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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五册的文言文中,有几个文言词语的注释值得一议,今分述如下。
一、《庄暴见孟子》
文中有一句“今王田猎于此”,课本注曰:【田猎】打猎。田,通“畋”,打猎。
从这条注释看,将“田”解为“打猎”,是因为“田”通“畋”之故,而“畋”,才是“打猎”之义。
其实,情况并非如此。“田”本身就有“打猎”之义。试看:
1. 《汉语大词典》(第七册,第1270页)“田”的第⑥个义项:“狩猎。《易·恒》:‘田无禽。’王弼注:‘田,猎也。’《周书·窦炽传》:‘太祖田于渭北,令炽与晋公護分射走兔。’”
2. 《汉语大字典》(三卷本)(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中册第2524页“田”字条:“打猎。后作‘畋’。《字汇·田部》:‘田,取禽也。’……《诗·郑风·叔于田》:‘叔于田,巷无居人。’毛传:‘田,取禽也。’”
3. 《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年6月1版)第739页“田”字条:“打猎。《诗·郑风·叔于田》:‘叔于田,巷无居人。’《易·系辞下》:‘以田以渔。’在这个意义上后来写作‘畋’。”
以上诸例,均说明“田”本身就有“打猎”之义。
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收录商王打猎的卜辞中,“田”字有田猎和农田两个常用义。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是渔猎时代在前,农业时代在后。上古多草木,也多野兽,原始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当推打猎。而杂草丛生灌木繁茂的广阔平坦地带就成为很好的猎场。人们将其划分成若干区域,各部落在自己的区域内狩猎。这些被划分而成的猎场就是“田”,故而“田”的本义是打猎。刘赜先生说:“田之始义当为田猎。”[1]进入农业为主的时代以后,地势平坦的猎场,人们将其开垦成为农田。于是“田”字就有了“农田”之义。这两个意义的“田”字,在甲骨文中的写法本来是不一样的,前者写作田;后者写作囲,表示许多有界的田连成一片。后来,在甲骨文中,表示农田的“囲”字也多已简化,与田猎的“田”字混同,到周代的金文,两个“囲”字已经写成一样,只能凭文意来确定字义了。[2]蒋礼鸿先生对“田”字的这一情况有如是说:“有树谷之田字,有猎禽之田字,形同而非一字也。”“田即网也,田所以取鸟兽,因之凡取鸟兽皆曰田矣。”
可见,“田”的“打猎”义是其本义,并非是“田”字本没有“打猎”义而要靠通“畋” 之后才有的。同时,我们还知道,“田”的“打猎”义这个“田”后来写作“畋”了。而“畋”的本义是“平田”,即“整治田地,耕种”。《书·多方》:“今尔尚宅尔宅,畋尔田,尔曷不惠王熙天之命?”(——现在你们还住在你们的住处,整治你们的田地,你们为什么不顺从周王宣扬上帝的大命呢?)孔颖达疏:“治田谓之畋,犹捕鱼谓之渔,今人以营田求食谓之畋食,即此畋。”
可见,课本的这条注释是有所不妥的,拟改为:
【田猎】打猎。田,打猎,这个意义的“田”后来写作“畋”。
二、《孟子见梁襄王》
课本对文中的“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这两句话分别作了这样的注释:
【望之不似人君】远远望去不像个国君的样子。【就之而不见所畏焉】走近他,看不见有什么可敬畏的。意思是没有威严的仪表。就,接近、走近。
《教师教学用书》将这两句译为:“(梁襄王)远远看上去不像个国君的样子,走近他也看不到有什么使人敬畏的地方。”
显然,课本注释与《教师教学用书》均不认为“望之不似人君”的“之”是个代词,是有实在意义的,而都把它当作是个助词,没有实在意义;所以都没有将这个“之”的意义落实。而对“就之而不见所畏焉”的“之”均落实为“他”,指代梁襄王。
这样的处理是不对的。其实,这两处“之”均是代词,都代指梁襄王。
“望”是个及物动词,它后面经常带宾语,构成动宾短语。如:
1. 《曹操《收田租令》:“欲望百姓亲附。”(——想盼望老百姓依附)
