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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中的家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就其任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任职于大夫的家臣与任职于士的家臣两类。这些家臣成分复杂,其身份可以是大夫、士、庶人甚至是罪人。他们有一定的系统与职分,负责为家主掌管家政、财务、礼仪、饮食、丧葬、文书等诸项具体事务。他们参与了《仪礼》所记载的绝大部分礼仪,使诸礼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