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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自1975年以来,我们用212医院药局研制的抗痢1号短程治疗急性细菌性痢疾1,510例,用其它抗痢药治疗1,572例作对照,现将疗效观察报告如下。观察方法一、诊断标准:按1973年总后勤部卫生部颁发的《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二、病例选择:每年6、7、8月份住院病人除符合《方案》规定的急性典型、非典型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诊断标准外,本文病例要求为起病不超过48小时,入院前未治疗或治疗不超过24小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