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声穿过红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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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地理区域,德克萨斯州(下文简称“德州”)在美国南方,但文化上却具有西部特征。居住在德州北部的作家拉里·麦克默特里(Larry McMurtry)算是美国西部代表作家。他最有名的作品应该是《断背山》,拿了奥斯卡最佳编剧奖。牛仔是老先生的第二身份,第一当然是作家,奥斯卡颁奖仪式上他就是一身牛仔行头,棕色牛仔帽,蓝色牛仔裤,足蹬牛仔靴。
  我手里这本《孤独鸽》是一九八五年的第一版,先前看到并不以为然,因为封面是阳刚男人骑着大马,黄土扬起能冒烟,红河夕阳,以为又是西部牛仔男人的故事。没料到,其实是一出爱情大戏,“红楼”一样的儿女情长,“西游”一样的坎坷征途,《白鲸》一样的自然与人。
拉里·麦克默特里

  拉里很低调,这样史诗般的长篇巨制,再加上普利策奖的光环,奥巴马接见时颁发的艺术勋章,但没看到他怎么见诸报纸杂志。
  “这才是真正的作家!”某达人说。
  不管怎么说,他可是这里的名人。德州人提起他,几乎个个知道他和他的《孤独鸽》。
  世间的事情很有意思。每周五我都要开车经过德州大学校园,在红绿灯前停驻的时候,看校园里的女生穿梭而过,看空中高挂的绿色街牌在风中摇荡。某一天想起拉里小说里的情节,突然意识到校园里那些路名竟然就是书里的名字,南北向是河流名字,东西向是城镇聚落名字—德州大学在致敬《孤独鸽》。
  我在努埃塞斯这条街向右转,一阵瘆冷袭上心头,《孤独鸽》第一场灾难就是发生在这条河里,大队人马向西进军,过努埃塞斯河时,其中一人撞到了蛇窝。西班牙语“努埃塞斯”意思是核桃,核桃河不如叫蛇溪, 连人带马被群蛇围困,恐怖惊人。
  又一天,開车回来的路上,大雨交加。德州的雨下起来就倾盆,名副其实的瓢泼。因为是旷野,因为辽阔。《孤独鸽》中,他们带着三千多头牛马,从德克萨斯去蒙大拿放牧,去开发草原牧场。两个合伙人考尔和嘎斯,还有其他十几个人七八条枪,清一色的王老五。我的车往前开,下一条街瓜达洛普(Guadalupe),街牌颜色也变成了棕色,那意味着到德州大学中心地段了。谐音“瓜的老婆”的同名河流,名字够怪异,令人联想到绿色的瓜,绿得像河里的水。德州的河水透明碧绿,翡翠一般,经常是流在山涧中,两边的峭壁悬崖,是几万年前在海底的痕迹。这条河在《孤独鸽》里却是理想国的象征。
  嘎斯的临终遗愿就是要考尔把他的尸体埋在这条河附近的公园。因为那里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地方。在那里,他跟克莱尔相爱,知道这辈子最爱的人是她,这辈子忘不掉的人也是她。
  克莱尔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白富美,跟嘎斯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是她性格特立独行,认定了嘎斯跟她虽然性相近,但就怕是针尖对麦芒,谁也不服谁。有情人不成为眷侣,说的就是他们两个。
《孤独鸽》(全二册)[ 美] 拉里·麦克默特里著王改华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15 年版

  遥远的内布拉斯加州,克莱尔在那里度过了二十六个春夏秋冬,平庸的丈夫给野马踢成植物人,两个儿子夭折,剩下她与两个年幼的女儿艰苦度日。千帆过后,再回首泪眼迷茫,再回首,情怀不老。克莱尔心中自然有遗憾。因为她先给自己的婚姻下了定义,就是要嫁给听自己指挥的人,担心嘎斯是野马,她是更野的马。结果把自己嫁给了八千里路云和月的边塞。
  所以,当你喜欢一个人,跟他相处融洽快乐,那么其他的什么理论都是废话。因为在人生的尽头,你所思念怀恋的不是银子房子,也不是子孙后代无穷尽,而是那个你最真挚爱恋过的人,以及给过你无数美好回忆的青春爱恋。

