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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加丽,1976年7月出生于安徽合肥,国家级歌舞团专业舞蹈演员。其影视作品有《康熙王朝》、《长江刑警》、《倚天屠龙记》、《古董王爷》、《还珠格格3》等,她表演的《红帽子》(拉美)、《阿波》、《日本》、《泥罗河》、《阿拉伯》、《铃铛》(朝鲜)等近百部世界舞蹈作品饮誉海内外,系影视、舞蹈、模特三栖明星。几年前,汤加丽因出版第一本人体全裸写真引起巨波狂澜,几乎将她淹没。紧接着,几场官司又将她卷入风口浪尖,导致她差点疯癫。2005年11月上旬,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汤加丽状告摄影师张旭龙一案,再夺世人眼球。日前,29岁的汤加丽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惊涛骇浪躲不过,我的身体我作主。”
全裸写真引发巨波狂澜
2002年初,26岁的汤加丽在北京认识了摄影师张旭龙。不久,她便成为“美丽的罪人”惨遭口诛笔伐,巨波狂澜几乎将她淹没窒息。
汤加丽出生于安徽合肥,父亲是一位公安干警,母亲是工人。汤加丽从8岁开始学习舞蹈,曾在安徽省青少年运动会上两次荣获体操金牌。从舞蹈学院古典舞系毕业后,到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尔后分配到东方歌舞团担任舞蹈教练。此时的汤加丽已经小有名气,她在众多影视剧中饰演不同角色崭露头角,特别是表演的几十个国家的世界民族舞蹈饮誉海内外。
这天,汤加丽闲逛路过北京王府井的张旭龙人体摄影工作室,见这间古色古香的工作室里挂了几幅人体图像心里一动:“为何不给自己拍些人体写真呢?青春不留空白。”张旭龙看见这位身材苗条、曲线玲珑的美丽女孩走进来眼睛一亮,鼓励汤加丽留下美丽的记忆。
汤加丽当时的想法很简单,仅仅觉得拍人体写真很好玩。两人签订了《拍摄协议》。此后,张旭龙为汤加丽拍摄了大量的全裸图片。
汤加丽青春靓丽的人体写真引起了出版界的关注。人民美术出版社主动找上门商谈出版写真集。汤加丽犹豫了,如果说当初为了“青春不留空白”而拍裸体艺术照需要巨大的勇气,那么将这些全裸照片昭示世人则需要千倍的勇气,因为当时国内没有一个人出版过全裸写真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汤加丽决定与这家出版社合作。
汤加丽“铤而走险”的理由是,人民美术出版社是中国最权威的美术出版社,主要读者对象是摄影、雕塑、美术界的专业人士,应该不会产生太大的风波。2002年9月,人民美术出版社正式出版《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这是我国首本真实署名的全裸写真。手捧着自己一丝不挂的玉照,汤加丽既激动又慌乱。在北京王府井签名售书仪式那天,她用围巾将头包裹,并戴上一副墨镜。汤加丽没想到,这一天成了她的噩梦。大批媒体记者蜂拥而至,铺天盖地报道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与此同时,有关网站也推出了她的人体艺术照,强烈震撼冲击了人们的视角。
“真不要脸!”“居然靠炒作自己的身体出名”“中华五千年文化的叛逆者”……一夜之间,谩骂声从平面媒体到网络潮水般涌来,令汤加丽晕头转向。紧接着,写真集风波蹿上电视。江苏电视台在一个访谈节目中,当主持人问:“汤加丽的写真是否值得一买?是否有收藏价值?”嘉宾们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个个露出鄙夷的神色。
汤加丽关门闭窗,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哭。哭了几天之后,紧急飞回老家合肥,。叮嘱哥嫂封锁消息,千万别让父母知道,以免给父亲造成沉重的打击。于是哥嫂每天将报纸藏起来,然而,父亲最终还是知道了女儿的“丑事”。
一天,汤加丽的父亲到朋友家作客,无意中看到写真集负面报道,还以为是同名同姓“汤加丽”,结果仔细一瞧照片,顿时气得七窍生烟,正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父母眼里,汤加丽从小就是一个乖巧、清纯的女孩子,父亲无论如何不敢相信女儿竟然干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父亲连解释的机会也不给汤加丽,对她的电话一概不接。
