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最终颁布法律文本包括总则、设立、运行、服务、法律责任及附则六章,共五十五条。国家图书馆作为《公共图书馆法》基础文本的提供单位和主要咨询单位,全程参与了该法的立法与实施。本刊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国家图书馆常务副馆长陈力。
各方面高度重视,立法基础符合我国国情
《新阅读》:《公共图书馆法》的诞生开启了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法制化道路,请您谈谈《公共图书馆法》建立的过程。
陈力:《公共图书馆法》的基础文本是由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部)提供的,并且前后修改了很多次。1990年文化部主持《公共图书馆条例》起草工作,2001年文化部在天津召开《图书馆法》专家座谈会,立法工作正式启动,2003年《图书馆法(送审稿)》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经过几轮讨论后,法制办认为当时要立的《图书馆法》涵盖的面比较宽,所要规范的图书馆类型也比较多,涉及领域太宽且不太成熟就搁置了。2008年启动了《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和国家图书馆牵头协调和组织全国图书馆界力量,组建了13个课题组从不同方面进行预研,包括国外各种文献和立法资料的收集,我国历史上的各种法律法规文件的收集,以及各种统计数据的研究。因此,可以说《公共图书馆法》基础工作做得相当扎实。
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对于公众文化的关注重点不断发生调整,对文化事业的观点和看法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升华,所以这个法律文本前后修改了很多稿。该法草案提交到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工委又组织了大量调研,并且基于调研也做出一些实质性的修改,比如增加“全民阅读”。所以整个立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也反映了各方面对于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这部法律的诞生为何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一是充分说明其对人民生活,对整个社会,对全民族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所涉猎的范围超过了行业本身。二是说明立法的过程是非常严谨的。13个课题组共同完成了前期大量基础调研,包括图书馆的运行经费、办馆条件、服务方式、组织机构、运作模式等,反映出立法前期基础工作的严谨扎实。三是立法过程中经过广泛而充分的调研摸清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发展的基本国情和现实情况。
面向公众,公共图书馆为全民阅读而生
《新閱读》:请您谈谈《公共图书馆法》对推动全民阅读的意义和作用?
陈力:《公共图书馆法》就是为全民阅读而生的。如果没有全民阅读,也谈不上设立图书馆这种机构。全民阅读正好适合图书馆的宗旨,如果只是谈阅读的话,阅读是一种个人行为,而全民阅读是社会行为。要服务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群体,尤其是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这是公共服务的基本属性、基本需求,并且要保障社会公平。而“全民”二字,其实更多的是要考虑普通公众,而不是针对学术界的学者和专业人士,因为他们的阅读需求是由专业图书馆和自己通过其他渠道满足的。公共图书馆其实是为了要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为了实现全民都有阅读的可能和保障而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最终的目的是要服务于普通公众,而不是服务于专业读者,所以《公共图书馆法》就是为全民阅读而生的。
以实现全民阅读为终极目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新阅读》:请您谈谈在普及《公共图书馆法》时遇到哪些问题?应从哪些方面予以解决?
