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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是国家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社会发展的核心,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然而,当前乡镇政府改革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因此,必须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转变职能 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行政体制和观念的影响
1、“抓什么”,头绪不清晰。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没有了“催粮催款”,少有了“刮宫引产”和“烧死人”,以往的主要工作突然消失了,许多乡镇干部认为肩上的担子轻了,无法跳出以往工作模式的桎梏,究竟该“抓什么”,难以理清思路。
2、“放下抓”,官架放不下。一些乡镇干部“官本位”观念还很浓、“衙门”思想还很重,总认为自己住的是“衙门”,吃的是“皇粮”,当的是“官”,比普通百姓要高人一等。在农村工作中,往往放不下“官架”,放不开手脚,不愿意直接面对农民,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
3、“怎么抓”,方法没创新。有的乡镇干部有抓好农业工作的愿望,但在“怎么抓”的上面,却是“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于是,工作方法简单、手段落后。
4、“怎样抓好”,角色没转变。许多乡镇干部有抓好农村工作的愿望,但往往是事与愿违,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型干部的角色没有转变。
(二)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
1、职能无限小。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乡镇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及财政、民政、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管理的职权职能。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乡镇政府的许多行业部门脱钩上挂,乡镇政府的職能逐步弱化,管理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及财政、民政、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职能基本落空,乡镇管理职能的明显弱化,使乡镇职能处于一个“空架子”的状态。
2、管理难度大。职能“轮空”了的乡镇政府,没有了多少管理职能,其“人事权”和“威信”也相应的大打折扣,使乡镇政府对各个部门和所在行政区域的各个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3、责任处处有。一个乡镇的群众,无论遇到什么矛盾问题,无论事情的大小巨细,无论该不该乡镇负责解决,无论乡镇能不能够解决,往往首先要找的对象就是乡镇政府。特别是有的职能部门把权力上收后,矛盾和责任却也不例外地下推给乡镇政府。
4、利益无处占。责任和财权不统一。在利益面前,乡镇政府常常是不但有利得不到,而且自己还要倒贴,正如有的干部所描述的那样:“麻雀儿跟到蝙蝠飞——熬干夜”。
(三)乡镇政府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1、文化水平不高。乡镇工作运行得好与坏,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乡镇工作队伍。但乡镇政府的工作队伍素质却比较低,首先表现在文化水平不高。在乡镇干部职工中中专及以下人员多、招聘人员多,即使是近几年分配的大学生也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他们常常出现对政策的精髓理解不透彻,对政策的精神说不清道不明。
2、专业技术不强。目前,农民非常需要的就是农业生产技术。但,这对乡镇政府来说,却比较紧缺,科技服务队伍没有形成,与现代农业不相适应,与老百姓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
(一)由行政管理型向引导服务型转变
新时期,乡镇工作的重点应该转移到抓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抓服务方便人民群众、抓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上,过去那种指令性、强制性行政管理模式必须转向引导型、示范型、协调型的服务工作模式,乡镇干部的工作也要由“要”字型转向“帮”字型和“带”字型。
(二)由计划干预型向市场调节型转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成为现代经济的主体。加快乡镇职能转变,就是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跳出过去传统的农村工作领导模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向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方向转变。
(三)由“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
在推进乡镇职能转变过程中,对一些不宜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逐步交由群众或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变过去的直接管理经济为间接管理。通过培植市场主体、组建产业协会、完善产业服务体系等方式,加快乡镇角色转换,逐步让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协会组织担当经济发展的主角,使乡镇工作从大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乡镇政府角色的本位回归。
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
(一)建立以服务型为导向的绩效考评机制,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就必须改革压力型的行政体制,使乡镇承担起领导农村社会发展的重任。要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改革压力型体制,建设一种灵活性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级政府相协调、互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新局面,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扩大公民参与,完善考核机制。加大引入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力度,了解公众需求、征求公众意见,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对乡镇政府的考核重点要突出对“为农服务”绩效的考核,同时乡镇政府应实现决策与执行的法治化、人本化。通过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帮助乡镇政府查漏补缺,明确责任,提高办事的效率。
(二)改革不合理的财政体制,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财力支持
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县对乡镇财政的监管,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口着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把现行成功的对县乡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加强乡镇财源建设,扶持本地的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尽快解决各地乡镇财政赤字和债务问题,增强乡镇政府的财政实力。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严格遵循“权随事走,财由事定”的原则,明确进行县与乡镇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划分,理顺县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促使二者关系走向规范化、法治化,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
(三)建构新型公共服务机制,实行市场、社会与政府的共同治理
乡镇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允许和鼓励市场主体及其他社会主体通过竞争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推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培育社会,通过社会自治的力量解决社会自身的问题,积极鼓励、承认、支持和推动农民成立经济合作组织等社会组织,引导农民或民间企业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形成市场、社会、政府共生、互补、合作的现代治理体制。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新时期乡镇政府改革指明了方向,也赋予了乡镇政府新的职能。要求乡镇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完成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蜕变,使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完善基层民主方面有所作为,打造一级服务型法制政府。只有这样,乡镇基层政权才能成为党和政府形象的直接体现者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者,才能肩负起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
