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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的。正确理解其中的“可持续发展”,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协调统一。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马克思主义
就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来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这无疑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如何理解其中的“可持续发展”?有人提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实质就是要强调“超越人类中心”的“自然界的价值主体地位”,认为自然界、生态环境是独立的价值主体,人的行为要符合自然界的利益,尊重自然界的权利,要“以自然为中心”。而有的人则将“可持续发展”简单等同于生态发展。这些认识都陷入了误区。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国家战略的提出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引的,不同于以往其他发展思想。所以,我们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来理解与把握“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
任何发展观都是某种世界观的体现,而世界观实质上就是哲学思维方式。
在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的认识水平也有局限,认为外在的神秘的客观力量掌握着自己的命运。这种思维方式未能正确处理主体(现实的人)与客体(自然环境与社会关系环境)的辩证关系。客体成为主客体的关系的绝对重心,主体则是客体的奴仆。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人们对自然界盲目地崇拜与屈从,认为自然的一切都是合理的,不应改变,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不合理的,都是对自然的破坏。
步入近代,人文精神的兴起和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使人类认识到自身的巨大力量的同时,思想与行为也走向了极端。人们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至高无上的征服者,人类可以摆脱自然与社会的任何限制。实质上,近代人的思维方式存着与古代人同样的局限性。他们虽然看到了主体对客体巨大的改造作用,却忽视了客体是主体存在与发展的前提,客体对主体也具有制约与改造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则提出“实践是主体与客体之间具体而现实的双向对象化过程”。它既明晰了客体对主体的制约作用,又明确了主体所具有的自觉能动性。“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正是基于这一点,既不从客体出发,也没有从主体出发,而是将“具体而现实”的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既要满足人类自身需要,有目的的改造世界,寻求发展,又要建立在与自然保持和谐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友好的、持续长久的发展。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是马克思主義发展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的具体体现。
反观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许多区域正在进行着不顾本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盲目追求GDP增长的畸形发展。各地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得红红火火,甚至不管它是不是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的。温家宝总理在 “南水北调”工程开工仪式的讲话中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名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我国有一个县,过去是排在全国前列的富裕县,20多年后变成了全国最贫困的县之一。究其原因是过度放牧、超载过牧,使草原变成了沙漠,失去了基本的生产条件。这就是只重经济效益、不重生态效率、只重眼前、不重长远的恶果,是过度向自然索取之后,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因此,当我们谈到改造世界,特别是改造自然界时,一定要遵循客观世界固有的规律,不可想当然地认为客观世界应该为人类主体服务,进而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不顾后果。
近代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曾把社会发展简单地归结为单一的经济增长过程,而经济增长过程就是人类不断地制服和掠夺自然,获取物质财富的过程。以这种发展思想为指导,西方工业化国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增长,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负面影响。它引起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破坏生态平衡,甚至导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紧张,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以享受为特征的腐朽、颓废的文化价值观念。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可持续发展”则要求我们在谋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全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除了在结构上要不断合理与优化外,在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上要越来越低,在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强度上要越来越小。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科学,是我们维护党的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而党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人民富裕幸福的基本条件。我们一定要自觉地拿起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旗帜,在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活动中,正确地解决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正确地认识与改造世界,才能推进社会平稳、健康地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 ,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2]《马克思主义论可持续发展》,程恩富 王中保;
[3]《马克思主义发展哲学与可持续发展思想》,佚名;
[4]《如何认识科学发展观》,杨伟民;
[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6月修订版;
[6]《自然辩证法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简介:邱光洪(1971.12-),男,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昭通学院副教授,国家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等。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马克思主义
就中国现阶段的国情来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这无疑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如何理解其中的“可持续发展”?有人提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实质就是要强调“超越人类中心”的“自然界的价值主体地位”,认为自然界、生态环境是独立的价值主体,人的行为要符合自然界的利益,尊重自然界的权利,要“以自然为中心”。而有的人则将“可持续发展”简单等同于生态发展。这些认识都陷入了误区。必须指出的是,我国国家战略的提出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引的,不同于以往其他发展思想。所以,我们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来理解与把握“可持续发展”这一概念。
任何发展观都是某种世界观的体现,而世界观实质上就是哲学思维方式。
在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的认识水平也有局限,认为外在的神秘的客观力量掌握着自己的命运。这种思维方式未能正确处理主体(现实的人)与客体(自然环境与社会关系环境)的辩证关系。客体成为主客体的关系的绝对重心,主体则是客体的奴仆。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人们对自然界盲目地崇拜与屈从,认为自然的一切都是合理的,不应改变,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不合理的,都是对自然的破坏。
步入近代,人文精神的兴起和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使人类认识到自身的巨大力量的同时,思想与行为也走向了极端。人们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至高无上的征服者,人类可以摆脱自然与社会的任何限制。实质上,近代人的思维方式存着与古代人同样的局限性。他们虽然看到了主体对客体巨大的改造作用,却忽视了客体是主体存在与发展的前提,客体对主体也具有制约与改造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则提出“实践是主体与客体之间具体而现实的双向对象化过程”。它既明晰了客体对主体的制约作用,又明确了主体所具有的自觉能动性。“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正是基于这一点,既不从客体出发,也没有从主体出发,而是将“具体而现实”的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既要满足人类自身需要,有目的的改造世界,寻求发展,又要建立在与自然保持和谐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友好的、持续长久的发展。可以看出,“可持续发展”是马克思主義发展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的具体体现。
反观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现状,许多区域正在进行着不顾本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盲目追求GDP增长的畸形发展。各地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得红红火火,甚至不管它是不是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的。温家宝总理在 “南水北调”工程开工仪式的讲话中引用了恩格斯的一段名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我国有一个县,过去是排在全国前列的富裕县,20多年后变成了全国最贫困的县之一。究其原因是过度放牧、超载过牧,使草原变成了沙漠,失去了基本的生产条件。这就是只重经济效益、不重生态效率、只重眼前、不重长远的恶果,是过度向自然索取之后,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因此,当我们谈到改造世界,特别是改造自然界时,一定要遵循客观世界固有的规律,不可想当然地认为客观世界应该为人类主体服务,进而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不顾后果。
近代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曾把社会发展简单地归结为单一的经济增长过程,而经济增长过程就是人类不断地制服和掠夺自然,获取物质财富的过程。以这种发展思想为指导,西方工业化国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增长,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负面影响。它引起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破坏生态平衡,甚至导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紧张,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以享受为特征的腐朽、颓废的文化价值观念。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可持续发展”则要求我们在谋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全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除了在结构上要不断合理与优化外,在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上要越来越低,在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强度上要越来越小。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着的科学,是我们维护党的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而党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人民富裕幸福的基本条件。我们一定要自觉地拿起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旗帜,在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活动中,正确地解决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正确地认识与改造世界,才能推进社会平稳、健康地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 ,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版;
[2]《马克思主义论可持续发展》,程恩富 王中保;
[3]《马克思主义发展哲学与可持续发展思想》,佚名;
[4]《如何认识科学发展观》,杨伟民;
[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6月修订版;
[6]《自然辩证法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简介:邱光洪(1971.12-),男,汉族,云南省威信县人,昭通学院副教授,国家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