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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共图书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制度,是推进图书馆事业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本文从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入手,总结分析了国内外试点图书馆实行理事会制度的基本做法、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而对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的构建作了初步探讨,希望能为推动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逐步走向完善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法人治理结构 理事会制度
在高速发展着的今天,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事业单位,越来越被人们所喜爱和关注,因此他们对于图书馆的公共服务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对此,我国也做出了诸多努力、借鉴和尝试,并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明确要在文化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摆脱政府管事业、政府包事业的格局,使事业单位成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主题,最终回归公共服务本色。
一、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
“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一词最早是于20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经济理论界提出来的,国内译成“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但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没有完全统一的结论。我们综合各学术界的观点来看,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法人组织的各种利益相关者在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共同参与由一系列激励公共文化机构内部管理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是当代西方国家文化艺术管理普遍采用的运作模式。
二、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中的图书馆理事会
理事会是图书馆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确定图书馆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图书馆的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成员是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并以社会人士为主。它是采用委任制或选任制产生,其中理事长由举办主体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其它理事由举办主体履行任免程序,政府部门代表由于图书馆服务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推荐,社会人士由图书馆行业组织或举办主体认可的其它民间组织推荐。
三、国外、国内试点图书馆实行理事会制度的探索
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是指由理事会进行决策的图书馆管理体制,大部分的西方国家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理事会制度。
(一)国外基本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
国外的图书馆理事会制度起源于1848年美国波士顿市议会通过的图书馆设置法案.现在,美国、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大都实施有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接下来仅以俄亥俄州图书馆为例,看看他们的探索路径和宝贵的经验。(1)纳入地方法律,成为法定制度。从俄亥俄州图书馆理事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俄亥俄州早在1844年就通过了成立州图书馆理事会的法律。从那时起,州图书馆理事会就开始成为法定机构而存在。(2)制度屡次修订,完善历经百余年。(3)尊重公众意愿,鼓励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是图书馆服务一以贯之的宗旨。俄亥俄州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4)实行交叠更替,保障理事会持续稳定。
(二)国内基本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以来,我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下面我们来实际看看这些试点的法人治理工作探索得如何?
1.深圳图书馆是全国最早启动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公共图书馆,有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共图书馆代表到该馆进行调研交流。深圳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理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理事会应该如何定位,在现行体制下能否实现这个定位,等等,是各兄弟馆在调研中最为关心的问题。”上海浦东新区图书馆馆长张伟对此表示认同:“2012年底、2013年初,浦东图书馆也曾计划推行法人治理结构,但是经过进一步的调研发现,在当时推行还缺少一定的顶层设计和相关的政策配套,一些方面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首先在观念层面进行突破,由于当时的准备还不充分,所以这一计划被推迟了。”
2.那么具体而言,推行法人治理结构从政府层面要突破哪些障碍呢?
一位基层图书馆的负责人分析:“首先,是干部管理的权限问题。目前在图书馆系统,干部的管理任命均由上级部门统一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层没有决定权,一个中层干部的任命从开始到最终确认甚至要达到半年以上的时间。”财政放权也是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的重中之重。在经费管理方面,图书馆的购书经费、文化馆的活动经费、员工的绩效工资等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都是按照项目进行拨款、核算的,这与理事会制度中的管理层必须按照理事会的决议独立自主履行财务资产管理的要求必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事权也是推行法人治理结构要突破的问题。因此,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中,对管理层的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自谋发展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这对当前各馆的管理者而言也是一个挑战。
上述试点过程中显现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关联制度的配套衔接不够,观念上的障碍和体制上的障碍使得单兵独进很难奏效了。
四、对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文化事业单位实行法人治理、建立理事会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国外虽有成熟的做法、成功的经验,但移植到中国并没有全盘复制的可能性,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自己在实践中探寻突破的方向、解决的办法。
1.确立图书馆在社会民众中的地位,赢得公众的尊重和认可。
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员,其法人治理机制是否完善决定着其发展进程。它的前提就是要确立图书馆在社会民众中的地位,赢得公众的尊重和认可。
2.建立一个高素质的研究图书馆立法的专业队伍,做好立法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各个地区发展现状来制定一个普适性的法律规范,才能使公共图书馆走向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要借鉴国外图书馆立法的成功经验。
4.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要认清政府与理事会之间的关系以及理事会与执行者之间的关系,要在管理体制上理顺政事关系,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事业单位真正落实法人地位。
