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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重要课程。高职院校应当坚持从高职生的客观实际出发,在知、行统一,多元评价主体互动,形成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等原则的指导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评价体系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性研究,构建符合高职生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式方法。这对于推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变革、激发学生学习动力、促进学生发展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