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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取得理想的犯罪预防效果,检察机关应根据不同的未成年人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在特殊预防中,检察机关应积极履行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活动的合法化和合理化;在一般预防中,检察机关应从文化市场、教育工作和法制宣传三方面入手,采取合理措施,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外部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