概言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要点,一是决策层建立理事会制度,二是管理层依法独立运行,三是管理和运行实现“章程化”。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不是简单地在形式上成立个理事会,也不是在现有组织架构中再多加一层“婆婆”,而是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激发单位活力的制度保障,从本质上说,是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法人治理结构 理事会制度
在高速发展着的今天,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事业单位,越来越被人们所喜爱和关注,因此他们对于图书馆的公共服务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对此,我国也做出了诸多努力、借鉴和尝试,并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方案,明确要在文化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从而摆脱政府管事业、政府包事业的格局,使事业单位成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主题,最终回归公共服务本色。
一、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
“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一词最早是于20世纪70年代初由美国经济理论界提出来的,国内译成“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但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没有完全统一的结论。我们综合各学术界的观点来看,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法人组织的各种利益相关者在决策、执行、监督过程中共同参与由一系列激励公共文化机构内部管理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是当代西方国家文化艺术管理普遍采用的运作模式。
二、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中的图书馆理事会
理事会是图书馆的决策权力机构,负责确定图书馆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图书馆的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成员是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行政执行人等组成,并以社会人士为主。它是采用委任制或选任制产生,其中理事长由举办主体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其它理事由举办主体履行任免程序,政府部门代表由于图书馆服务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推荐,社会人士由图书馆行业组织或举办主体认可的其它民间组织推荐。
三、国外、国内试点图书馆实行理事会制度的探索
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是指由理事会进行决策的图书馆管理体制,大部分的西方国家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理事会制度。
(一)国外基本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
国外的图书馆理事会制度起源于1848年美国波士顿市议会通过的图书馆设置法案.现在,美国、英国、韩国等发达国家大都实施有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接下来仅以俄亥俄州图书馆为例,看看他们的探索路径和宝贵的经验。(1)纳入地方法律,成为法定制度。从俄亥俄州图书馆理事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俄亥俄州早在1844年就通过了成立州图书馆理事会的法律。从那时起,州图书馆理事会就开始成为法定机构而存在。(2)制度屡次修订,完善历经百余年。(3)尊重公众意愿,鼓励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是图书馆服务一以贯之的宗旨。俄亥俄州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4)实行交叠更替,保障理事会持续稳定。
(二)国内基本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以来,我国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下面我们来实际看看这些试点的法人治理工作探索得如何?
1.深圳图书馆是全国最早启动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的公共图书馆,有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共图书馆代表到该馆进行调研交流。深圳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理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理事会应该如何定位,在现行体制下能否实现这个定位,等等,是各兄弟馆在调研中最为关心的问题。”上海浦东新区图书馆馆长张伟对此表示认同:“2012年底、2013年初,浦东图书馆也曾计划推行法人治理结构,但是经过进一步的调研发现,在当时推行还缺少一定的顶层设计和相关的政策配套,一些方面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首先在观念层面进行突破,由于当时的准备还不充分,所以这一计划被推迟了。”
2.那么具体而言,推行法人治理结构从政府层面要突破哪些障碍呢?
一位基层图书馆的负责人分析:“首先,是干部管理的权限问题。目前在图书馆系统,干部的管理任命均由上级部门统一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层没有决定权,一个中层干部的任命从开始到最终确认甚至要达到半年以上的时间。”财政放权也是推行法人治理结构的重中之重。在经费管理方面,图书馆的购书经费、文化馆的活动经费、员工的绩效工资等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都是按照项目进行拨款、核算的,这与理事会制度中的管理层必须按照理事会的决议独立自主履行财务资产管理的要求必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事权也是推行法人治理结构要突破的问题。因此,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中,对管理层的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自谋发展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这对当前各馆的管理者而言也是一个挑战。
上述试点过程中显现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关联制度的配套衔接不够,观念上的障碍和体制上的障碍使得单兵独进很难奏效了。
四、对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思考
文化事业单位实行法人治理、建立理事会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国外虽有成熟的做法、成功的经验,但移植到中国并没有全盘复制的可能性,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自己在实践中探寻突破的方向、解决的办法。
1.确立图书馆在社会民众中的地位,赢得公众的尊重和认可。
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员,其法人治理机制是否完善决定着其发展进程。它的前提就是要确立图书馆在社会民众中的地位,赢得公众的尊重和认可。
2.建立一个高素质的研究图书馆立法的专业队伍,做好立法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各个地区发展现状来制定一个普适性的法律规范,才能使公共图书馆走向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要借鉴国外图书馆立法的成功经验。
4.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要认清政府与理事会之间的关系以及理事会与执行者之间的关系,要在管理体制上理顺政事关系,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事业单位真正落实法人地位。
概言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要点,一是决策层建立理事会制度,二是管理层依法独立运行,三是管理和运行实现“章程化”。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不是简单地在形式上成立个理事会,也不是在现有组织架构中再多加一层“婆婆”,而是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激发单位活力的制度保障,从本质上说,是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