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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有一个历经三百余年而兴盛不衰,被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御封为“江南第一家”的家族,这就是闻名于世的义门郑氏。在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也有这么一个家族。明正德年间,“河东三凤”之一——王云凤把这个家族与义门郑氏相媲美,并亲自撰写了“三晋第一家”的匾额赠予他们。这个家族,就是鲜为人知的义门仇氏。
“上党仇氏,以孝义礼让闻于三晋。大司成虎谷王先生应韶笃论君子也。尝以比浦江郑氏,手书‘三晋第一家’字赠之。”明南京右都御史何瑭曾撰写过一篇《三晋第一家引》,记录此事。何瑭所说的大司成虎谷王先生,指的是王云凤。王云凤,字应韶,号虎谷,山西省和顺县人。明成化二十年(1484年)进士。曾任国子监祭酒,所以世人称之为大司成。王云凤精通理学、擅长书法、为文雄厚,与太原王琼、乐平乔宇并称“河东三凤”。
王云凤何以称上党仇氏为“三晋第一家”?这份沉甸甸的殊荣,上党仇氏何以堪当?今天,我们只能通过典籍中的只言片语,管中窥豹,大致了解一下这个以“孝义礼让闻于三晋”的义门仇氏……
六世同居居家有范
上党仇氏,世居潞安府雄山乡东火村(今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东火村)。元末,家中出过一个进士(一说为举人)仇敏,算是仇家的开山鼻祖。何瑭在其所著《柏斋集》中说,“上党仇氏,世居雄山之东火久矣。自其高祖兵科给事中公启家以来,迄宿州吏目时济,盖五世矣。百口同爨,庭无问言……”
文中“兵科给事中公”,指的是仇敏。据清乾隆版《长治县志》记:“仇敏,元进士。潞州人,明初为兵科给事中,调云南曲靖府通判,因家焉。子孙留潞者甚盛,称为义门。”“宿州吏目时济”,指的是仇楫。据志书记载:“仇楫,字时济,潞州人,给事中敏之玄孙,官宿州吏目。”从给事中仇敏至宿州吏目仇楫,东火仇家五世同居,百口人同吃一锅饭,尊老爱幼,相处和睦。
不过,真正让东火仇家名扬三晋的应该从仇楫那一辈开始。
仇楫从小聪慧过人,“八九岁即通神算”,十多岁的时候,拜陵川“致仕教谕”姬先生为师。后来,又“援例”入国子监读书,毕业后被朝廷任命为宿州吏目。为官期间,仇楫“奉礼守法,事皆有程,廉以持身,恭以敬长,信以居僚,惠以慈民”,以至于离任之后,宿州百姓“立六丈之亭,磨数尺之石,以表去思”。连明代状元吕楠都感叹,仇楫实乃“潞安之乡贤、宿州之名宦矣!”
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因父亲的突然离去,仇楫从千里之外的宿州赶回老家奔丧,“望门抵家,号恸几绝者数次”。葬完父亲以后,仇楫再无出仕之心。他看淡了身外的功名利禄,于是在老家东火修建一所乐休园,堆山凿池,辟为八景,“以休为乐”。一时间,名人雅士慕名而来,纷纷赋诗歌咏。后来在仇楫的堂弟仇森的支持下,这些歌咏乐休园八景之诗得以结集刻印。仇森还请当朝兵部尚书王廷相以及吏部员外郎韩邦奇为诗集作序。王廷相《乐休园八景诗序》曰:“乐休者,以休为乐者也。上党仇子时济去仕家居,因以名其园也。八景者,园之所有也,交游诸君子乐仇子之乐,因以取而咏之也。”
不過,仇楫虽然寄情山水,但并没有意志消沉。处理完父亲后事以后,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找到了新的人生目标。在此关键的节口,仇家站出来一个了不起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仇楫的继母——阎孺人。
阎孺人是仇楫父亲义官仇鹤的续弦。她原本是西火处士阎素之五女,从小聪慧,知书达理。刚来仇家的时候,仇楫还小,阎孺人“待之虽慈,但教之甚严”。嘉靖十五年(1536年)春,仇楫被选为宿州吏目。临走前,阎孺人送给他八个大字:“清慎勤谨,以报国恩”,仇楫铭记于心。为官期间,仇楫“兴学礼士,敦崇诗书”,宿州百姓无不感恩戴德。父亲去世以后,仇楫辞官归家,寄情山水。这个时候,阎孺人毅然站了出来,劝他及诸弟:“尔父尝言,西院大伯收得《郑氏旌义编》一本好书,成家者当以为法,尔等能成父志,立为常规,期于久行,尔父地下亦当欣悦矣!”
