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前不久,我山东老家来了几位朋友,他们的孩子在北京工作,孩子又有了孩子。于是,退休后,他们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时不时地到北京来照看孩子。当他们从过去的家走进儿子、儿媳妇或女儿、女婿这个新家时,遇到了新的挑战,这促使我们坐在一起讨论这样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话题:如何处理好家庭关系。
一位朋友特别感慨,他借用我国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话说,父母是有有效期的。儿子18岁以前是你的儿子,18岁到结婚这段时间是你的兄弟,结婚以后就是你的朋友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处理好这个大家庭的和谐关系。
这一席话,引发了我对北京十一学校办分校的思考。
因为若干原因,十一学校和许多学校一样,也办了一些分校。但我们办分校时想的是以后不办分校,所以我们從一开始承办分校的时候,就不希望成为分校的“婆婆”,而是考虑如何避免制约分校的发展。因此,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安排上,我们就必须考虑如何设计好分校的
未来。
当我们接收一所薄弱学校时,第一步,很自然地,就是把它变成一所分校,慢慢地再让它演变成一所盟校,最后是变成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法人代表的学校。前两个阶段,大概各用三年的时间。我们希望通过重点学校办分校的方式,促进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最终把它变成一所独立的学校,也是希望教育要始终保持多样化的生态!
任何一所薄弱学校,其薄弱的原因尽管有若干,但通常情况下,大致是地域、生源和师生积极性的问题。然而,我们要改造、提升这些学校时,不能仅仅关注这三个要素,而应变换一个角度,从另外的着力点切入。一般情况下,应该致力于治理结构、课程和教师三个要素来提升学校的品质。
道理很简单,地域是不可改变的,而改变生源也不是我们的追求,从根本上改变学校,只有通过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因而,通过学校治理结构、课程和教师的改变来提升学校品质,就成为改造薄弱学校的必然选择。
学校治理结构的构建,主要解决多元的治理主体、扁平的组织结构、聘任分配机制等元素;课程作为学校的产品,要具有丰富性、多元性和可选择性;教师队伍也应从素质结构和需求层次着眼,并建构一个优化机制。但不管怎么做,这个三要素的建设,必须以学生为中心,基于学生的发展需求,以学生成长需要来确定改进和提升的方向。
在分校时期,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承办学校对分校要有支配权。无论是政府,还是有关部门,必须给承办校足够的支配权,包括对分校校长的聘任、教师队伍的调配、课程的规划设计等权力。三年左右的时间,这所学校的治理结构、课程和教师三要素应该会得到有效改善。
这时,这所分校应该进入第二个阶段,即盟校阶段。这一阶段,我们希望借助联盟大的优势,和每所学校作为独立法人机体小的好处,相互帮扶,共同成长。在学校联盟中,我们希望每所学校都是独立的法人,但它们应该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相应的契约关系,联盟主席由各盟校校长轮流担任。但这个联盟一定是有限目标。也就是说,它只做单所学校做不了也做不好的事情,只要一所学校自己可以做的事情,联盟一律不插手、不干预,特别要防止承办校成为分校的领导,也要警惕联盟本身成为学校的一个新的领导层级,给学校增加一层“婆婆”。一项改革如果造成了管理层级的增加,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代价,这个非常重要。
在联盟中待了三五年之后,学校经过改造的三要素在相互作用下,会衍生出一些新的元素,在治理结构与课程、课程与教师、教师与治理结构的互动中,会产生三个新的生态系统,也就是图中虚线标注的部分。第一个是学生个性化成长生态系统,包括不同的发展方向、不同的实现路径和不同的学习方式;第二个是多样化学习支持系统,包括供给方式因需求而多变,服务内容因成长而多样,评价机制因方向而多元;第三个是教师专业成长生态系统,包括自主与合作、风格与主张、素养与技能。三个元素之间的交融互动,最终惠及每一位学生。当这样的生态系统生长起来之后,这所学校基本上就变得健康而安全了,完全可以成为一所独立的学校。这时候,它就可以脱离联盟,进入第三个阶段。
这时,我们应该“分家”,让它自己过日子,独立地存在于整个教育生态中,自由自在地追求自己所追求的。此时,重点校失去了意义,责任已经过期。当然,一个地区要想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可能再吸收别的学校进入分校和盟校领域进行改造提升。
《宋史·徐禧传》有云,“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罢了”。说的是,治理天下的方法,有继承有变革,但都是为了能合乎时代需要,到达治理的目标。因此,重点学校办分校不是目标,不是要形成一个一个的教育集团,不要成为“小教委”,本质上是帮助薄弱学校成为健康而安全的学校。办分校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实质上,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追求教育的公平与多样。
(本文根据2016年11月由世界教育创新峰会与21世纪教育研究院联合主办的WISE-LIFE中国教育论坛发言整理修订而成)
(作者系北京十一学校校长)
责任编辑:孙建辉
[email protected]
一位朋友特别感慨,他借用我国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的话说,父母是有有效期的。儿子18岁以前是你的儿子,18岁到结婚这段时间是你的兄弟,结婚以后就是你的朋友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处理好这个大家庭的和谐关系。
这一席话,引发了我对北京十一学校办分校的思考。
因为若干原因,十一学校和许多学校一样,也办了一些分校。但我们办分校时想的是以后不办分校,所以我们從一开始承办分校的时候,就不希望成为分校的“婆婆”,而是考虑如何避免制约分校的发展。因此,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安排上,我们就必须考虑如何设计好分校的
未来。
当我们接收一所薄弱学校时,第一步,很自然地,就是把它变成一所分校,慢慢地再让它演变成一所盟校,最后是变成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法人代表的学校。前两个阶段,大概各用三年的时间。我们希望通过重点学校办分校的方式,促进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最终把它变成一所独立的学校,也是希望教育要始终保持多样化的生态!
