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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刑事立法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司法实践的检验,刑事立法的不足和缺陷也日益显露出来:1.刑法规范的完备性不足,仍然存有法律的盲区。2.法律规范的协调性不足,有些条款自相矛盾。3.刑法规范的确定性不足,刑法规范之间界限模糊,有些概念没有界定,概念术语使用混乱。4.刑法规范的简约性不足,有些条款重复,应当合并的罪名没有合并。5.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存在矛盾和冲突。6.有些地方表现出理性的欠缺。透视并力进立法缺陷是每个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