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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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展援助在六十多年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和系统的体系,本文从战略和政策框架、援助的管理、援助的领域、援助的渠道以及西方援助国之间的合作等几个方面来讨论西方发展援助的管理和实践,西方发展援助战略的完整性、援助管理重视本土化以及援助实施中重视和当地机构的合作等方面的做法,都值得中国借鉴和参考.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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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国际发展部(DFID)资助的中国国际发展研究网络(CIDRN)研究课题系列、挪威研究委员会资助的“援助有效性”课题以及农业部948研究课题“国外农业援助项目管理、监测与评估技术引进”(项目(2015-C10)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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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展援助在六十多年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和系统的体系,本文从战略和政策框架、援助的管理、援助的领域、援助的渠道以及西方援助国之间的合作等几个方面来讨论西方发展援助的管理和实践,西方发展援助战略的完整性、援助管理重视本土化以及援助实施中重视和当地机构的合作等方面的做法,都值得中国借鉴和参考.
其他文献
刑事补强证据规则的完善是刑事证据规则体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实践适用中,刑事补强证据规则不仅适用极少,且实践效果尚未达到其理论期许.主要存在压缩孤证不能定案规则的适用范围、适用方式为瑕疵证据补正规则所置换,以及刑事补强证据规则适用的印证化处理三个方面的功能异化.就此,应在厘清辅助证据、补强证据以及印证证据三者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将刑事补强证据规则的适用对象限定为九类证明力存疑的证据.明确补强证据的三个特性,将传闻证据等三类证据排除于补强证据的范围之外.同时,”以待证事实的重要性为主,以辩方是否提出质疑为
基于程序属性差异,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中心构建的刑事证据体系难以有效兼容刑事非讼程序,导致其证据体系面临理论研究导向不明,立法规范内容缺失,实践操作流程混乱等困境.刑事非讼程序证据体系具有证据形式种类丰富,证明对象指向多元,证明过程缺乏对抗,证明标准层次多样等特征.在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与刑事非讼证据体系二元分立的基本理念指导下,独立刑事非讼程序证据体系的构建一方面应当完善立法规范,增加刑事特别程序证据概括性规范与具体程序操作性规范.另一方面应当优化实践适用,拓展证据来源,创新证明形式,顺畅程序衔接.
为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认罪认罚前的证据知悉问题正为我国所关注.无独有偶,以辩诉交易普遍适用、错误定罪大量披露为背景,美国对认罪答辩前的证据开示问题也进行了持续性反思.近年来,美国各州陆续进行了大幅度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改革,由”封闭卷宗模式”逐步向”开放卷宗模式”转型,其中以纽约州2019年4月1日通过的《证据开示司法改革法案》最具代表性.以”早期及全面证据开示”理念为指导,纽约州立法确立了全面的主动开示、分阶段的早期开示、认罪答辩的特别开示,并设置了保护令程序等配套机制,这为我国构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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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立法并未明确指明私鉴定之性质,对私鉴定准用私文书证质证规则的理解与适用意见在理论上存在较多缺陷.传统学理视角下倾向于将私鉴定定性为民事证据,此种错误认知有其内在的逻辑矛盾,且限制了进一步探讨的空间与路径.实证研究表明,受立法和学理上的影响,证据定位导致私鉴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诸多适用弊端.为破解前述理论及实务困境,应当将私鉴定定性为诉讼主体所作的当事人陈述.私鉴定既是当事人事实主张的一部分,又是当事人顺应主张具体化要求的重要体现.此举不仅能够化解私鉴定与司法鉴定之间的冲突,还能够恰当地贴合司法解释规定而
强制医疗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针对精神障碍者触犯刑法而无刑事责任能力时采取的一种特别程序.具体实施过程中,法官对案件相关证据审查后可能驳回强制医疗申请,致精神障碍者重回社区.本文调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强制医疗申请被驳回的65起案例,结合本地司法部门访谈及实务案件调研,针对强制医疗申请被驳回,揭示了现状,分析了原因,并就完善刑事强制医疗审批程序提出了应对措施,以期提升侦查取证与证据审查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保障精神障碍者人权的基础上,降低精神障碍者再次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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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背景证据科学(Evidence Science),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研究证据采集、鉴定技术以及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之一般规律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体系。证据科学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和实现司法公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具有日益广阔的学术发展前景与公共服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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