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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新型货币迅速兴起,其发行机制、交易规则及其所依赖的信息技术等,对传统纸质货币及现有金融体系均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引发了多个国家对其进行研究与监管。综合考虑全球互联网发展、数字化趋势与发行成本,我国未来推行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化的法定货币)存在较大的可能性。本文介绍了数字货币的概念,并基于其发展现状,总结分析现有的数字货币的优点与局限性。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法定货币发行的需要,探索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价值与应用前景,并结合我国国情与社会现状,进一步提出了推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发行
随着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技术的逐步提高,人们使用货币进行支付和交换的过程,逐渐向智能化、虚拟化和数字化演变。在此背景下,陆续出现了多种形态的虚拟货币,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以其拥有货币的部分属性、交易快捷方便、无纸化等优势,广受消费者的青睐。近年来,数字货币的种类与数量高速增长,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消费及储蓄模式,对现有货币体系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未来货币发行、监管及货币政策的实现手段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数字货币概述
1.数字货币的概念
数字货币目前并没有统一权威的定义。一般来说,广义上的数字货币包括能在网络上进行交易的各类互联网虚拟币,狭义上的数字货币根据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定义,指能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等货币职能的,由数字字符串组成的密码代币。狭义的数字货币又可分为法定数字货币与私有数字货币。其中法定数字货币是指以一国(或地区)财政为信用担保的数字化法币。其余都可称为私有数字货币,主要包括现有网络上的比特币、以太币等。
2.数字货币的起源与发展
传统货币的发展历史主要可分为以物换物阶段、金属货币阶段、贵金属货币阶段、金本位阶段、美元本位阶段以及信用本位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全球化网络交易的需要,比特币的概念于2008年11月被提出,并于2009年正式发行。此后数年间比特币迅速被大众普及,成为最具代表性的数字货币。之后,基于不同算法和协议的多种其他数字货币大量涌现。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球数字货币的种类达到714种,市值近138亿美元,均为私有数字货币。其中比特币的市值占85.7%,此外规模较大的还有以太币、莱特币、瑞波币等。
目前,世界各国对私有数字货币的监管措施差异较大,总体来说可分为明令禁止和适度认可两类,其中适度认可占大多数。且部分国家的监管态度随时间的推移出现一定变化。例如美国对私有数字货币总体较为认可,具体的监管措施由各州自行立法确定;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均在立法监管私有数字货币;2015年,俄罗斯制定法律草案,将涉及私有数字货币的活动列为非法,但2017年俄央行表示正在探索规范比特币等。
比特币进入中国后,很快引起监管层的关注,人民银行对私有数字货币的态度兼具监管和研究两个层面。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2014年起人民银行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团队,并于2016年1月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2017年初,人民银行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入探索数字货币发行与监管可行途径。另一方面,随着比特币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价格飞涨,却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存在较大风险。2017年7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3.现有主流数字货币特点
目前,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数字货币是比特币。与纸质货币不同,其特点主要有:
(1)去中心化流通。一是发行模式去中心化。比特币没有发行主体,理论上任何人都可通过联网计算机下载软件并运行特定算法(一般称为“挖矿”)发行比特币,其本质是通过运算产生特定的数字字符串。二是交易模式去中心化。比特币的支付结算采取分布式记账模式,无需中央服务器或存储设备。其每笔交易信息均被广播到网络中,并由网络的不同节点记录下来,形成全网式的记录账本。
(2)发行机制一般固定。市场现有的几类私有数字货币发行机制不完全一致,但多数发行量规则固定不变。如比特币发行数量每4年减半,挖矿成本随之不断提升,由此预计其发行量是收敛的,并将于2140年达到2100万的最大值,以太币每年发行数量不变等。
(3)兼具透明性与匿名性。分布式记账的交易模式使网络各个节点均记录了比特币的交易信息,交易记录公开透明。另一方面,由于交易的发生无需身份验证,使交易用户的身份信息不被披露。