陈力:首先,这部法律是用来规范政府行为的。公共图书馆是由政府支持的,政府对全民阅读既有领导责任,也有保障职责。其次,行业的法律是用来规范这个行业履责的,因此该法是用来规范图书馆的。《公共图书馆法》涵盖了办馆宗旨、服务重点、服务方式、业务工作等,实际上是为了实现全民阅读的终极目标。最后,对社会和读者的规范,包括社会责任和读者行为。
当下普及《公共图书馆法》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政府重视度不高和政府投入不足。因为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衡,发展条件不一样,这样就要求政府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进行支持。第二个问题就是图书馆行业自身的短板。比如说现实的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和服务模式等都存在着发展不充分或欠发展状态。第三个问题是社会问题。现在的公共文化事业,社会支持和参与度还不够,在这方面和西方相比是有相当大差距的。主要是因为我们社会的发展程度和文明程度不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宣传不够,服务不好,百姓感受不到图书馆的价值。因此《公共图书馆法》的出现是要保证这个行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是去保障读者的权益,更多的是对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凡是一个能够正常运行的公共图书馆,几乎都是把全民阅读放在第一位,并开展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动。但现在问题就是地方掌握的资源不足以支撑全民阅读。其他还有人员问题、资源问题、经费问题和投入问题。更大的问题是怎么利用好这些资源,这些方面将是我们未来下大力气去解决的问题。
与此同时,未来还需要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从业人员。专业人员的价值就在于他们能够了解社会、了解读者、了解图书馆,并能够把这几方需求结合起来,最终做出正确的判断。另外,我们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在全民阅读领域的公共服务,更多的是要考虑当地的特点、提高当地人员的素质,因地制宜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这才是最根本的解决问题的手段。
新时代,新阅读,新服务
《新阅读》:阅读的多元化和复杂性,超越了历史上任何时期,甚至完全不同,请您谈谈对阅读本身的感受和理解。
陈力:我想说一些自己对手机阅读的感受。有一次我讲课时,讲到了阅读方式的变化。现在年轻人都在地铁里面看手机,我觉得看手机不见得是坏事。首先如果是利用手机和闲暇时间来阅读的话,我们应该鼓励。虽然网上有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是好的东西也不少,所以说我们真的要重新认识阅读。再比如说网络小说,它跟传统小说是不一样的。传统的小说比如《战争与和平》,它由一个庞大的体系组成,它的角色、发展脉络、人物的性格都是非常完整的。网络小说不一样,可能今天看的这一回和上回完全没关系,但这一回就能吸引到读者。它适合现代人的审美并且写法也不一样,这也反映出媒体本身的变化。媒体内容本身的变化、形式的变化可能就是未来阅读的一个变化趋势。再比如微信,微信不光涉及聊天,还涉及阅读,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很多文章在网络里拥有第二次生命力,可以说网络和新媒体赋予了阅读无限的可能。实际上手机也罢,微信也罢,这些都大大拓展了人们的阅读空间,也改变了对于阅读的想法。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媒体,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传播。我们严肃的传统出版人,要看看年轻人他们现在究竟在阅读什么,既然叫新阅读,如何体现新?要去了解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同志,他们想干什么?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做阅读引导,给他们提供阅读服务。
各方面高度重视,立法基础符合我国国情
《新阅读》:《公共图书馆法》的诞生开启了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法制化道路,请您谈谈《公共图书馆法》建立的过程。
陈力:《公共图书馆法》的基础文本是由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部)提供的,并且前后修改了很多次。1990年文化部主持《公共图书馆条例》起草工作,2001年文化部在天津召开《图书馆法》专家座谈会,立法工作正式启动,2003年《图书馆法(送审稿)》报请国务院法制办审议。经过几轮讨论后,法制办认为当时要立的《图书馆法》涵盖的面比较宽,所要规范的图书馆类型也比较多,涉及领域太宽且不太成熟就搁置了。2008年启动了《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由中国图书馆学会和国家图书馆牵头协调和组织全国图书馆界力量,组建了13个课题组从不同方面进行预研,包括国外各种文献和立法资料的收集,我国历史上的各种法律法规文件的收集,以及各种统计数据的研究。因此,可以说《公共图书馆法》基础工作做得相当扎实。
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对于公众文化的关注重点不断发生调整,对文化事业的观点和看法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升华,所以这个法律文本前后修改了很多稿。该法草案提交到全国人大法工委,法工委又组织了大量调研,并且基于调研也做出一些实质性的修改,比如增加“全民阅读”。所以整个立法经历了漫长的过程,这也反映了各方面对于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这部法律的诞生为何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一是充分说明其对人民生活,对整个社会,对全民族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所涉猎的范围超过了行业本身。二是说明立法的过程是非常严谨的。13个课题组共同完成了前期大量基础调研,包括图书馆的运行经费、办馆条件、服务方式、组织机构、运作模式等,反映出立法前期基础工作的严谨扎实。三是立法过程中经过广泛而充分的调研摸清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发展的基本国情和现实情况。
面向公众,公共图书馆为全民阅读而生
《新閱读》:请您谈谈《公共图书馆法》对推动全民阅读的意义和作用?