陷入四面楚歌的汤加丽精神几近崩溃。如果只是个别人骂她“另类”也就不足为怪,为什么成千上万人的唾沫倾盆而下?她甚至对自己的价值观产生了怀疑,价值观被颠覆的痛疼让汤加丽彻夜失眠。
就在汤加丽无法支撑时,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和严肃媒体伸出了温暖之手。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陈醉先生从审美艺术高度著文为汤加丽正名:“汤加丽身上的每一处凸起、每一条沟坎都是一种甚富表现力的语言,在生动地刻画出自身形体结构的同时,还含蓄地表达出一种内在的精神意蕴。往往一根脊椎、一对肩胛骨、一个盆骨以至一节足趾的线条、块面的扭曲承转,都会产生相当动人的韵律……”陈醉先生还称赞汤加丽勇气可嘉,为中国艺术研究作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一位老领导千里迢迢赶赴合肥充当调解人,和汤加丽的父亲面对面沟通,劝汤父理解女儿的艺术追求。汤父的气这才消了大半。
写真风波也给汤加丽带来了大好“钱”途,一些制片人和广告商看准商机纷纷找上门,与汤加丽洽谈高酬合拍影视剧及广告。面对几百万酬金的巨大诱惑,汤加丽一概拒绝。她当时的想法很天真,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追求人体艺术的清白:许多网友唾骂汤加丽炒作身体是冲着钱来的,自己偏要将巨额合约抛到九霄云外。
就在“写真风波”刚刚降温时,平地起风雷,一连串的官司接踵而至,汤加丽猝不及防地再次陷入漩涡中。
爱情伴她趟过风口浪尖
2003年春,摄影师张旭龙一纸诉状将新浪网告上法庭,理由是新浪网大量刊登《汤加丽人体写真集》一书中的照片,还在敏感部位打上马赛克,似乎这些照片只和色情有关,而与艺术无缘。张旭龙愤愤不平:“这本书是正规出版物,上面加些马赛克,看到的人会怎么想?这种做法破坏了作品的艺术境界,无论对作品还是对汤加丽都是一种亵渎。”
张旭龙状告新浪网无形中为汤加丽出了一口气,等于替她警告那些骂她的“正人君子”:我让张旭龙拍这些照片是艺术活动,不是沽名钓誉,更不是出卖色相。然而,汤加丽没高兴几天,张旭龙的第二场官司则令她惴惴不安。
紧接着,张旭龙将人民美术出版社推到被告席。张旭龙提出,《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共收录图片144幅,其中136幅是他拍摄的,但该书署名为“汤加丽”著,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书中39幅照片侵犯了他作品的完整权。其中有9幅系人体的部分裁切,27幅将张旭龙设计的背景和道具剪裁;出版社未向他支付任何报酬。官司一直打到北京市高院。
北京高院认为,张旭龙授权汤加丽出版这本书,作为汇编作品,这本书的著作权属于汤加丽。并且该书已在封面内侧折页处标明摄影作者为张旭龙,封底内侧载有张旭龙的简历,摄影作者的身份已得到体现。人民美术出版社发行这套写真集时,未经张旭龙同意,对享有著作权的39幅摄影作品的部分人体、背景及道具进行剪裁,超出了为版式整齐美观而进行边缘性裁切的限度,破坏了作品的构图和视觉效果,侵犯了保护上述作品完整权。鉴于张旭龙向汤加丽出具的授权书中未涉及到稿酬问题,出版社已向汤加丽支付了此书全部稿酬,且与张旭龙不存在出版合同关系,故张旭龙可另行向汤加丽主张付酬。据此,北京高院终审判决:人民美术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一书,在《中国摄影报》上刊登向张旭龙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张旭龙诉讼支出3802元。
这场官司虽说告的是出版社,但已向汤加丽逼近,因为涉及到稿费问题。汤加丽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果然,2003年11月,张旭龙掉转矛头,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汤加丽登报道歉,支付摄影稿酬206万元。接到《起诉书》副本后,汤加丽很难过。在她内心里非常感激张旭龙,因为是张旭龙让她认识并热爱上人体艺术,打开了另一扇艺术大门。但汤加丽百思不得其解:一对友好合作的事业伙伴什么事不能商量呢?为什么非要撕破脸皮对簿公堂不可?