二、现有数字货币的优势与局限性
1.优势
(1)实体成本几乎为0。数字货币为非实物流通。其发行成本主要包括挖矿机成本及挖矿所需电费等,而无需实体纸币发行时所需的印刷、运输等成本,也不需要定期进行回收、复点、清分、销毁等。在实体成本方面数字货币具有明显优势,且流通效率较纸币更高。
(2)交易成本相对低廉。依赖于分布式记账技术,数字货币的交易无需第三方机构介入,即可实时完成。而现有的支付结算系统,大额转账往往需要1-3个工作日的延迟。同时,在跨境转汇方面,現有程序需经过较为复杂的手续,耗时较长,数字货币跨境转汇由于没有任何手续限制,为全球化资金流通提供了实时完成的途径。
(3)交易信息公开透明。数字货币在交易过程中,为每一笔交易记录加盖不可篡改和无法伪造的时间戳,并发布网络所有节点,形成全网持有、全网公开的交易记录。也就是说,即使网络部分节点损坏,也能够通过分布式账本,追溯每一笔交易的来源和去向。
2.局限
(1)缺乏信用担保,存在市场信用风险。由于私有数字货币没有国家(地区)信用作为担保,其价值完全依赖于市场对其的认可程度。这种认可相对脆弱,一旦出现大型新闻,很有可能对币值产生重大影响。例如,2017年9月4日下午,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发布后一小时内,比特币跌幅即超过6%。此后,也出现过多次暴涨暴跌的现象。这种价格波动较大的特性使比特币更类似于资产而非货币,具有较高的失信风险。 (2)缺乏监管约束,存在金融稳定风险。近年来,国内私有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数量随比特币大涨而迅猛增加,但数字货币的设立制度、生产设备、运营规则、技术安全以及管理人员的从业机制等均游离于现行监管范畴之外,很容易积累运营风险。同时,随着数字货币交易规模不断增大,交易平台引入融资融币等形式的杠杆交易和做空方式,吸纳大量资金进行无监管操作。在某些情况下,容易使各类监管措施得不到有效执行,从而打乱现有金融秩序,引发与金融系统性风险。例如,通过比特币进行跨境转汇,便不受央行外汇管控约束。
(3)缺乏调控机制,存在货币政策风险。现有几种私有数字货币的发行机制均由发行方自行制定,且一以贯之,没有调控机制。这种发行机制下,数字货币的供给量遵循固定规则,无法根据经济发展、市场变化等需要及时调整,达到匹配经济规模产出的目的。例如,由于总量收敛,比特币总体将呈现通缩趋势且不可调控,导致其持有者更趋向于囤积而非交易,使货币逐渐失去流通本质,这种发行机制无法应用于法币中。
(4)缺乏实名认证,存在金融安全风险。数字币交易使用假名制,且交易的发生不需要以身份验证为前提。因此比特币交易信息虽然公开,但交易双方的用户信息却匿名。这种机制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户的隐私性,但也使得比特币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诈骗、造假事件,且难以追溯取证。同时,身份匿名、跨国界自由交易的特性,也容易产生洗钱、逃税的机会。
(5)数字成本过高,存在资源浪费情况。随着全网算力迅猛增长,而发行总量递减,导致单位数字货币的发行(挖矿)成本不断提升。以比特币为例,2017年,每枚比特币挖矿成本高达万元,主要为矿机运转所消耗的电费等,高昂的生产成本无疑人为地抬高了比特币的价格,使其背离货币本身不存在价格、仅作为计量单位的属性,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电力资源浪费。
(6)网络无物理隔离,存在技术安全风险。由于分布式记账模式在全网节点上均建立账本,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机制运行于互联网中,传统采取物理隔离防范网络攻击的方式无法应用。这对网络技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掌握了全网超过51%的节点,就可以以少数服从多数的优势轻易修改交易记录。以往的先例是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被黑客攻击,导致744408个比特币丢失,损失极大。
三、数字货币的应用前景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迅速普及,越来越多的资料、物品等实物开始数字化,以便更加方便地存储和交易。这种背景下,纸质货币数字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尽管现行的私有数字货币还存在这较大风险,但法币数字化(即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实现。一些国家(如丹麦等)已率先开启了无现金支付模式。如何结合、现行私有数字货币的技术优势与传统货币的监管、调控模式,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成为亟待解决的热点。总体来看,笔者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统一发行,供给模式灵活可控
为使法定数字货币币值稳定,应当为其提供国家信用作为担保,也就是将其作为法定货币发行。同时,为了保持货币政策的一致性,并能够较快被社会广泛接受,未来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现行法币的币值应当保持一致,并由央行统一发行、管理和调控。两者内涵完全一致,区别仅为外在形态不同,法定数字货币为法币的数字化替代品。这要求在技术层面,法定数字货币的供应量应能够动态调控,以配合货币政策的实施。
2.数字流通,大幅降低实体成本
为充分发挥数字货币的优势,法定数字货币应当彻底摆脱实体成本约束。即发行、交易、回收等每个环节均在线上完成。从而无需发行印刷、保卫押运、复点清分、回笼销毁等高额成本,将实体成本下降为0,以更好地实现绿色金融。同时,在算法上应简化发行与回收程序,避免“挖矿”式发行机制所带来的资源浪费。
3.信息透明,全面保障金融安全