于是,在堂弟仇森的帮助下,仇楫开始着手为仇氏家族“订家谱”“立家范”。族谱修订完以后,仇森还找到时任江西按察使佥事的白悦为族谱作序,序日:“予观仇氏之谱,何其信而顺哉!”白悦对《仇氏家谱》极为肯定,称赞该谱追溯始祖时,并未随意拉名人做大旗,而仅将元末仇敏作为始祖,可信度极高,是其他家谱的榜样。
与此同时,仇楫又参考《宋司马公家仪》《朱文公家礼》《郑氏旌异编》三本书,着手制定《仇氏家范》。家范成书以后,仇森还请当时名儒王云凤、徐文溥、何瑭三人分别为书作序。何瑭在《上党仇氏家范序》中说“予惟仇氏家范之懿,与夫治家,不贵于能忍,而贵于有礼之意。”他认为,《仇氏家范》突出礼仪,是治家的典范。
《仇氏家范》共有二卷,由于该书早已散失,内容不得而知。据《宿州吏目仇公墓志铭》记:“立家范,录自冠婚丧祭及事物细微训后,齐家之则靡有阙遗。”也就是说,家范中大致包括了家中一切婚丧嫁娶等事务。清代徐乾学所著《读礼通考》有两条记录引用《仇氏家范》:其一,“考《仇氏家范》,凡遇忌辰,请主出就正寝,孝子素服致祭,是日不得饮酒食肉,夜则出宿于外”。其二,“《仇氏家范》:丧事不得用乐,服未阕者不得饮酒食肉,违者不孝”。可见,《仇氏家范》特别注重孝道礼仪。
《仇氏家范》创立以后,仇楫与众兄弟着手在族中推行。“《家范》既成,妇女、小子有过举者,轻则会众诲之,甚则自罚跪而挝其面,众皆不忍轻犯。”同时,仇楫和家人又在东火大兴土木,建同心堂为男性会食之所,建安贞堂为女性会食之所,建有序堂以为听训之地。每堂各有训语,皆载于《仇氏家范》。各堂建成以后,仇楫又让其堂弟仇森请名人为之作记。吕楠撰《仇氏同心堂记》日:“同心堂,此上党仇氏丈夫会餐之堂也。仇氏世处潞州南雄山东火,自其高祖给事君肇开厥家,至宿州吏目楫、沈藩仪宾森,盖五世矣。家众汔百指未析也。于是考钟而食,家范成,钟八声,内外升有序堂听训;钟九声,丈夫则食于同心堂……”韩邦奇撰《仇氏安贞堂记》记录了“安贞堂”训语,训日“昔我高祖,劳于作家,诏我后之人,凡我内人,勿窃、勿妒、勿不顺、勿迷夫子、勿多言以幻是非,而二我骨肉,有一于此,庸坏我高祖之训,将举礼仪法而行……”
重视教育兴办义学
上党仇氏家族兴旺发达的一个主要原因,跟家族历来重视文化教育有关。
仇氏非常注重子孙的文化教育。据《宿州吏目仇公墓志铭》记,在仇楫的努力下,仇家在明代曾“营义房一区,于家敦请乡先生以教宗族子弟,免其束修;再起义学一所,于里以训乡党童稚,资其薪水”。仇家不仅“营义房”,让自己家族中孩子接受免费教育;而且还“起义学”,免费教育乡里的孩子们。为了表达对先生的尊重,还专门建起一座“师俭堂”。另外,家中长辈大都有教育子女的传统。如仇楫的母亲阎孺人对“诸子皆教以义方”,认为“失教即为败子”;仇桓“课诸子及群从子弟,谆谆以《诗》《礼》是训,日不尔则无以立身”。临终前,他还把诸子叫到床前,悉心叮嘱:“汝辈读书,勿徒事篇章,以供口耳之资,须将圣贤言语深求玩味,实体诸身,以见于行事,乃为善学。”
为了让子孙接受良好的教育,仇家还鼓励孩子们外出求学。如仇楫十多岁的时候就被送到陵川“致仕教谕姬先生”那里“彰习举子业”,后又“援例入国子监”;仇栏八岁“即从师读书”;仇桓“年十二,补郡庠弟子员”,深得郡守马公、掌教刘公器重;仇森“年甫十四”也被送到陵川教諭姬先生那里求学……