2. 《左传·庄公十年》:“登轼而望之。”(——登上车前横木望齐军。)
3. 《论语·子张》:“子夏曰:‘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子夏说:“君子有三种变化,远望他神态庄严,接近他温和可亲,听他的说话严厉不苟。”)
这些例句中,紧靠在“望”后面的均是代词或名词,都作为“望”的宾语。准此,“望之不似人君”的“之”当是代词无疑。课本的那条注释中和《教师教学用书》的那条译文里应该把“之”所指代的内容加以落实。
三、《齐人有一妻一妾》
课文中有句“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对句中的“餍”课本的注释是:
【餍(yàn)】满足、饱食。
注“餍”为“满足、饱食”,如果脱离语境来看,是可以的,甚至是很正确的;但结合具体语境来看,这一注释是有不妥的。这个“餍”在课文中是不能解为“满足”的。
“餍”是“厭”后起字,它的本义是“饱”。王力先生在他主编的《古代汉语》(中华书局,1962年9月1版)(上册第一分册第133页)中对此词的词义作了详细的解释:
饱。《孟子·离娄下》:“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引申为满足。《左传·隐公元年》:“姜氏何餍之有?”《论语·述而》:“学而不厭。”又引申为讨厌、憎恶。……
《王力古汉语字典》把“餍”的词义明确地列为两条:①饱。用例就是“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及苏辙《宿净土寺》诗:“不知蝉味深,但取饥肠餍。”②满足。用例是《孟子·梁惠王上》:“苟为后义先利,不夺不餍。”译:假如先(私)利后(公)义,那(大夫)不夺走(国君的)产业是不会满足的。
可见,“餍”的“满足”义与“饱食”义是两个不同的义项,它们不能同时去注同一个“餍”的词义。确切地说,就是不能同时来注这个“必餍酒肉而后反”的“餍”。此处“餍”的词义应该注为“饱”、“饱食”才正确。
参考文献:
[1] 刘赜. 刘赜小学著作二种·初文述谊. 第66页.
[2] 参见何金松. 汉字文化解读.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7月1版第527页
一、《庄暴见孟子》
文中有一句“今王田猎于此”,课本注曰:【田猎】打猎。田,通“畋”,打猎。
从这条注释看,将“田”解为“打猎”,是因为“田”通“畋”之故,而“畋”,才是“打猎”之义。
其实,情况并非如此。“田”本身就有“打猎”之义。试看:
1. 《汉语大词典》(第七册,第1270页)“田”的第⑥个义项:“狩猎。《易·恒》:‘田无禽。’王弼注:‘田,猎也。’《周书·窦炽传》:‘太祖田于渭北,令炽与晋公護分射走兔。’”
2. 《汉语大字典》(三卷本)(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中册第2524页“田”字条:“打猎。后作‘畋’。《字汇·田部》:‘田,取禽也。’……《诗·郑风·叔于田》:‘叔于田,巷无居人。’毛传:‘田,取禽也。’”
3. 《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2000年6月1版)第739页“田”字条:“打猎。《诗·郑风·叔于田》:‘叔于田,巷无居人。’《易·系辞下》:‘以田以渔。’在这个意义上后来写作‘畋’。”
以上诸例,均说明“田”本身就有“打猎”之义。
在《殷墟甲骨刻辞类纂》收录商王打猎的卜辞中,“田”字有田猎和农田两个常用义。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是渔猎时代在前,农业时代在后。上古多草木,也多野兽,原始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当推打猎。而杂草丛生灌木繁茂的广阔平坦地带就成为很好的猎场。人们将其划分成若干区域,各部落在自己的区域内狩猎。这些被划分而成的猎场就是“田”,故而“田”的本义是打猎。刘赜先生说:“田之始义当为田猎。”[1]进入农业为主的时代以后,地势平坦的猎场,人们将其开垦成为农田。于是“田”字就有了“农田”之义。这两个意义的“田”字,在甲骨文中的写法本来是不一样的,前者写作田;后者写作囲,表示许多有界的田连成一片。后来,在甲骨文中,表示农田的“囲”字也多已简化,与田猎的“田”字混同,到周代的金文,两个“囲”字已经写成一样,只能凭文意来确定字义了。[2]蒋礼鸿先生对“田”字的这一情况有如是说:“有树谷之田字,有猎禽之田字,形同而非一字也。”“田即网也,田所以取鸟兽,因之凡取鸟兽皆曰田矣。”