法定數字货币应在私有数字货币交易信息透明的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身份认证,能够监测到每一笔交易资金的来路去向,以及交易用户完整的身份资料,避免纸币、私有货币的匿名缺陷。如果技术层面能够实现,一方面能够更加有效地监测洗钱、逃税、恐怖融资、贩毒走私等非法交易;另一方面对已发生的诈骗等违法活动,可通过系统内的交易记录追溯到个人身份,大幅提升金融系统的安全性。
4.去向可溯,有效执行各类政策
历史上来看,有时央行的货币政策或政府的财政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其原因之一是货币或财政资金的实际去向与投放意愿逐渐产生了偏差。但现行体制下,无法实现对货币或资金进行实时跟踪。而私有数字货币的分布式总账技术提供了追溯货币去向的可能性,如对投放的货币或财政资金加以标记,则可追溯其最终去向,从而检验货币政策执行是否彻底,或财政预算是否严格执行等,便于相关机构实施观测、调整和改进政策。考虑到我国资产负债表规模庞大,可能还需结合数据挖掘、分析等算法加以改进。
四、关于发行数字货币的建议
为平稳推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与现有纸质法币稳定衔接,结合我国国情与社会现状,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法律制度,明确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位
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数字货币进行界定,也没有发行和监管的规定或标准。建议首先从立法出发,对涉及法币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应修改,如《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增加法定数字货币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明确管理、监管机构为一行三会,为后续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奠定合法性与法定地位。
2.构建监管体系,规范流通法定数字货币
由人民银行牵头一行三会,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义,参照现行纸币的管理模式,建立其发行机制、交易规则、监管框架及所属会计科目,明确对应金融机构的准入准出标准等,使涉及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回收、交易操作、财务活动均有据可依,且与现行纸币模式保持一致。 3.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数字优势
进一步加大金融科技的发展力度,从技术层面通盘考虑管理和操作需要,构建数字货币流通的解决方案。由于我国人口规模、交易规模庞大,建议结合现有数字货币技术,最大程度地优化数据存储和网络传输的技术。尽可能地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交易、监测与回收能够实时或当日完成,提升法币的流通效率与用户体验。
4.加强信息安全,防范系统技术风险
目前,社会上存在较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存在用户身份信息泄露,为不法分子所利用的情况。建议在合理运用其分布式快速记账优势,使每一笔交易信息均能追溯资金的来源去向。同时,交易发起应加入用户身份验证,身份信息可参考现有密码学技术进行加密,保障用户个人隐私。但监管机构在履行适当的手续后,有权限识别、获取每一笔交易的用户身份资料,杜绝洗錢、逃税等非法行为。此外,由于法定数字货币必然在互联网中流通,还应加强信息安全和灾备建设。
5.以点带面,逐步推行
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教育层次多样的现状,为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现行纸币能够稳定、有序衔接。建议在发行初期选择较为发达的地区、面向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试点发行,并加以政策宣传和政策推动。一方面检验监管框架、数字系统的完善程度;另一方面可观察用户对法定数字货币的学习、使用和接受程度。待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普遍为大众熟悉和接受后,再逐步增大发行量和发行范围,与现行纸质法币并行,根据流通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纸质货币的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根.论数字货币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商,2016(10).
[2]姚前.中国版数字货币设计考量.中国金融,2016(6).
[3]黄震.数字货币交易市场亟待监管介入.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7(7).
[4]王永红.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构想.中国金融,2016(8).
[5]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课题组等.数字货币发展应用及货币体系变革探讨——基于区块链技术.西南金融,2016(4).
[6]盛松成等.货币当局为何要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清华金融评论,2016(12).
[7]陈鸿祥.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逻辑与演进安排.金融会计,2017(8.)
[8]蔡制宏.数字货币发展状况、可能影响及监管进展.金融发展评论,2015(3).
[9]余佳佳.数字货币支付功能探索及思考.海南金融,2016(3).
[10]谢平等.数字加密货币研究:一个文献综述.金融研究,2015(1).