为了培养更多人才,明嘉靖年间,仇家还在东火兴办过一座东山书院。据吕楠《东山书院记》“东山在潞州东南七十里雄山乡,即俗所谓东岭也。仇氏时茂森族居于此。时茂自其父祖及兄时济楫辈与其子孙,立《家范》以同居者,盖四世矣。又常修举《蓝田吕氏乡约》以化乡人者,盖三百余人矣。兴建义学于其舍傍,以教乡之子弟者,盖五七十家矣。犹以为未也,乃于雄山之东岭建书院焉。”
东山书院依山傍水建于东火村东约五里的轿顶山(又称东岭或东山)上。当年书院占地四亩,坐东朝西,一进两院,背靠天紫岭,面对东火村。从西向东拾阶而上,进入大门首先映人眼帘的是一座高约五米的尊经楼,楼上储藏古今典籍,楼下前额题“东山书院”四个大字。尊经楼北建有井、碾、厨房等生活设施以及一座碑亭;南建有厢房六楹,为下人居住。厢房前还建有一座格心桥,桥下有池,山上之水皆聚集于此。尊经楼背后为人德门,乃雄山书院的二门。步人人德门,为先师庙,敬奉孔子神像。先师庙背后建有学习堂三楹,为主教者居住。南北列志道、据德、依仁、游艺四斋,为学子学习场所。书院西北有田五十亩及煤窑一座(皆属仇家私人财产),供书院平时开销之用。
吕楠《东山书院记》还记载了这么一件小事:到了仇栏接管东山书院的时候,他对过去的办学方针不是很明确,于是奉了仇朴和仇桓之命去请教吕楠:“夫书院自唐、宋以来,白鹿、岳麓处多有之,盖以埤学校也。然其后多课诸生文艺科第,而于朱子旧规鲜有举也。夫东山书院之建,其无止以伸咕哔、工辞华而已。或日,何以为规?”吕楠回答:“即《家范》以教家,而家道皆可正矣;即《乡约》以教乡,而乡俗皆可美矣;即义学以教子弟,而子弟皆可材矣。盖先师夫子及诸贤之道实不外此,士能如此,虽以治天下邦国有余也。”吕楠的大概意思是说:“你们东火仇家以《家范》教家,家人可以走正道;以《乡约》教乡,则乡俗可以很美好;以义学教子弟,则子弟都可以成材。我们的前辈和圣贤培养人才的方法不外乎如此,你能如此,治理国家也绰绰有余了。”最后,他又称赞仇栏:“子博学而笃行,恬于世利,而厚于伦理,真石岩之处士也。望即于此设科以待乡之俊秀而教育之,明先圣之道为邦人之式,无为厚自逊也,慎之哉!书院之设,人将以尔为标准也。仇氏而不能慎终如始,则斯书院也,虽近世之课文艺科第者不逮,而况其他乎!”吕楠认为,大家兴办书院,都应该以东山书院为榜样,东山书院注重立德树人,这是其他一些注重科考的书院都赶不上的。
在东山书院的影响下,东火以及周边人才辈出。仅东火仇家就涌现出进士仇炅,举人仇熠,贡士仇楷、仇圻等,全国各地为官者多达数十人。大约十几年前,东火村曾出土一块石碑。据知情人介绍,上面记载有陕西一位进京赶考的书生专门绕道来此拜访东山书院的事情。可见在明代,东山书院名扬四海。
推行乡约以化乡民
“长治之东火有乡约,起于仇氏。其条教祖蓝田吕氏,而参考于海内之名儒。自正德年行之本乡,遂称仁让里。东火乡约行时绝无盗贼,亦无嚣讼。当时官府至其乡,数百人幅巾深衣,迎谒道左,为之改容。”这是明万历版《潞安府志》里“乡约保甲”的一段记载。
