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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完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是当前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任务。完善城镇养老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渠道予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途径之一。本文选择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制度为切入点,将灵活就业人员分层次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全覆盖,实现人人有所养的目标。
关键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C914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0.08.022
文章编号:1672-0407(2010)08-052-03收稿日期:2010—01—02
完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是当前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完善城镇养老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渠道予以完善。本文选择从建立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制度这一切入点入手,是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途径之一。
一、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四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未富先老。一般发达国家老龄化时,人均GDP多在2万—3万美元,而中国人均GDP才刚到5000美元左右,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03年中国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之比已达到3:1,预计到2010年,城镇退休人员将达到7000万人。2020年,将超过1亿人,在2030年中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到2050年,每4个人中就会有1位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必然对现行的现收现付制产生巨大压力。举例来说,目前中国抚养比是34%,按照60%的养老金替代率,测算出来的缴费率是20.4%;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假设抚养比增至100%,替代率维持60%不变,缴费率将高达60.0%,这是完全不可行的[1]。
二是养老金缺口加大。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养老保险。在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已经从1998年的100多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00亿元左右。
三是城镇化。未来十几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将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由此带来的首先是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日益增加的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四是就业方式多样化。多种形式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业人员中已占很大比重,需要针对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强、管理分散、收入不稳定等特点,研究制定相适应的参保缴费和管理办法[2]。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为切入点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选择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为切入点来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日益庞大,但养老保险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随着城镇化进程速度的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迫切需要得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群体逐渐庞大,如果不及时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则容易产生社会问题。二是,我国养老金缺口不断加大,需要扩大覆盖面增加养老金收入。随着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趋势,当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需要继续扩大,使更多人的养老权益得到保障。再者,我国养老金缺口不断增大,需要采取扩大覆盖面,增加养老金收入这一方式进行控制。
那么综合考虑上述两个原因,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社会化养老是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一条必然途径。所以,本文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为切入点来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原则
(一)紧密结合“多层次、广覆盖、低费率、可持续”原则
完善城镇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当前所保障人群收入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障水平具有刚性特点,再加上我国经济水平负担能力有限,所以要在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阶段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必须以这十二字方针为指导方向。
(二)科学发展与引导原则
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彻到实际当中,做到科学合理的引导,实现长远发展。城市应该根据自身的产业特点和城市规模,进行科学的发展定位,并依次吸引相应的人才,最终做到对人才的合理引流,避免人才盲目扎堆,造成人才浪费和城市的发展延迟。要做到这一点,城市可以通过发挥社会保障的杠杆作用,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吸引人才自动分流,将不同的人才分流到相应的养老制度当中。
(三)服务于就业原则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近几年,就业难度加大。严峻的就业形势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难度,尤其是对中低层灵活就业劳动者而言。企业可能会因为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金而增加成本所以拒绝雇佣他们,而灵活就业人员可能会为找到一份工作,而放弃养老金。服务于就业原则就是让所制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和企业能够获得双赢,为最终实现充分就业而服务。
(四)一体化原则
这里所讲的一体化原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实现全覆盖。灵活就业人员具有多层次性和复杂性。多层次性可理解为经济水平的多层次性,要将高端和低端的灵活就业者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就要使制度具有多层次性,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的参保需求。因此,应使所设计的制度兼有灵活性和规范性,能够将所有具有参保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社会养老中来,最终实现全覆盖。二是所设计的制度能够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城市和城乡间实现顺畅的转移接续,做到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关系能够随就业状态的变化而转移接续,并最终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