陈力:《公共图书馆法》就是为全民阅读而生的。如果没有全民阅读,也谈不上设立图书馆这种机构。全民阅读正好适合图书馆的宗旨,如果只是谈阅读的话,阅读是一种个人行为,而全民阅读是社会行为。要服务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群体,尤其是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这是公共服务的基本属性、基本需求,并且要保障社会公平。而“全民”二字,其实更多的是要考虑普通公众,而不是针对学术界的学者和专业人士,因为他们的阅读需求是由专业图书馆和自己通过其他渠道满足的。公共图书馆其实是为了要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为了实现全民都有阅读的可能和保障而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最终的目的是要服务于普通公众,而不是服务于专业读者,所以《公共图书馆法》就是为全民阅读而生的。
以实现全民阅读为终极目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新阅读》:请您谈谈在普及《公共图书馆法》时遇到哪些问题?应从哪些方面予以解决?
陈力:首先,这部法律是用来规范政府行为的。公共图书馆是由政府支持的,政府对全民阅读既有领导责任,也有保障职责。其次,行业的法律是用来规范这个行业履责的,因此该法是用来规范图书馆的。《公共图书馆法》涵盖了办馆宗旨、服务重点、服务方式、业务工作等,实际上是为了实现全民阅读的终极目标。最后,对社会和读者的规范,包括社会责任和读者行为。
当下普及《公共图书馆法》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政府重视度不高和政府投入不足。因为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衡,发展条件不一样,这样就要求政府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进行支持。第二个问题就是图书馆行业自身的短板。比如说现实的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和服务模式等都存在着发展不充分或欠发展状态。第三个问题是社会问题。现在的公共文化事业,社会支持和参与度还不够,在这方面和西方相比是有相当大差距的。主要是因为我们社会的发展程度和文明程度不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宣传不够,服务不好,百姓感受不到图书馆的价值。因此《公共图书馆法》的出现是要保证这个行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是去保障读者的权益,更多的是对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凡是一个能够正常运行的公共图书馆,几乎都是把全民阅读放在第一位,并开展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动。但现在问题就是地方掌握的资源不足以支撑全民阅读。其他还有人员问题、资源问题、经费问题和投入问题。更大的问题是怎么利用好这些资源,这些方面将是我们未来下大力气去解决的问题。
与此同时,未来还需要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从业人员。专业人员的价值就在于他们能够了解社会、了解读者、了解图书馆,并能够把这几方需求结合起来,最终做出正确的判断。另外,我们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在全民阅读领域的公共服务,更多的是要考虑当地的特点、提高当地人员的素质,因地制宜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这才是最根本的解决问题的手段。
新时代,新阅读,新服务
《新阅读》:阅读的多元化和复杂性,超越了历史上任何时期,甚至完全不同,请您谈谈对阅读本身的感受和理解。
陈力:我想说一些自己对手机阅读的感受。有一次我讲课时,讲到了阅读方式的变化。现在年轻人都在地铁里面看手机,我觉得看手机不见得是坏事。首先如果是利用手机和闲暇时间来阅读的话,我们应该鼓励。虽然网上有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是好的东西也不少,所以说我们真的要重新认识阅读。再比如说网络小说,它跟传统小说是不一样的。传统的小说比如《战争与和平》,它由一个庞大的体系组成,它的角色、发展脉络、人物的性格都是非常完整的。网络小说不一样,可能今天看的这一回和上回完全没关系,但这一回就能吸引到读者。它适合现代人的审美并且写法也不一样,这也反映出媒体本身的变化。媒体内容本身的变化、形式的变化可能就是未来阅读的一个变化趋势。再比如微信,微信不光涉及聊天,还涉及阅读,至少对于我来说是。很多文章在网络里拥有第二次生命力,可以说网络和新媒体赋予了阅读无限的可能。实际上手机也罢,微信也罢,这些都大大拓展了人们的阅读空间,也改变了对于阅读的想法。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媒体,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传播。我们严肃的传统出版人,要看看年轻人他们现在究竟在阅读什么,既然叫新阅读,如何体现新?要去了解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同志,他们想干什么?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做阅读引导,给他们提供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