东火乡约又称“雄山乡约”,在当时影响深远。明正德六年(1511年),仇楫与其兄弟仇森、仇桓等,以蓝田《吕氏乡约》为蓝本,辅之以家范,在乡里推行。当时与约者最多达300余户1000余人,对邻近州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东火乡约参考浙江浦江《郑氏旌义编》和蓝田《吕氏乡约》而来。当年,仇森的叔父义官仇鹤得《郑氏旌义编》,准备和族人商议推行,但不幸逝世。于是,仇森和曾任宿州吏目的兄长仇楫以及族人“礼葬叔父毕”“即谋继其志”,遂立祠堂,述家范,制定乡约。仇森还找到当时的海内名儒吕楠、马理、何瑭、王云凤等互相参酌,详细制定。明正德年间,开始在全乡推行。该乡约覆盖范围很广,影响很大。使当地风俗为之一变,附近村镇纷纷响应,“乡里息讼,遐迩向化,有若西火、霍村、平家庄、赵家庄,远而陵川之南泊、壶关之柏林,皆从约也。郡守周公吴素慕其名,乃大置酒食,召请至城,时诸约至者千余人”。吕楠称赞东火乡约:“乡约化遥,家范斯揭,蓝田再辉,江浦重想。”吕楠将该乡约与蓝田《吕氏乡约》和浦江《郑氏旌义编》相提并论,可见对其评价之高。
另据《宿州吏目仇公墓志铭》记载,东火乡约推行期间,“每月望,一会同约之人,务在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今月某人行何善事,即书于劝善簿;某人行过恶,即书于惩恶簿。毕,乃序坐谈论理家孝悌之事,酒饮微醺即止,有大恶者出之。”仇楫还对众乡亲日:“奸盗之事,最所深恶,有能捕获者,吾赏钱一千;盗田野谷豆者,赏粟一石;蔬菜者,赏粟五斗。数年之间,盗贼敛迹,帷簿甚严。素酗酒者,沈醉而不言,素健讼者,得理而亦忍。于是,翕然间里和睦。”一时间,“刑家化俗,声闻于天”。
在东火乡约的影响下,张瓒兄弟异居四年而复合,秦伦、王经、王堪、郭交仓丧亲三年不御酒肉,王俊亲人去世后庐墓三年,“一乡都以不善为愧”。当时官府来东火,数百号人穿着干净整齐的衣服排列在道路左边,恭敬而热情地相迎……明代状元吕楠有感而发,写下了一首《题东火乡约》:
苕苕凤尾竹,不种荆榛旁。
风雨摇深坞,清阴遍四方。
不见夷惠里,贪鄙皆不生。
渭水鄙薄土,搞志痛顽争。
窃禄三十年,无能酬寸长。
深惭仇氏子,隐居报义皇。
诸义苟终实,岂羡为公卿。
至今在东火村仍保存有一截明代古道。古道全部用硕大的砂石铺就,当地人称“石板坡”。据说,当年谁若犯了乡约,就罚他铺路。这段路全部是乡民违犯乡约时所铺。石板坡旁边,还有一栋独立的三层小楼,俗名“困瓜楼”。这栋小楼既不像民居,也不像庙宇,据说就是当年村民違犯乡约关禁闭的地方。志书还记载,东火村有明代何瑭撰写的“乡约会更正祀典记”和王致中撰写的“东火乡约钟铭”古碑各一通。另外,在仇氏家风的影响下,仇家子孙大都有自己的著作问世。仇森著有《巨松集》《仇氏乡约集成》《东山书院仪节》,仇炅著有《近漳集》,仇楫著有《上党三晋第一家》《上党仇氏家范》《乐休园八景诗》,等等。只是今天,这些古碑和古籍都已经难觅下落,甚为可惜。不过乡约难觅,古风犹存。在明代“三晋第一家”义门仇氏的影响下,东火以及周边村庄民风淳朴,至今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