就在这时,第二波唾沫浪涛汹涌而来,媒体和网络质疑这一系列官司是汤加丽和张旭龙联手策划的阴谋,目的是为了给《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造势。当张旭龙在第三场官司中将汤加丽推到被告席后,有人甚至骂他俩是“狗咬狗”。汤加丽有口莫辩,她感到自己快要疯了,甚至体会到精神病患者在崩溃前一刹那的感觉。
法院认为,汤加丽确实侵犯了张旭龙的作品完整权;另外,根据《著作权法》,双方虽未就报酬进行约定,汤加丽作为作品的使用人仍应向张旭龙支付报酬。2004年4月26日,法院判决汤加丽向张旭龙支付报酬1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汤加丽尊重法院的判决,她当时没有这么多现金,只能先拿出4万,看在过去良好的合作情份上,剩下的在一个月内凑齐再给,遭到张旭龙的拒绝。他要求法院立即强制执行,查封汤加丽的小车和工资,汤加丽精神受到极大刺激。
就在这时,有个男人在背后安慰并支持着汤加丽,他就是汤加丽的丈夫。
原来,汤加丽几次被卷入风口浪尖,不仅考验着这个阅历不深的女孩承受能力,也考验着她的爱情。汤加丽的老公是个军人,同时从事艺术工作。汤加丽非常感激老公在一浪又一浪的狂波巨澜中始终做她坚强的后盾。在拍摄裸体写真时,老公说:“只要你喜欢的事,就去做吧!”在万人唾骂中,老公将汤加丽揽在怀里:“别怕,天塌下来,我俩一起扛着!”在恩怨纠葛的诉讼中,老公为受伤的汤加丽愤愤不平、因为这本书汤加丽获得l7万元的版税,拍摄道具费用花了2万,除去个人所得税,还剩下12万元,然后赔偿给摄影师10万,再加上这两年来生活费用、打官司开支等,早就亏大本。一直低调的老公忍不住几次欲站出来为汤加丽说句公道话,被汤加丽婉言劝阻,她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伴侣和家庭卷入是是非非。
2004年2月21日,丈夫陪着郁闷的汤加丽出来散心。当他俩来到北京劳动大厦大厅礼品部时,货柜上摆放的两本书让他瞠目结舌!
原来,就在张旭龙状告汤加丽的同时,他通过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了两套摄影作品,一套是《汤加丽人体写真看见记忆》上、下精装本,还有一套是《中国首位艺员人体魅力摄影看见记忆》上、下简装本。张旭龙一方面贼喊捉贼地状告汤加丽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另一方面私下里偷偷将汤加丽的裸照拿出来出书赚钱。汤加丽和丈夫愤怒了!当即请来北京市第二公证处的公证员观察和记录了买书的全过程。
汤加丽情绪激动,写下一份题为《兔子为什么也咬人》的长达万余字的心情独白,最后在丈夫的支持下,2004年9月,沉默了许久的汤加丽反戈一击,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张旭龙告上同一法院,吉林美术出版社也被列为共同被告。汤加丽要求侵权方在《中国摄影家》杂志刊登致歉声明,赔偿51万元。
在成长代价中找回自信
在漫长的等待中,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中旬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张旭龙与汤加丽签订过3份《拍摄协议书》,但其中2份明确约定“拍摄照片可用于专业学刊的发表,但不能用于图书和其他载体。”张旭龙在两套图书中使用汤加丽肖像,超出了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视为未经授权,法院判决停止这两套书的出版和销售,判令张旭龙赔偿因侵犯汤加丽肖像权经济损失30万元,并在《中国摄影家》杂志上向汤加丽赔礼道歉。吉林美术出版社承担连带责任。
听到自己一审胜诉的消息后,远在加拿大巡回演出的汤加丽流下眼泪,法律总算抚慰了她那颗饱受委屈的心。
由于张旭龙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1月上旬二审此案。然而,对于汤加丽来说,官司风波对她已经没有侵蚀力了,她的心境格外平静。
原来,近年来一系列的事件曾几度差点将汤加丽击挎,她泪流满面地问老公:“我没有做过亏心事,也从没招惹谁,风吹雨打的为啥偏偏都是我?”丈夫的一句话让她顿有所悟:“什么原因也没有,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一句成长的代价拂去了汤加丽心头上积淤已久的阴霾。经过风风雨雨的洗礼后,她发现天空一直是蓝的。“惊涛骇浪躲不过,我的身体我做主。”汤加丽过去是一个脆弱甚至有些自卑的女孩,重新找回自信的汤加丽把人间繁杂喧器抛到脑后,全身心地投入到事业追求中。
她很快决定出版第二本人体写真集。有趣的是,她的母亲这时也转变了观念:“乖女儿,你就破罐破摔吧!”汤加丽高兴地搂着妈妈脖子:“我爸的工作就交给您啦!”
