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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就其经济学属性而言是介于公共品和商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供热的市场化改革有其路径依赖性,其最终方向是实施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从长远来看.政府对供热行业的政府规制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一方面,政府通过控制市场准入来减少供热行业中的企业数目,限制自由竞争;其次,在对供热行业实施行业准入的同时,政府还必须规制供热企业的价格和服务质量;最后,政府必须履行贫困人群的最低供热保障的普遍服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