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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而现有涉水法律规范难以从根本上满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双赢的高标准要求,这就迫切需要研究制定一部能够体现黄河流域现实需求的专项法律。黄河流域立法的定位,关系该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保护的法益范围、采取何种治理模式等核心问题,是黄河流域立法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