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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这决定了国家调控经济的主导地位。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导向是,以较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中心,努力增大综合经济效益、积极推动适度经济增长、不断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尽力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等四个目标为结合点和统一点;从而决定了必须通过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适度规模、高效有力”的优质服务型政府来实现。追求调控成效、社会效益显著和全体民众真正受益,应是优质服务型政府实行科学调控经济的重要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