[11]丁昱.数字货币应用前景分析.青海金融,2016(4).
[12]李志杰等.法定与非法定数字货币的界定与发展前景.清华金融评论,2017(4).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
【关键词】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发行
随着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技术的逐步提高,人们使用货币进行支付和交换的过程,逐渐向智能化、虚拟化和数字化演变。在此背景下,陆续出现了多种形态的虚拟货币,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以其拥有货币的部分属性、交易快捷方便、无纸化等优势,广受消费者的青睐。近年来,数字货币的种类与数量高速增长,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消费及储蓄模式,对现有货币体系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未来货币发行、监管及货币政策的实现手段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数字货币概述
1.数字货币的概念
数字货币目前并没有统一权威的定义。一般来说,广义上的数字货币包括能在网络上进行交易的各类互联网虚拟币,狭义上的数字货币根据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定义,指能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等货币职能的,由数字字符串组成的密码代币。狭义的数字货币又可分为法定数字货币与私有数字货币。其中法定数字货币是指以一国(或地区)财政为信用担保的数字化法币。其余都可称为私有数字货币,主要包括现有网络上的比特币、以太币等。
2.数字货币的起源与发展
传统货币的发展历史主要可分为以物换物阶段、金属货币阶段、贵金属货币阶段、金本位阶段、美元本位阶段以及信用本位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全球化网络交易的需要,比特币的概念于2008年11月被提出,并于2009年正式发行。此后数年间比特币迅速被大众普及,成为最具代表性的数字货币。之后,基于不同算法和协议的多种其他数字货币大量涌现。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全球数字货币的种类达到714种,市值近138亿美元,均为私有数字货币。其中比特币的市值占85.7%,此外规模较大的还有以太币、莱特币、瑞波币等。
目前,世界各国对私有数字货币的监管措施差异较大,总体来说可分为明令禁止和适度认可两类,其中适度认可占大多数。且部分国家的监管态度随时间的推移出现一定变化。例如美国对私有数字货币总体较为认可,具体的监管措施由各州自行立法确定;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均在立法监管私有数字货币;2015年,俄罗斯制定法律草案,将涉及私有数字货币的活动列为非法,但2017年俄央行表示正在探索规范比特币等。
比特币进入中国后,很快引起监管层的关注,人民银行对私有数字货币的态度兼具监管和研究两个层面。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2014年起人民银行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团队,并于2016年1月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2017年初,人民银行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入探索数字货币发行与监管可行途径。另一方面,随着比特币交易规模迅速扩大、价格飞涨,却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存在较大风险。2017年7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3.现有主流数字货币特点
目前,市场上规模最大的数字货币是比特币。与纸质货币不同,其特点主要有:
(1)去中心化流通。一是发行模式去中心化。比特币没有发行主体,理论上任何人都可通过联网计算机下载软件并运行特定算法(一般称为“挖矿”)发行比特币,其本质是通过运算产生特定的数字字符串。二是交易模式去中心化。比特币的支付结算采取分布式记账模式,无需中央服务器或存储设备。其每笔交易信息均被广播到网络中,并由网络的不同节点记录下来,形成全网式的记录账本。
(2)发行机制一般固定。市场现有的几类私有数字货币发行机制不完全一致,但多数发行量规则固定不变。如比特币发行数量每4年减半,挖矿成本随之不断提升,由此预计其发行量是收敛的,并将于2140年达到2100万的最大值,以太币每年发行数量不变等。
(3)兼具透明性与匿名性。分布式记账的交易模式使网络各个节点均记录了比特币的交易信息,交易记录公开透明。另一方面,由于交易的发生无需身份验证,使交易用户的身份信息不被披露。
二、现有数字货币的优势与局限性
1.优势
(1)实体成本几乎为0。数字货币为非实物流通。其发行成本主要包括挖矿机成本及挖矿所需电费等,而无需实体纸币发行时所需的印刷、运输等成本,也不需要定期进行回收、复点、清分、销毁等。在实体成本方面数字货币具有明显优势,且流通效率较纸币更高。
(2)交易成本相对低廉。依赖于分布式记账技术,数字货币的交易无需第三方机构介入,即可实时完成。而现有的支付结算系统,大额转账往往需要1-3个工作日的延迟。同时,在跨境转汇方面,現有程序需经过较为复杂的手续,耗时较长,数字货币跨境转汇由于没有任何手续限制,为全球化资金流通提供了实时完成的途径。