转变职能 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统行政体制和观念的影响
1、“抓什么”,头绪不清晰。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没有了“催粮催款”,少有了“刮宫引产”和“烧死人”,以往的主要工作突然消失了,许多乡镇干部认为肩上的担子轻了,无法跳出以往工作模式的桎梏,究竟该“抓什么”,难以理清思路。
2、“放下抓”,官架放不下。一些乡镇干部“官本位”观念还很浓、“衙门”思想还很重,总认为自己住的是“衙门”,吃的是“皇粮”,当的是“官”,比普通百姓要高人一等。在农村工作中,往往放不下“官架”,放不开手脚,不愿意直接面对农民,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
3、“怎么抓”,方法没创新。有的乡镇干部有抓好农业工作的愿望,但在“怎么抓”的上面,却是“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于是,工作方法简单、手段落后。
4、“怎样抓好”,角色没转变。许多乡镇干部有抓好农村工作的愿望,但往往是事与愿违,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型干部的角色没有转变。
(二)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
1、职能无限小。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乡镇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及财政、民政、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管理的职权职能。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乡镇政府的许多行业部门脱钩上挂,乡镇政府的職能逐步弱化,管理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及财政、民政、治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职能基本落空,乡镇管理职能的明显弱化,使乡镇职能处于一个“空架子”的状态。
2、管理难度大。职能“轮空”了的乡镇政府,没有了多少管理职能,其“人事权”和“威信”也相应的大打折扣,使乡镇政府对各个部门和所在行政区域的各个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3、责任处处有。一个乡镇的群众,无论遇到什么矛盾问题,无论事情的大小巨细,无论该不该乡镇负责解决,无论乡镇能不能够解决,往往首先要找的对象就是乡镇政府。特别是有的职能部门把权力上收后,矛盾和责任却也不例外地下推给乡镇政府。
4、利益无处占。责任和财权不统一。在利益面前,乡镇政府常常是不但有利得不到,而且自己还要倒贴,正如有的干部所描述的那样:“麻雀儿跟到蝙蝠飞——熬干夜”。
(三)乡镇政府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1、文化水平不高。乡镇工作运行得好与坏,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乡镇工作队伍。但乡镇政府的工作队伍素质却比较低,首先表现在文化水平不高。在乡镇干部职工中中专及以下人员多、招聘人员多,即使是近几年分配的大学生也缺乏基层工作经验,他们常常出现对政策的精髓理解不透彻,对政策的精神说不清道不明。
2、专业技术不强。目前,农民非常需要的就是农业生产技术。但,这对乡镇政府来说,却比较紧缺,科技服务队伍没有形成,与现代农业不相适应,与老百姓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
(一)由行政管理型向引导服务型转变
新时期,乡镇工作的重点应该转移到抓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抓服务方便人民群众、抓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上,过去那种指令性、强制性行政管理模式必须转向引导型、示范型、协调型的服务工作模式,乡镇干部的工作也要由“要”字型转向“帮”字型和“带”字型。
(二)由计划干预型向市场调节型转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成为现代经济的主体。加快乡镇职能转变,就是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跳出过去传统的农村工作领导模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向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方向转变。
(三)由“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
在推进乡镇职能转变过程中,对一些不宜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逐步交由群众或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变过去的直接管理经济为间接管理。通过培植市场主体、组建产业协会、完善产业服务体系等方式,加快乡镇角色转换,逐步让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协会组织担当经济发展的主角,使乡镇工作从大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乡镇政府角色的本位回归。
三、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
(一)建立以服务型为导向的绩效考评机制,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就必须改革压力型的行政体制,使乡镇承担起领导农村社会发展的重任。要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改革压力型体制,建设一种灵活性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级政府相协调、互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新局面,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扩大公民参与,完善考核机制。加大引入公民参与政策制定的力度,了解公众需求、征求公众意见,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对乡镇政府的考核重点要突出对“为农服务”绩效的考核,同时乡镇政府应实现决策与执行的法治化、人本化。通过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帮助乡镇政府查漏补缺,明确责任,提高办事的效率。
(二)改革不合理的财政体制,为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供财力支持
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县对乡镇财政的监管,逐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口着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把现行成功的对县乡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加强乡镇财源建设,扶持本地的乡镇企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尽快解决各地乡镇财政赤字和债务问题,增强乡镇政府的财政实力。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严格遵循“权随事走,财由事定”的原则,明确进行县与乡镇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划分,理顺县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促使二者关系走向规范化、法治化,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
(三)建构新型公共服务机制,实行市场、社会与政府的共同治理
乡镇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允许和鼓励市场主体及其他社会主体通过竞争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推行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培育社会,通过社会自治的力量解决社会自身的问题,积极鼓励、承认、支持和推动农民成立经济合作组织等社会组织,引导农民或民间企业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形成市场、社会、政府共生、互补、合作的现代治理体制。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新时期乡镇政府改革指明了方向,也赋予了乡镇政府新的职能。要求乡镇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完成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蜕变,使乡镇政府在发展农村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完善基层民主方面有所作为,打造一级服务型法制政府。只有这样,乡镇基层政权才能成为党和政府形象的直接体现者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者,才能肩负起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