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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发展,大陆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显著,但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以福建省为例,农村公共服务事权与财权分离、供给总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供给效率低下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改善上述问题,必须借鉴台湾在农村资金投入、农村组织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法律规划方面的成功经验,完善大陆农村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健全相关法律规范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