(3)交易信息公开透明。数字货币在交易过程中,为每一笔交易记录加盖不可篡改和无法伪造的时间戳,并发布网络所有节点,形成全网持有、全网公开的交易记录。也就是说,即使网络部分节点损坏,也能够通过分布式账本,追溯每一笔交易的来源和去向。
2.局限
(1)缺乏信用担保,存在市场信用风险。由于私有数字货币没有国家(地区)信用作为担保,其价值完全依赖于市场对其的认可程度。这种认可相对脆弱,一旦出现大型新闻,很有可能对币值产生重大影响。例如,2017年9月4日下午,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发布后一小时内,比特币跌幅即超过6%。此后,也出现过多次暴涨暴跌的现象。这种价格波动较大的特性使比特币更类似于资产而非货币,具有较高的失信风险。 (2)缺乏监管约束,存在金融稳定风险。近年来,国内私有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数量随比特币大涨而迅猛增加,但数字货币的设立制度、生产设备、运营规则、技术安全以及管理人员的从业机制等均游离于现行监管范畴之外,很容易积累运营风险。同时,随着数字货币交易规模不断增大,交易平台引入融资融币等形式的杠杆交易和做空方式,吸纳大量资金进行无监管操作。在某些情况下,容易使各类监管措施得不到有效执行,从而打乱现有金融秩序,引发与金融系统性风险。例如,通过比特币进行跨境转汇,便不受央行外汇管控约束。
(3)缺乏调控机制,存在货币政策风险。现有几种私有数字货币的发行机制均由发行方自行制定,且一以贯之,没有调控机制。这种发行机制下,数字货币的供给量遵循固定规则,无法根据经济发展、市场变化等需要及时调整,达到匹配经济规模产出的目的。例如,由于总量收敛,比特币总体将呈现通缩趋势且不可调控,导致其持有者更趋向于囤积而非交易,使货币逐渐失去流通本质,这种发行机制无法应用于法币中。
(4)缺乏实名认证,存在金融安全风险。数字币交易使用假名制,且交易的发生不需要以身份验证为前提。因此比特币交易信息虽然公开,但交易双方的用户信息却匿名。这种机制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户的隐私性,但也使得比特币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诈骗、造假事件,且难以追溯取证。同时,身份匿名、跨国界自由交易的特性,也容易产生洗钱、逃税的机会。
(5)数字成本过高,存在资源浪费情况。随着全网算力迅猛增长,而发行总量递减,导致单位数字货币的发行(挖矿)成本不断提升。以比特币为例,2017年,每枚比特币挖矿成本高达万元,主要为矿机运转所消耗的电费等,高昂的生产成本无疑人为地抬高了比特币的价格,使其背离货币本身不存在价格、仅作为计量单位的属性,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电力资源浪费。
(6)网络无物理隔离,存在技术安全风险。由于分布式记账模式在全网节点上均建立账本,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机制运行于互联网中,传统采取物理隔离防范网络攻击的方式无法应用。这对网络技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掌握了全网超过51%的节点,就可以以少数服从多数的优势轻易修改交易记录。以往的先例是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被黑客攻击,导致744408个比特币丢失,损失极大。
三、数字货币的应用前景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迅速普及,越来越多的资料、物品等实物开始数字化,以便更加方便地存储和交易。这种背景下,纸质货币数字化已成为必然趋势。尽管现行的私有数字货币还存在这较大风险,但法币数字化(即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实现。一些国家(如丹麦等)已率先开启了无现金支付模式。如何结合、现行私有数字货币的技术优势与传统货币的监管、调控模式,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成为亟待解决的热点。总体来看,笔者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统一发行,供给模式灵活可控
为使法定数字货币币值稳定,应当为其提供国家信用作为担保,也就是将其作为法定货币发行。同时,为了保持货币政策的一致性,并能够较快被社会广泛接受,未来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与现行法币的币值应当保持一致,并由央行统一发行、管理和调控。两者内涵完全一致,区别仅为外在形态不同,法定数字货币为法币的数字化替代品。这要求在技术层面,法定数字货币的供应量应能够动态调控,以配合货币政策的实施。
2.数字流通,大幅降低实体成本
为充分发挥数字货币的优势,法定数字货币应当彻底摆脱实体成本约束。即发行、交易、回收等每个环节均在线上完成。从而无需发行印刷、保卫押运、复点清分、回笼销毁等高额成本,将实体成本下降为0,以更好地实现绿色金融。同时,在算法上应简化发行与回收程序,避免“挖矿”式发行机制所带来的资源浪费。
3.信息透明,全面保障金融安全
法定數字货币应在私有数字货币交易信息透明的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入身份认证,能够监测到每一笔交易资金的来路去向,以及交易用户完整的身份资料,避免纸币、私有货币的匿名缺陷。如果技术层面能够实现,一方面能够更加有效地监测洗钱、逃税、恐怖融资、贩毒走私等非法交易;另一方面对已发生的诈骗等违法活动,可通过系统内的交易记录追溯到个人身份,大幅提升金融系统的安全性。
4.去向可溯,有效执行各类政策