  二


  嘎斯这个人,性情像宝哥哥。他爱克莱尔,也爱萝莉。但是爱得不一样,深沉灵魂的爱,那是属于克莱尔的,就是这辈子可遇不可求的爱情的真意,所以他要把自己的尸骨埋葬在人生最快乐的地方—曾经跟克莱尔在一起待过的地方。
  人生最快乐的地方,也是叶落归根的地方。真谛所在无非青春,无非爱情。对于萝莉的感情,更多的是担当。萝莉被印第安坏人绑走了,嘎斯把她救回来,所以萝莉的爱多半是感恩。
  这样一伙人带着从墨西哥弄来的野马,一路往北去。
  嘎斯这个人物如此完胜,除了他的性格刻画独特,语言是他的另一独特之处。这也是此书的特点之一,十分幽默,看看就要捧着书忍不住笑出声,让人感叹世间的事就是这么有意思。
  我一直给附近小学校做义工,讲解艺术史画家。今次五年级最后这一堂正好讲到摄影作品,表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危机大萧条时期,人们背井离乡去加州的情形。照片中都是德州景象,德州旷野、拴马柱、野马。讲到牛仔时,顺便提起拉里和他的《孤独鸽》。做义工负责的一个妈妈就说,她认识拉里,她爸爸写了一本书,作序的就是拉里老先生。
  我赶紧把自己的阅读感受讲给她听,再加一句,真希望早读过这本书,因为这里面的语言实在有趣。
  有趣?她睁大了眼睛。是的,我明白她的意思,就是很直白,不留情面的狠叨叨的幽默。嘎斯不张嘴则已,一开口必定极尽嘲讽挖苦之功。估计拉里老先生是一边写一边吃辣椒,把你辣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一边哈哈着,辣死了,一边还要说,再来点儿。
  其实这是智慧,任何幽默的背后都是一定程度的苦难与智慧磨合的成效。嘎斯这个角色,除了像宝哥哥一样儿女情长,也是个德州“老炮”—对于恶势力绝对迎头而上。印第安坏小子杀人如麻的“蓝鸭子”把萝莉绑走,嘎斯去追回。   所以嘎斯最后的死亡就非常令人扼腕,他被印第安人的毒箭射中大腿。庸医割掉了他一条腿,嘎斯坚决拒绝割掉另一条腿。等到考尔赶到时已经太迟。
  嘎斯为什么要对自己这样决绝?明知道割掉双腿就可以活命,却拒绝接受。
  考尔身上也一样有这个特点。
  纽特是他跟玛姬的儿子,这世人皆知的秘密,但他就是回避,不肯承认。因为玛姬是妓女,爱他如命。考尔是意志的化身,对自己曾做出如此跟他性格不相称的事情而深切内疚。所以他一生不近女色,为年轻时瞬间的冲动永远不肯原谅自己。但是他对纽特又特别另眼相待,纽特是牛二代—考尔第二,这是考尔一直以来栽培的结果,细雨无声,润物成材。考尔临别那场景够厉害,把自己珍爱的马送给纽特,带了一辈子的老枪也给了他,恨不得把自己也给他,就是不说“你是我儿子”。看官等着这句话,看完了整本书也没等到,最后考尔扬鞭骑马走了。纽特再抬头,他已经消失成一个黑点。
  这样一个故事,在今天看来有什么意义呢?我想就是信念,传统和原始的价值观。
  比如考尔这个人,他答应了要把嘎斯的遗体带回德克萨斯州。从蒙大拿州到德州近两千公里,一千二百英里。四千里地,拉着一具半腐不朽的尸体,老牛破车最后都散架了。过路的人窃窃:弥留之际,人的话最后根本就是胡话,哪能当真?
  考尔却只有一个念头,答应了嘎斯,一定会给他带回去。即便到了内布拉斯加州,克莱尔也没能阻拦住他。


  书里描述了很多德州特色,其中之一是冰雹。我就遇到一次。乒乓球大小,噼里啪啦瞬间往下砸。等停了,一个个冰球白白的亮晶晶的,捡起来盯着看,大有想收起来贮藏之意。后来好一阵街上看到顶着一身坑的车开过,就知道这是中了冰雹流弹。那一阵很多家屋顶换新,一片片崭新的屋顶透着青色,合着保险公司割肉的感觉吧。如果在街上看到顶着一身圆圆坑洼的车开过,我想我会上前招呼,肯定地道:你是德州来的吧,冰雹雨我也见过。
  因而《孤独鸽》里冰雹这一段印象深刻。厨师坎谱很有主意,他把冰雹球收集起来,蘸糖,立马变成天然甜点冰棒。这个坎谱厨师也是个角色,宋江一样把红杏出墙的老婆杀了,两个儿子也给印第安恶棍“蓝鸭子”杀了,就剩下他孤家寡人四处游荡。还是在奥斯汀,考尔发现了他。
  坎谱厨师健康为本,从不骑马,去哪儿都是步行。走路也是为了采野果,野葱野蒜,很有东方人架势。蛇肉、松鼠肉、水獭之类更是餐桌上常见。
《孤独鸽》1985 年初版本


