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当今互联网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兴起为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带来不少便利,但同时潜在着风险也不容忽视。本文作者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更好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分析;对策
一、引言
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存在许多潜在风险,为实现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本文将针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二、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分析
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线上化、批量化,客户海量、数据海量、渠道多维的特点,本文作者通过建立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分析框架(详见下图),利用内外部数据和分析工具,聚焦互联网贷款业务创新特点及客户风险特征,查找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归纳重点产品、重点客群风险特征,前瞻揭示苗头性、趋势性、规律性风险和问题。
(一)信用风险分析
1.欺诈风险。小微企业、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及第三方中介、平台等容易存在利用虚假主体、虚构交易、虚增资信、伪造贷款材料等手法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一是个体化欺诈套贷。小微企业、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利用虚假主体、虚构交易、伪造贷款材料等行为,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通过变更实际控制人,尤其是实际控制人由大股东变更为小股东或新股东的客户,以及小微企业实际控制人与结算户开户工商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客户,关注小微企业利用特殊政策恶意逃废债的风险。二是群发性欺诈套贷。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其他群体有组织的欺诈套贷,挪用或占用互联网贷款业务资金而引发的群发性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利用产品规则和系统漏洞欺诈套贷,关注小微企业、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养企业”“养数据”等手法,以“结伙”方式,与第三方平台、POS商户配合套取贷款资金,或借助“商务秘书” 托管客群模式套取贷款的欺诈风险苗头。
2.经营风险。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日常经营行为出现异常变化,或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多头融资、一人多贷、大额贷款等过度负债引发的风险。一是企业经营状况、日常经营行为出现异常变化情况,容易诱发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疫情期间,特定行业、低评分、多次办理延期客户的经营风险,分析纾困政策退出后,因临时性还款困难而引发的实质性风险趋势。二是企业过度负债,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多头融资、一人多贷、大额贷款等过度负债引发的资不抵债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贷款、信用卡资金用途或还款来源,防范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在跨条线、跨机构,或在不同机构多头融资,收入不能覆盖还款的过度负债风险,或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因收入不能覆盖还款,利用以贷还贷、以卡养贷、以贷养卡等异常交易行为掩盖个人过度负债风险。
3.诚信风险。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引发的违约风险。一是违法违规风险。小微企业或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涉诉涉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洗钱高风险等外部黑名单,相关贷款、信用卡等形成不良或者被处置等情形。二是不良征信风险。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不良征信,引发小微企业主及配偶、关联企业等在本行贷款、信用卡的交叉共债客户违约风险。
4.传导风险。因关联企业、合作方及对外担保企业出现风险,而引发的导入性风险。一是关联风险。因所属集团、关联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风险,风险传导对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偿债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二是合作方及其他导入性风险。与小微企业经营、个人贷款客户投资等密切关联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平台或商圈、上下游交易对手、互联网金融平台发生风险事项,风险传导至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三是对外担保风险。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因对外担保出现代偿风险,且风险已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
(二)合规风险分析
结合监管关注重点,对互联网贷款业务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合规性问题进行分析。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一是信贷资金流向。互联网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违规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P2P平台,或用于购买股票、基金等。二是企业划型。基层行为完成考核任务而“弄虚作假”,人为调整企业形态“以大充小”等。三是服务收费。基层营销人员对完成考核任务对互联网贷款与理财、存款、保险等业务实施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
(三)声誉风险分析