历史上来看,有时央行的货币政策或政府的财政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其原因之一是货币或财政资金的实际去向与投放意愿逐渐产生了偏差。但现行体制下,无法实现对货币或资金进行实时跟踪。而私有数字货币的分布式总账技术提供了追溯货币去向的可能性,如对投放的货币或财政资金加以标记,则可追溯其最终去向,从而检验货币政策执行是否彻底,或财政预算是否严格执行等,便于相关机构实施观测、调整和改进政策。考虑到我国资产负债表规模庞大,可能还需结合数据挖掘、分析等算法加以改进。
四、关于发行数字货币的建议
为平稳推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与现有纸质法币稳定衔接,结合我国国情与社会现状,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法律制度,明确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位
目前,我国尚无法律对数字货币进行界定,也没有发行和监管的规定或标准。建议首先从立法出发,对涉及法币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应修改,如《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增加法定数字货币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明确管理、监管机构为一行三会,为后续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奠定合法性与法定地位。
2.构建监管体系,规范流通法定数字货币
由人民银行牵头一行三会,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定义,参照现行纸币的管理模式,建立其发行机制、交易规则、监管框架及所属会计科目,明确对应金融机构的准入准出标准等,使涉及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回收、交易操作、财务活动均有据可依,且与现行纸币模式保持一致。 3.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数字优势
进一步加大金融科技的发展力度,从技术层面通盘考虑管理和操作需要,构建数字货币流通的解决方案。由于我国人口规模、交易规模庞大,建议结合现有数字货币技术,最大程度地优化数据存储和网络传输的技术。尽可能地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交易、监测与回收能够实时或当日完成,提升法币的流通效率与用户体验。
4.加强信息安全,防范系统技术风险
目前,社会上存在较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存在用户身份信息泄露,为不法分子所利用的情况。建议在合理运用其分布式快速记账优势,使每一笔交易信息均能追溯资金的来源去向。同时,交易发起应加入用户身份验证,身份信息可参考现有密码学技术进行加密,保障用户个人隐私。但监管机构在履行适当的手续后,有权限识别、获取每一笔交易的用户身份资料,杜绝洗錢、逃税等非法行为。此外,由于法定数字货币必然在互联网中流通,还应加强信息安全和灾备建设。
5.以点带面,逐步推行
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教育层次多样的现状,为使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现行纸币能够稳定、有序衔接。建议在发行初期选择较为发达的地区、面向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试点发行,并加以政策宣传和政策推动。一方面检验监管框架、数字系统的完善程度;另一方面可观察用户对法定数字货币的学习、使用和接受程度。待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普遍为大众熟悉和接受后,再逐步增大发行量和发行范围,与现行纸质法币并行,根据流通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纸质货币的退出机制。
参考文献:
[1]李根.论数字货币的现状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商,2016(10).
[2]姚前.中国版数字货币设计考量.中国金融,2016(6).
[3]黄震.数字货币交易市场亟待监管介入.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7(7).
[4]王永红.数字货币技术实现框架构想.中国金融,2016(8).
[5]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课题组等.数字货币发展应用及货币体系变革探讨——基于区块链技术.西南金融,2016(4).
[6]盛松成等.货币当局为何要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清华金融评论,2016(12).
[7]陈鸿祥.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逻辑与演进安排.金融会计,2017(8.)
[8]蔡制宏.数字货币发展状况、可能影响及监管进展.金融发展评论,2015(3).
[9]余佳佳.数字货币支付功能探索及思考.海南金融,2016(3).
[10]谢平等.数字加密货币研究:一个文献综述.金融研究,2015(1).
[11]丁昱.数字货币应用前景分析.青海金融,2016(4).
[12]李志杰等.法定与非法定数字货币的界定与发展前景.清华金融评论,2017(4).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