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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得到宪法与法律的尊重与保护。因所处空间的特殊性而成为特殊权利主体的高校学生。其隐私权的客体范围受到限制。对学校而言,一方面是学生隐私权的不可侵犯,另一方面是教育管理义务与责任的不可推卸。对学生而言,一方面是自身权利的不可侵犯,另一方面则是一定程度上限制和让渡某些权利的不可避免。因此,找到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冲突的解决途径,即寻找到学生隐私权限制与保护之间的平衡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