任何一所薄弱学校,其薄弱的原因尽管有若干,但通常情况下,大致是地域、生源和师生积极性的问题。然而,我们要改造、提升这些学校时,不能仅仅关注这三个要素,而应变换一个角度,从另外的着力点切入。一般情况下,应该致力于治理结构、课程和教师三个要素来提升学校的品质。
道理很简单,地域是不可改变的,而改变生源也不是我们的追求,从根本上改变学校,只有通过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因而,通过学校治理结构、课程和教师的改变来提升学校品质,就成为改造薄弱学校的必然选择。
学校治理结构的构建,主要解决多元的治理主体、扁平的组织结构、聘任分配机制等元素;课程作为学校的产品,要具有丰富性、多元性和可选择性;教师队伍也应从素质结构和需求层次着眼,并建构一个优化机制。但不管怎么做,这个三要素的建设,必须以学生为中心,基于学生的发展需求,以学生成长需要来确定改进和提升的方向。
在分校时期,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承办学校对分校要有支配权。无论是政府,还是有关部门,必须给承办校足够的支配权,包括对分校校长的聘任、教师队伍的调配、课程的规划设计等权力。三年左右的时间,这所学校的治理结构、课程和教师三要素应该会得到有效改善。
这时,这所分校应该进入第二个阶段,即盟校阶段。这一阶段,我们希望借助联盟大的优势,和每所学校作为独立法人机体小的好处,相互帮扶,共同成长。在学校联盟中,我们希望每所学校都是独立的法人,但它们应该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相应的契约关系,联盟主席由各盟校校长轮流担任。但这个联盟一定是有限目标。也就是说,它只做单所学校做不了也做不好的事情,只要一所学校自己可以做的事情,联盟一律不插手、不干预,特别要防止承办校成为分校的领导,也要警惕联盟本身成为学校的一个新的领导层级,给学校增加一层“婆婆”。一项改革如果造成了管理层级的增加,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代价,这个非常重要。
在联盟中待了三五年之后,学校经过改造的三要素在相互作用下,会衍生出一些新的元素,在治理结构与课程、课程与教师、教师与治理结构的互动中,会产生三个新的生态系统,也就是图中虚线标注的部分。第一个是学生个性化成长生态系统,包括不同的发展方向、不同的实现路径和不同的学习方式;第二个是多样化学习支持系统,包括供给方式因需求而多变,服务内容因成长而多样,评价机制因方向而多元;第三个是教师专业成长生态系统,包括自主与合作、风格与主张、素养与技能。三个元素之间的交融互动,最终惠及每一位学生。当这样的生态系统生长起来之后,这所学校基本上就变得健康而安全了,完全可以成为一所独立的学校。这时候,它就可以脱离联盟,进入第三个阶段。
这时,我们应该“分家”,让它自己过日子,独立地存在于整个教育生态中,自由自在地追求自己所追求的。此时,重点校失去了意义,责任已经过期。当然,一个地区要想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可能再吸收别的学校进入分校和盟校领域进行改造提升。
《宋史·徐禧传》有云,“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罢了”。说的是,治理天下的方法,有继承有变革,但都是为了能合乎时代需要,到达治理的目标。因此,重点学校办分校不是目标,不是要形成一个一个的教育集团,不要成为“小教委”,本质上是帮助薄弱学校成为健康而安全的学校。办分校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实质上,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追求教育的公平与多样。
(本文根据2016年11月由世界教育创新峰会与21世纪教育研究院联合主办的WISE-LIFE中国教育论坛发言整理修订而成)
(作者系北京十一学校校长)
责任编辑:孙建辉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