第二次拍摄写真的制作班底全部都是女性,大家嘻嘻哈哈,气氛非常轻松。就在拍摄最后一张照片时,出现了重大意外事件,汤加丽被医生宣布成了“废人”。
那次汤加丽骑马拍摄裸体,那匹名贵的白马,突然扬蹄奔驰,汤加丽摔倒在地休克过去。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苏醒过来的汤加丽觉得腰像断了一样,拍片被诊断为腰椎骨折。汤加丽问医生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还能跳舞吗?”生的回答很含糊,医生悄悄告诉汤加丽的家人:“可能终身瘫痪,生不如死!”汤加丽从亲人们悲痛的气氛中感觉自己出了大问题。
接下来的一个半月里,汤加丽生活不能自理,洗澡、吃饭、大小便全都靠别人帮忙,连翻身也得靠人。令所有人深感惊讶的是,经历了写真、诉讼风波的汤加丽变得很坚强,在生死考验中竟没有流一滴眼泪。她甚至开玩笑安慰从合肥赶来照顾她的妈妈:“女儿吉人自有天相,老天爷怎么会忍心让我残废呢?”奇迹就这样发生了:汤加丽坚持锻炼,6周后就能下楼,8周后开始了自由活动。
“幸与不幸都是一笔财富。”汤加丽告诉记者,系列风波让她学会了大度与宽容,断骨事件让她深深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康复后的汤加丽迎来了第一个喜讯:她的第二本写真集一出版就卖出55000册。
出院后,蓄势待发的汤加丽出演电视剧《牡丹仙子》女一号,接着拍摄《女人不是水做的》、《隐私窗对窗》后来在《银鼠》中扮演温柔贤淑的邱夫人,在电影《龙凤智斗蟠龙坛》中饰小风。
汤加丽发现自己越来越年轻,浑身洋溢着动感的青春气息,有使不完的劲儿。她更钟爱于自己的舞蹈事业,她表演的俄罗斯舞蹈《假日里的年轻人》倾倒莫斯科,马来西亚舞蹈《青春的节奏》技压群芳……在世界各地穿梭演出,无论是温哥华,还是多伦多、卡尔加里,凡是汤加丽参加的演出,场场爆满。她将近百部世界民族经典舞蹈挥洒自如,赢得不同语言、不同肤色的观众好评如潮。
(责编:滑卫红)
全裸写真引发巨波狂澜
2002年初,26岁的汤加丽在北京认识了摄影师张旭龙。不久,她便成为“美丽的罪人”惨遭口诛笔伐,巨波狂澜几乎将她淹没窒息。
汤加丽出生于安徽合肥,父亲是一位公安干警,母亲是工人。汤加丽从8岁开始学习舞蹈,曾在安徽省青少年运动会上两次荣获体操金牌。从舞蹈学院古典舞系毕业后,到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尔后分配到东方歌舞团担任舞蹈教练。此时的汤加丽已经小有名气,她在众多影视剧中饰演不同角色崭露头角,特别是表演的几十个国家的世界民族舞蹈饮誉海内外。
这天,汤加丽闲逛路过北京王府井的张旭龙人体摄影工作室,见这间古色古香的工作室里挂了几幅人体图像心里一动:“为何不给自己拍些人体写真呢?青春不留空白。”张旭龙看见这位身材苗条、曲线玲珑的美丽女孩走进来眼睛一亮,鼓励汤加丽留下美丽的记忆。
汤加丽当时的想法很简单,仅仅觉得拍人体写真很好玩。两人签订了《拍摄协议》。此后,张旭龙为汤加丽拍摄了大量的全裸图片。
汤加丽青春靓丽的人体写真引起了出版界的关注。人民美术出版社主动找上门商谈出版写真集。汤加丽犹豫了,如果说当初为了“青春不留空白”而拍裸体艺术照需要巨大的勇气,那么将这些全裸照片昭示世人则需要千倍的勇气,因为当时国内没有一个人出版过全裸写真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汤加丽决定与这家出版社合作。
汤加丽“铤而走险”的理由是,人民美术出版社是中国最权威的美术出版社,主要读者对象是摄影、雕塑、美术界的专业人士,应该不会产生太大的风波。2002年9月,人民美术出版社正式出版《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这是我国首本真实署名的全裸写真。手捧着自己一丝不挂的玉照,汤加丽既激动又慌乱。在北京王府井签名售书仪式那天,她用围巾将头包裹,并戴上一副墨镜。汤加丽没想到,这一天成了她的噩梦。大批媒体记者蜂拥而至,铺天盖地报道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与此同时,有关网站也推出了她的人体艺术照,强烈震撼冲击了人们的视角。