可见,“田”的“打猎”义是其本义,并非是“田”字本没有“打猎”义而要靠通“畋” 之后才有的。同时,我们还知道,“田”的“打猎”义这个“田”后来写作“畋”了。而“畋”的本义是“平田”,即“整治田地,耕种”。《书·多方》:“今尔尚宅尔宅,畋尔田,尔曷不惠王熙天之命?”(——现在你们还住在你们的住处,整治你们的田地,你们为什么不顺从周王宣扬上帝的大命呢?)孔颖达疏:“治田谓之畋,犹捕鱼谓之渔,今人以营田求食谓之畋食,即此畋。”
可见,课本的这条注释是有所不妥的,拟改为:
【田猎】打猎。田,打猎,这个意义的“田”后来写作“畋”。
二、《孟子见梁襄王》
课本对文中的“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这两句话分别作了这样的注释:
【望之不似人君】远远望去不像个国君的样子。【就之而不见所畏焉】走近他,看不见有什么可敬畏的。意思是没有威严的仪表。就,接近、走近。
《教师教学用书》将这两句译为:“(梁襄王)远远看上去不像个国君的样子,走近他也看不到有什么使人敬畏的地方。”
显然,课本注释与《教师教学用书》均不认为“望之不似人君”的“之”是个代词,是有实在意义的,而都把它当作是个助词,没有实在意义;所以都没有将这个“之”的意义落实。而对“就之而不见所畏焉”的“之”均落实为“他”,指代梁襄王。
这样的处理是不对的。其实,这两处“之”均是代词,都代指梁襄王。
“望”是个及物动词,它后面经常带宾语,构成动宾短语。如:
1. 《曹操《收田租令》:“欲望百姓亲附。”(——想盼望老百姓依附)
2. 《左传·庄公十年》:“登轼而望之。”(——登上车前横木望齐军。)
3. 《论语·子张》:“子夏曰:‘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子夏说:“君子有三种变化,远望他神态庄严,接近他温和可亲,听他的说话严厉不苟。”)
这些例句中,紧靠在“望”后面的均是代词或名词,都作为“望”的宾语。准此,“望之不似人君”的“之”当是代词无疑。课本的那条注释中和《教师教学用书》的那条译文里应该把“之”所指代的内容加以落实。
三、《齐人有一妻一妾》
课文中有句“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对句中的“餍”课本的注释是:
【餍(yàn)】满足、饱食。
注“餍”为“满足、饱食”,如果脱离语境来看,是可以的,甚至是很正确的;但结合具体语境来看,这一注释是有不妥的。这个“餍”在课文中是不能解为“满足”的。
“餍”是“厭”后起字,它的本义是“饱”。王力先生在他主编的《古代汉语》(中华书局,1962年9月1版)(上册第一分册第133页)中对此词的词义作了详细的解释:
饱。《孟子·离娄下》:“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引申为满足。《左传·隐公元年》:“姜氏何餍之有?”《论语·述而》:“学而不厭。”又引申为讨厌、憎恶。……
《王力古汉语字典》把“餍”的词义明确地列为两条:①饱。用例就是“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及苏辙《宿净土寺》诗:“不知蝉味深,但取饥肠餍。”②满足。用例是《孟子·梁惠王上》:“苟为后义先利,不夺不餍。”译:假如先(私)利后(公)义,那(大夫)不夺走(国君的)产业是不会满足的。
可见,“餍”的“满足”义与“饱食”义是两个不同的义项,它们不能同时去注同一个“餍”的词义。确切地说,就是不能同时来注这个“必餍酒肉而后反”的“餍”。此处“餍”的词义应该注为“饱”、“饱食”才正确。
参考文献:
[1] 刘赜. 刘赜小学著作二种·初文述谊. 第66页.
[2] 参见何金松. 汉字文化解读. 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7月1版第5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