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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初,一篇题为《一个死在百度和部队医院之手的年轻人》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爆炸”,随即“魏则西之死”①在各大网站上大面积曝光。作为虚假广告的信息入口,百度首先遭到网友的口诛笔伐,随后批判矛头转向涉事的部队医院及其背后的“莆田系”。本文无意探讨谁该为“魏则西悲剧”买单,而是将搜索引擎纳入新媒体的范畴,从受众商品论视角看媒介(搜索引擎)、受众(用户)、广告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搜索引擎的商业模式,并探讨搜索引擎产生的问题及规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