“真不要脸!”“居然靠炒作自己的身体出名”“中华五千年文化的叛逆者”……一夜之间,谩骂声从平面媒体到网络潮水般涌来,令汤加丽晕头转向。紧接着,写真集风波蹿上电视。江苏电视台在一个访谈节目中,当主持人问:“汤加丽的写真是否值得一买?是否有收藏价值?”嘉宾们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个个露出鄙夷的神色。
汤加丽关门闭窗,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哭。哭了几天之后,紧急飞回老家合肥,。叮嘱哥嫂封锁消息,千万别让父母知道,以免给父亲造成沉重的打击。于是哥嫂每天将报纸藏起来,然而,父亲最终还是知道了女儿的“丑事”。
一天,汤加丽的父亲到朋友家作客,无意中看到写真集负面报道,还以为是同名同姓“汤加丽”,结果仔细一瞧照片,顿时气得七窍生烟,正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父母眼里,汤加丽从小就是一个乖巧、清纯的女孩子,父亲无论如何不敢相信女儿竟然干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父亲连解释的机会也不给汤加丽,对她的电话一概不接。
陷入四面楚歌的汤加丽精神几近崩溃。如果只是个别人骂她“另类”也就不足为怪,为什么成千上万人的唾沫倾盆而下?她甚至对自己的价值观产生了怀疑,价值观被颠覆的痛疼让汤加丽彻夜失眠。
就在汤加丽无法支撑时,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和严肃媒体伸出了温暖之手。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陈醉先生从审美艺术高度著文为汤加丽正名:“汤加丽身上的每一处凸起、每一条沟坎都是一种甚富表现力的语言,在生动地刻画出自身形体结构的同时,还含蓄地表达出一种内在的精神意蕴。往往一根脊椎、一对肩胛骨、一个盆骨以至一节足趾的线条、块面的扭曲承转,都会产生相当动人的韵律……”陈醉先生还称赞汤加丽勇气可嘉,为中国艺术研究作出了贡献。
与此同时,一位老领导千里迢迢赶赴合肥充当调解人,和汤加丽的父亲面对面沟通,劝汤父理解女儿的艺术追求。汤父的气这才消了大半。
写真风波也给汤加丽带来了大好“钱”途,一些制片人和广告商看准商机纷纷找上门,与汤加丽洽谈高酬合拍影视剧及广告。面对几百万酬金的巨大诱惑,汤加丽一概拒绝。她当时的想法很天真,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追求人体艺术的清白:许多网友唾骂汤加丽炒作身体是冲着钱来的,自己偏要将巨额合约抛到九霄云外。
就在“写真风波”刚刚降温时,平地起风雷,一连串的官司接踵而至,汤加丽猝不及防地再次陷入漩涡中。
爱情伴她趟过风口浪尖
2003年春,摄影师张旭龙一纸诉状将新浪网告上法庭,理由是新浪网大量刊登《汤加丽人体写真集》一书中的照片,还在敏感部位打上马赛克,似乎这些照片只和色情有关,而与艺术无缘。张旭龙愤愤不平:“这本书是正规出版物,上面加些马赛克,看到的人会怎么想?这种做法破坏了作品的艺术境界,无论对作品还是对汤加丽都是一种亵渎。”
张旭龙状告新浪网无形中为汤加丽出了一口气,等于替她警告那些骂她的“正人君子”:我让张旭龙拍这些照片是艺术活动,不是沽名钓誉,更不是出卖色相。然而,汤加丽没高兴几天,张旭龙的第二场官司则令她惴惴不安。