小微企业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不当,导致引发外部投诉、舆情事件给本行带来声誉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一是外部群发性欺诈骗贷、冒用小微企业名义贷款等造成的舆情事件或引发相关小微企业借款人的投诉情况。二是第三方机构诱导决策,提高隐性价格或经办机构存在与第三方签订“抽屉协议”,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三、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风险管控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流程管控
一是制度建设的健全性、有效性。风险管理制度必须涵盖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按照互联网贷款监管政策,明确客户身份识别、产品额度管控、风险管理职责约定等原则和要求;产品创新的关键环节风险点必须得到有效控制;关注发展速度较快、不良额攀升较快、欺诈风险突出产品的具体问题表现,溯源产品设计缺陷和管理缺陷。二是业务流程控制的完备性、合规性。贷款申请、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流程控制必须满足互联网贷款监管要求,反欺诈系统控制、人机协同的风险预警监测和催收管理必须到位。 (二)加强数据基础管理
一是有效把握基础数据采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采集可通过设置客户身份数据、借款意愿核验环节以防客户身份核验全权委托合作机构,导致客户信息被第三方违规使用情况。二是确保数据应用(交叉验证)的充分性、准确性。客户核心数据必须完整,内外部渠道、不同业务系统间数据能够实现交叉验证,有效防控虚假数据及三方机构粉饰数据等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互联网贷款业务产品白名单、灰名单、黑名单数据管理机制,管理要求落地执行必须有力、有效。
(三)加大风险模型管控
一是从风险客户“此退彼进”“带病准入”等问题,分析RSD风险排查系统底线类规则、真实性规则缺陷。二是从泄露个人信息、“造壳融资”“买壳融资”“借壳融资”等欺诈套贷现象,分析反欺诈系统黑名单、内控名单缺陷。三是相关产品不能依靠单一数据源,对申贷前突击纳税、代开税票无实际经营等云税贷客户的额度进行测算,对关联客户必须实施统一授信管控。
(四)加强合作机构管理
一是建立合作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合作机构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并按照其层级和类别确定相应审批权限。二是防范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等群发性欺诈风险集中的经办机构与非合作机构签订“抽屉协议”,准入不符合要求的合作机构情况。
四、结语
当今互联网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兴起为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带来不少便利的同时其潜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如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建议商业银行可从制度流程管控、数据基础管理、风险模型管控以及合作机构管理等方面加强管控,相信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獻:
[1]郑 慧.大数据背景下的小额贷款风险控制探究.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院报,2020年第3期:11-13.
[2]杨贤伟.互联网背景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控制研究.商讯,1671-6728( 2021) 08-0131-02:131-132.
[3] 武建奇,何 姝.互联网贷款欺诈的形成机理与量化评估.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20 年第11期:80-81.
[4]李 琼.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及其风险管控.商业经济,第2020年第12期:55-57.
关键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分析;对策
一、引言
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互联网贷款应当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存在许多潜在风险,为实现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本文将针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二、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分析
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线上化、批量化,客户海量、数据海量、渠道多维的特点,本文作者通过建立互联网贷款业务风险分析框架(详见下图),利用内外部数据和分析工具,聚焦互联网贷款业务创新特点及客户风险特征,查找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中存在的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归纳重点产品、重点客群风险特征,前瞻揭示苗头性、趋势性、规律性风险和问题。
(一)信用风险分析
1.欺诈风险。小微企业、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及第三方中介、平台等容易存在利用虚假主体、虚构交易、虚增资信、伪造贷款材料等手法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一是个体化欺诈套贷。小微企业、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利用虚假主体、虚构交易、伪造贷款材料等行为,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通过变更实际控制人,尤其是实际控制人由大股东变更为小股东或新股东的客户,以及小微企业实际控制人与结算户开户工商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客户,关注小微企业利用特殊政策恶意逃废债的风险。二是群发性欺诈套贷。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或其他群体有组织的欺诈套贷,挪用或占用互联网贷款业务资金而引发的群发性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利用产品规则和系统漏洞欺诈套贷,关注小微企业、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养企业”“养数据”等手法,以“结伙”方式,与第三方平台、POS商户配合套取贷款资金,或借助“商务秘书” 托管客群模式套取贷款的欺诈风险苗头。