  这就要提到故事中的女性。这故事里的女人们,个个坚强勇敢,倾国倾城。拉里老先生很绅士,是爱女性的“宝哥哥”,水做的女人没一个不好。
  女孩儿简妮,十二岁的小姑娘,天生认路,打猎好手,扔石头堪比奥运冠军,用石头打野鸡,比猎枪还准。就可惜穷人的孩子命苦,被卖给老丈夫虐待狂。好不容易逃出来,又被“蓝鸭子”杀害了。简妮除了勇敢还心灵手巧,灵气十足。草上飞,一个顶三,比同行的三个男人都厉害。
  前边提到的萝莉貌美如花,被男人骗来德州,被迫卖身求生。但她就较真,不喜欢的男人爱死她也没用。她好像老被人骗,碰上个花花公子杰克,说要带她去加州,跟着牛仔大队人马后面晃悠。杰克又喝又赌,把她一个人留在野外,被人贩子“蓝鸭子”绑走。
  萝莉本来对嘎斯并不理睬,嘎斯要花大银子,连哄带骗才能跟她睡一觉。直到被印第安人虐待后,被嘎斯救回来,受伤的身心只有嘎斯能抚慰,从此爱恋嘎斯。嘎斯这角色电视剧里是由罗伯特·杜瓦尔演的,真是不羁潇洒,老而帅。考尔这个角色是汤米·李·琼斯扮的。杜瓦尔属于那种演技派,老牌明星,感觉嘎斯就应该是那个样子。
  还有艾利,如果女人是花,艾利大概算是这书里的仙人掌,花是开的,但是带刺。她这人够血性,够折腾,为了旧爱,撇家舍业,一个人出去寻找,孩子也不要了,丈夫也不要,真是刚烈决绝。被丈夫找到了,接著逃,刚生的孩子也不要。逃跑的路上终于被印第安人杀害。


  故事起端于杰克这个人,杰克姓Spoon,直译就是勺子。别看是勺子,舀出来的是乾坤。因为他的一句话,才有了大队人马向西开进的决定。
  前边说过,杰克就是一个少爷,一个花花公子,除了吃喝嫖赌,别的都不喜欢。但此人也是老革命,跟考尔、嘎斯一伙都是最早的德州骑警。寻花问柳跑到堪萨斯州,出了人命又跑回来,就把道听途说讲给大家听。
  考尔于是心动,然后行动,领着大家出德州,奔赴蒙大拿。然后就有了这个故事,有了一串因此产生的性命交关的事情。
  勺子自己的命运也很怪异。走到奥斯汀这里的时候,扔下萝莉不管,跑去赌博,结果跟黑帮混上,杀人越货,最后被施以绞刑。这场戏够有挑战性,考尔、嘎斯亲手处决曾经一同战斗的同行,不徇私情,大义灭友。
  勺子总是跟死亡有不解之缘,先是因为歪打正着一枪命中黑帮老大喉头,得了个“神枪手”称号。然后又因为子弹走火,穿墙越洞打死了路人甲而被追捕。路人甲的兄弟、亲戚因此瓜葛,连带前边讲的女孩儿简妮,都在追捕的路上被“蓝鸭子”杀害。最后勺子自己也死于非命,死无葬身之地。
  这样的一个人却是故事的源头和情节联线,忍不住令人唏嘘感慨。
  这也是本书的主题之一,就是没有完美的人生,不论你怎样计划,人生中就是会有无数的意外在等待。这本书就像是在说,不用找了,理想的人生是不存在的,连小说里也没有。
  就像这小说的名字,某种意义上,或者某种片刻时间上,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只孤独的鸽子,在生命的旅途上寻觅探索。
  拉里先生提起这个小说的名字,意在特指纽特,就是考尔那个独子,虽然最后接班成为畜牧开发手的头目,但他的人生却实在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在游荡。


  拉里生于德州北部小城阿奇尔(Archer City),传统执着,平实安稳,一生大部分时间待在小城里生活写作。
  他年轻时也去外面闯荡过,参加过斯坦福大学的写作坊,后来还到过纽约、华盛顿特区等地,也在休斯顿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喜欢书,所以开书店,二手书店,在华盛顿有一家颇具规模的名为“上书”的二手书店。
拉里在德州阿奇尔的二手书店
肯·克西(1935-2001)

  在德州他居住的地方,也有一家同名的书店,藏书更是海量。可惜受互联网冲击,二○一二年关掉。拍卖当天,人山人海,世界各地的人涌来此地,形成一幅空前绝后的景观。
  说回到斯坦福的这个写作坊,很有意思,也是在这里,他跟肯·克西(Ken Kesey)同窗。肯·克西是谁?《飞越疯人院》 的作者也。
  电影里的男主角由杰克·尼科尔森扮演, 他把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有时候电影帮助了文学作品。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飞越疯人院》就是最好的例子。
  拉里跟克西这两个人,很像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海明威和菲兹杰拉德。区别是取代“垮掉一代”的是嬉皮士的思想。而且拉里和克西是好朋友,惺惺相惜,天长地久。
  克西很早就去世了。以后的多少年,拉里是怎樣照顾好友的妻子,不知道,反正,二○一一年,拉里娶了她,克西的遗孀,诺玛·克西。
  真正的老夫老妻,七十六对七十八,她比他还大两岁。“琴越老声音越美”—这是《孤独鸽》里嘎斯对克莱尔说的话,也是对女性最真诚的知遇和赞美。
  套用克西的一句话:“你以为爱是情感。爱其实更是全方位的见识。”
  在《孤独鸽》里,嘎斯临终前交代,将他的收入全部交给萝莉。所有的牛马都是考尔和嘎斯的,考尔每卖一头牛一匹马,就要把其中的一半寄给萝莉。
  嘎斯跟萝莉没有婚姻,但是此间的情感与责任却比真实的婚姻更珍重宝贵。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古老的传统与精神曾经在德克萨斯广袤的原野上如此沧桑坚固,并且绵长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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