紧接着,张旭龙将人民美术出版社推到被告席。张旭龙提出,《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共收录图片144幅,其中136幅是他拍摄的,但该书署名为“汤加丽”著,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书中39幅照片侵犯了他作品的完整权。其中有9幅系人体的部分裁切,27幅将张旭龙设计的背景和道具剪裁;出版社未向他支付任何报酬。官司一直打到北京市高院。
北京高院认为,张旭龙授权汤加丽出版这本书,作为汇编作品,这本书的著作权属于汤加丽。并且该书已在封面内侧折页处标明摄影作者为张旭龙,封底内侧载有张旭龙的简历,摄影作者的身份已得到体现。人民美术出版社发行这套写真集时,未经张旭龙同意,对享有著作权的39幅摄影作品的部分人体、背景及道具进行剪裁,超出了为版式整齐美观而进行边缘性裁切的限度,破坏了作品的构图和视觉效果,侵犯了保护上述作品完整权。鉴于张旭龙向汤加丽出具的授权书中未涉及到稿酬问题,出版社已向汤加丽支付了此书全部稿酬,且与张旭龙不存在出版合同关系,故张旭龙可另行向汤加丽主张付酬。据此,北京高院终审判决:人民美术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一书,在《中国摄影报》上刊登向张旭龙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张旭龙诉讼支出3802元。
这场官司虽说告的是出版社,但已向汤加丽逼近,因为涉及到稿费问题。汤加丽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果然,2003年11月,张旭龙掉转矛头,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汤加丽登报道歉,支付摄影稿酬206万元。接到《起诉书》副本后,汤加丽很难过。在她内心里非常感激张旭龙,因为是张旭龙让她认识并热爱上人体艺术,打开了另一扇艺术大门。但汤加丽百思不得其解:一对友好合作的事业伙伴什么事不能商量呢?为什么非要撕破脸皮对簿公堂不可?
就在这时,第二波唾沫浪涛汹涌而来,媒体和网络质疑这一系列官司是汤加丽和张旭龙联手策划的阴谋,目的是为了给《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集》造势。当张旭龙在第三场官司中将汤加丽推到被告席后,有人甚至骂他俩是“狗咬狗”。汤加丽有口莫辩,她感到自己快要疯了,甚至体会到精神病患者在崩溃前一刹那的感觉。
法院认为,汤加丽确实侵犯了张旭龙的作品完整权;另外,根据《著作权法》,双方虽未就报酬进行约定,汤加丽作为作品的使用人仍应向张旭龙支付报酬。2004年4月26日,法院判决汤加丽向张旭龙支付报酬1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汤加丽尊重法院的判决,她当时没有这么多现金,只能先拿出4万,看在过去良好的合作情份上,剩下的在一个月内凑齐再给,遭到张旭龙的拒绝。他要求法院立即强制执行,查封汤加丽的小车和工资,汤加丽精神受到极大刺激。
就在这时,有个男人在背后安慰并支持着汤加丽,他就是汤加丽的丈夫。
原来,汤加丽几次被卷入风口浪尖,不仅考验着这个阅历不深的女孩承受能力,也考验着她的爱情。汤加丽的老公是个军人,同时从事艺术工作。汤加丽非常感激老公在一浪又一浪的狂波巨澜中始终做她坚强的后盾。在拍摄裸体写真时,老公说:“只要你喜欢的事,就去做吧!”在万人唾骂中,老公将汤加丽揽在怀里:“别怕,天塌下来,我俩一起扛着!”在恩怨纠葛的诉讼中,老公为受伤的汤加丽愤愤不平、因为这本书汤加丽获得l7万元的版税,拍摄道具费用花了2万,除去个人所得税,还剩下12万元,然后赔偿给摄影师10万,再加上这两年来生活费用、打官司开支等,早就亏大本。一直低调的老公忍不住几次欲站出来为汤加丽说句公道话,被汤加丽婉言劝阻,她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伴侣和家庭卷入是是非非。
2004年2月21日,丈夫陪着郁闷的汤加丽出来散心。当他俩来到北京劳动大厦大厅礼品部时,货柜上摆放的两本书让他瞠目结舌!
