著成《档案科学管理法》一书。《档案科学管理法》最初出版于1942年,1945年出第三版时有所增订,1947fg4月再度出版。1958年被中国人民大学历史档案系作为档案学十三本旧著之一而翻印。
《档案科学管理法》一书内容新颖,全书共五章。第一章档案工作性质之新认识。作者首先认为“档案非为官署所专有”,然后认为“档案乃一种工作或事业之历史”,并认为“吾人断定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之文野,常以其有无历史记录,或有无完善之历史以为衡。由是吾人评判一组织在文化上之程度,亦可以其有无完善之档案为衡”,还纠正了一些错误的观点,如“档案工作是一种机械工作”,最后给出了档案性质的新认识:档案本身便是历史,编辑档案等于编纂史书,档案工作并非纯粹机械工作,仅是保管为机械工作。第二章档案工作之新组织。作者认为“在吾人树立对于档案之新认识以后,吾人建议今后之档案工作,应有一个崭新之组织”,“档案工作应脱离一般之文书组织而有一独立之组织,然后方可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之地位”,在此基础上作者假定此组织之名称为“资料室”,并对该机构作了进一步的阐述。第三章档案编管之新方案。作者先解释了档案编管方案应具备的四个目标,并介绍了需要先期致力的两项工夫。档案工作的地位要在文书系统之上,还要使一般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相配合,然后作者阐述了编辑案卷的六大步骤,补充了对现有档案管理通病补救的方法,介绍了档案保管的三大项,最后介绍了附加的两项建议。第四章档案人才之新标准。作者认为既然实行新的管理方案,就要按一定标准选择合适的人员来从事档案工作,因此,作者在将档案工作分为编辑和保管的基础上,也对不同岗位的人员提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第五章档案用品之新设计。作者一一介绍了登记、装订、度藏以及调卷四方面所用的新的档案用品。作者在本书第五章后附有19种档案编管用品目录。
3 该书之学术价值。虽然《档案科学管理法》正文只有三十一页,但该书极具理论价值。首先,作者虽然站在机关文书档案管理的角度上写作本书,但却强调了档案的历史价值,档案是史料,档案与历史有着紧密的联系,编辑档案等于编纂史书。这一认识尤其在行政界学者中是少有的,难能可贵。其次,作者认为“档案非为官署所专有,凡为一个事业组织,如银行,如百货公司,如学术团体等,皆必有其档案。即为一私,亦有其档案”。正是在此基础上,作者说,“然今后之历史,将包括全社会活动之记录,当不仅取材于各官署之档案,亦当取材于一切重要事业之档案,则如金融机关,交通机关等,并应各知所以重视其档案,树立一种健全之档案制度”。此外,作者还对分类与立卷的关系,以及立卷原则和方法都有新的认识,其中所提立卷应以一事一卷为主,结合“时期”、“单位”、“地域”和“事业”,有较高理论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