2.经营风险。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日常经营行为出现异常变化,或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多头融资、一人多贷、大额贷款等过度负债引发的风险。一是企业经营状况、日常经营行为出现异常变化情况,容易诱发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疫情期间,特定行业、低评分、多次办理延期客户的经营风险,分析纾困政策退出后,因临时性还款困难而引发的实质性风险趋势。二是企业过度负债,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多头融资、一人多贷、大额贷款等过度负债引发的资不抵债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贷款、信用卡资金用途或还款来源,防范企业主或个人贷款客户在跨条线、跨机构,或在不同机构多头融资,收入不能覆盖还款的过度负债风险,或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因收入不能覆盖还款,利用以贷还贷、以卡养贷、以贷养卡等异常交易行为掩盖个人过度负债风险。
3.诚信风险。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引发的违约风险。一是违法违规风险。小微企业或企业主、个人贷款客户涉诉涉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洗钱高风险等外部黑名单,相关贷款、信用卡等形成不良或者被处置等情形。二是不良征信风险。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不良征信,引发小微企业主及配偶、关联企业等在本行贷款、信用卡的交叉共债客户违约风险。
4.传导风险。因关联企业、合作方及对外担保企业出现风险,而引发的导入性风险。一是关联风险。因所属集团、关联企业经营出现重大风险,风险传导对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偿债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二是合作方及其他导入性风险。与小微企业经营、个人贷款客户投资等密切关联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平台或商圈、上下游交易对手、互联网金融平台发生风险事项,风险传导至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三是对外担保风险。小微企业、个人贷款客户因对外担保出现代偿风险,且风险已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
(二)合规风险分析
结合监管关注重点,对互联网贷款业务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合规性问题进行分析。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一是信贷资金流向。互联网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违规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P2P平台,或用于购买股票、基金等。二是企业划型。基层行为完成考核任务而“弄虚作假”,人为调整企业形态“以大充小”等。三是服务收费。基层营销人员对完成考核任务对互联网贷款与理财、存款、保险等业务实施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
(三)声誉风险分析
小微企业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不当,导致引发外部投诉、舆情事件给本行带来声誉风险。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一是外部群发性欺诈骗贷、冒用小微企业名义贷款等造成的舆情事件或引发相关小微企业借款人的投诉情况。二是第三方机构诱导决策,提高隐性价格或经办机构存在与第三方签订“抽屉协议”,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
三、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风险管控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流程管控
一是制度建设的健全性、有效性。风险管理制度必须涵盖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流程,按照互联网贷款监管政策,明确客户身份识别、产品额度管控、风险管理职责约定等原则和要求;产品创新的关键环节风险点必须得到有效控制;关注发展速度较快、不良额攀升较快、欺诈风险突出产品的具体问题表现,溯源产品设计缺陷和管理缺陷。二是业务流程控制的完备性、合规性。贷款申请、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流程控制必须满足互联网贷款监管要求,反欺诈系统控制、人机协同的风险预警监测和催收管理必须到位。 (二)加强数据基础管理
一是有效把握基础数据采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采集可通过设置客户身份数据、借款意愿核验环节以防客户身份核验全权委托合作机构,导致客户信息被第三方违规使用情况。二是确保数据应用(交叉验证)的充分性、准确性。客户核心数据必须完整,内外部渠道、不同业务系统间数据能够实现交叉验证,有效防控虚假数据及三方机构粉饰数据等问题。三是建立健全有效的互联网贷款业务产品白名单、灰名单、黑名单数据管理机制,管理要求落地执行必须有力、有效。
(三)加大风险模型管控
一是从风险客户“此退彼进”“带病准入”等问题,分析RSD风险排查系统底线类规则、真实性规则缺陷。二是从泄露个人信息、“造壳融资”“买壳融资”“借壳融资”等欺诈套贷现象,分析反欺诈系统黑名单、内控名单缺陷。三是相关产品不能依靠单一数据源,对申贷前突击纳税、代开税票无实际经营等云税贷客户的额度进行测算,对关联客户必须实施统一授信管控。
(四)加强合作机构管理
一是建立合作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明确相应标准和程序,并实行名单制管理;对合作机构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并按照其层级和类别确定相应审批权限。二是防范中介、互联网金融平台等群发性欺诈风险集中的经办机构与非合作机构签订“抽屉协议”,准入不符合要求的合作机构情况。
四、结语
当今互联网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兴起为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带来不少便利的同时其潜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如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建议商业银行可从制度流程管控、数据基础管理、风险模型管控以及合作机构管理等方面加强管控,相信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獻:
[1]郑 慧.大数据背景下的小额贷款风险控制探究.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院报,2020年第3期:11-13.
[2]杨贤伟.互联网背景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控制研究.商讯,1671-6728( 2021) 08-0131-02:131-132.
[3] 武建奇,何 姝.互联网贷款欺诈的形成机理与量化评估.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20 年第11期:80-81.
[4]李 琼.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及其风险管控.商业经济,第2020年第12期: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