原来,就在张旭龙状告汤加丽的同时,他通过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了两套摄影作品,一套是《汤加丽人体写真看见记忆》上、下精装本,还有一套是《中国首位艺员人体魅力摄影看见记忆》上、下简装本。张旭龙一方面贼喊捉贼地状告汤加丽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另一方面私下里偷偷将汤加丽的裸照拿出来出书赚钱。汤加丽和丈夫愤怒了!当即请来北京市第二公证处的公证员观察和记录了买书的全过程。
汤加丽情绪激动,写下一份题为《兔子为什么也咬人》的长达万余字的心情独白,最后在丈夫的支持下,2004年9月,沉默了许久的汤加丽反戈一击,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张旭龙告上同一法院,吉林美术出版社也被列为共同被告。汤加丽要求侵权方在《中国摄影家》杂志刊登致歉声明,赔偿51万元。
在成长代价中找回自信
在漫长的等待中,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中旬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张旭龙与汤加丽签订过3份《拍摄协议书》,但其中2份明确约定“拍摄照片可用于专业学刊的发表,但不能用于图书和其他载体。”张旭龙在两套图书中使用汤加丽肖像,超出了协议约定的使用范围,视为未经授权,法院判决停止这两套书的出版和销售,判令张旭龙赔偿因侵犯汤加丽肖像权经济损失30万元,并在《中国摄影家》杂志上向汤加丽赔礼道歉。吉林美术出版社承担连带责任。
听到自己一审胜诉的消息后,远在加拿大巡回演出的汤加丽流下眼泪,法律总算抚慰了她那颗饱受委屈的心。
由于张旭龙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1月上旬二审此案。然而,对于汤加丽来说,官司风波对她已经没有侵蚀力了,她的心境格外平静。
原来,近年来一系列的事件曾几度差点将汤加丽击挎,她泪流满面地问老公:“我没有做过亏心事,也从没招惹谁,风吹雨打的为啥偏偏都是我?”丈夫的一句话让她顿有所悟:“什么原因也没有,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一句成长的代价拂去了汤加丽心头上积淤已久的阴霾。经过风风雨雨的洗礼后,她发现天空一直是蓝的。“惊涛骇浪躲不过,我的身体我做主。”汤加丽过去是一个脆弱甚至有些自卑的女孩,重新找回自信的汤加丽把人间繁杂喧器抛到脑后,全身心地投入到事业追求中。
她很快决定出版第二本人体写真集。有趣的是,她的母亲这时也转变了观念:“乖女儿,你就破罐破摔吧!”汤加丽高兴地搂着妈妈脖子:“我爸的工作就交给您啦!”
第二次拍摄写真的制作班底全部都是女性,大家嘻嘻哈哈,气氛非常轻松。就在拍摄最后一张照片时,出现了重大意外事件,汤加丽被医生宣布成了“废人”。
那次汤加丽骑马拍摄裸体,那匹名贵的白马,突然扬蹄奔驰,汤加丽摔倒在地休克过去。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苏醒过来的汤加丽觉得腰像断了一样,拍片被诊断为腰椎骨折。汤加丽问医生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还能跳舞吗?”生的回答很含糊,医生悄悄告诉汤加丽的家人:“可能终身瘫痪,生不如死!”汤加丽从亲人们悲痛的气氛中感觉自己出了大问题。
接下来的一个半月里,汤加丽生活不能自理,洗澡、吃饭、大小便全都靠别人帮忙,连翻身也得靠人。令所有人深感惊讶的是,经历了写真、诉讼风波的汤加丽变得很坚强,在生死考验中竟没有流一滴眼泪。她甚至开玩笑安慰从合肥赶来照顾她的妈妈:“女儿吉人自有天相,老天爷怎么会忍心让我残废呢?”奇迹就这样发生了:汤加丽坚持锻炼,6周后就能下楼,8周后开始了自由活动。
“幸与不幸都是一笔财富。”汤加丽告诉记者,系列风波让她学会了大度与宽容,断骨事件让她深深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康复后的汤加丽迎来了第一个喜讯:她的第二本写真集一出版就卖出55000册。
出院后,蓄势待发的汤加丽出演电视剧《牡丹仙子》女一号,接着拍摄《女人不是水做的》、《隐私窗对窗》后来在《银鼠》中扮演温柔贤淑的邱夫人,在电影《龙凤智斗蟠龙坛》中饰小风。
汤加丽发现自己越来越年轻,浑身洋溢着动感的青春气息,有使不完的劲儿。她更钟爱于自己的舞蹈事业,她表演的俄罗斯舞蹈《假日里的年轻人》倾倒莫斯科,马来西亚舞蹈《青春的节奏》技压群芳……在世界各地穿梭演出,无论是温哥华,还是多伦多、卡尔加里,凡是汤加丽参加的演出,场场爆满。她将近百部世界民族经典舞蹈挥洒自如,赢得不同语言、不同肤色的观众好评如潮。
(责编:滑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