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不愿参加养老保险的原因有这样几点。一是缴费基数与缴费率较高,超出经济负担水平。二是对当前养老制度的不信任,担心现在所缴纳的保费在退休时得不到兑现。三是对养老保险制度不知或知之甚少。四是参保程序复杂或不知道到哪里参保。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保障养老金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六)保基本前提下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遵守大数法则,将规模日益庞大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当中,实现风险共担。有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因经济水平有限,无法承担较高缴费基数和缴费率,同时也有一部分人群收入较高,可以参与到城保体系中。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尊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意愿,将不同经济水平的人员分流到不同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做到公平与效率相对应。
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
基于养老保险一体化未来发展的趋势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主导思想是:建立具有过渡性的相对独立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体系。一是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性和其养老保险的差异性特殊要求。二是为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接轨,最终实现养老保险一体化做准备。
一元化进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如图1所示。首先,使制度具有灵活性和层次性,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养老体系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其次,将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可按月、季度、年缴费,在全国地区可携带转移接续。第三,调整相对合适的缴费基数、缴费率,降低统筹部分的基础养老金。第四,实施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通过对灵活就业人员实施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率和就业稳定性。
图1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要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就应当详细考虑到不同层次灵活就业人员在进入养老保险范畴时遇到的不同问题。例如,目前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仍然不完善,各种制度模式互不衔接;对于个体工商户群体,突出问题则为缴费负担重;对于中高端的自由职业者则没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此,本文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对养老所在地的选择与自身的经济状况,将灵活就业人员分为三大类,然后以一体化为指导思想,对这三类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险需求进行模式设计,最终实现养老保障的一体化发展,如表1所示。
表1 灵活就业人员分层次进入社会化养老的思路
第一类为有经济实力留城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其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这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实现一体化。
第二类为具有留城意愿但经济条件有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我们将其纳入到本文根据北京经验所设计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北京于2009年设计实施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依据全覆盖原则,本文借鉴北京经验,设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无法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此制度中。
第三类为选择回农村养老的农民工。在养老保险一体化发展进程中,我们把重点放在对回乡农民工在城镇养老保险关系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顺利衔接上,使回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能够得到顺畅的转移接续,实现人人有所养的目标。
五、一体化进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配套措施
(一)国家发行安全的养老保险金融产品
对于高端灵活就业者,可吸引、鼓励其购买国家发行的、安全的养老保险金融产品。由于高端灵活就业者例如自由职业者,缺乏企业劳动关系,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缺乏企业缴费,但如果自己缴纳企业部分的资金,经济负担又重,所以为鼓励个人自我保障,国家金融业可以发行低风险、周期较长、有收益回报的养老保险金融产品,例如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国家债券等。在已退休人群中,有一部分老年人储蓄较多或者储蓄不多但希望通过某种方式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更多养老收入,但目前我国又没有对口的金融产品可以提供。所以可以推出安全系数较高的养老保险基金或者国家债券等金融产品,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对口的投资渠道。这样既可以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扩大收入,又可提高养老保险水平。
(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首先, 设计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卡,使灵活就业人员不论在哪个城市、哪个企业,只办理一次社会保险登记,就可以不间断地对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接续和转移,从技术上保证灵活就业人员在各地的缴费最后都集中在领取地;其次,设计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查询系统,方便个人时刻获取账户转移、账户积累的相关信息,做到账户透明化运行;再次,将进一步开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全国管理办公系统,实现全国联网,确保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能实现跨地区特别是跨统筹地区的转移和接续。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增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在灵活就业人员密集的地方广泛开展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工具,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辐射作用向人们宣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目的,不断增强人们的社会养老意识,使灵活就业人员尤其是低端灵活就业人员认识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就是在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开通邮局缴费点
这一点主要针对低端灵活就业者而言。低端灵活就业者由于自身文化程度有限,不知道在哪里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对此可以开通邮局这一保险缴费点。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或按季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参考文献:
[1] 冼懿敏.企业年金将成为补充养老储蓄主渠道[DB/OL] .http://www.chinahrd.net,2008-12-5.
[2] 陈良.养老保险面临三大挑战: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DB/OL] .http://www.cnss.cn,2005-9-5.
[3]郑功成.实现全国统筹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既定目标[J].理论前沿,2008(18):12-15.
[4]尹蔚民.统筹城乡完善制度努力实现中国社会保障的科学发展[J].中国人才,2008(12):4-6.
[5]张伟兵.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究竟如何建设——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出台的方案谈起[J].中州学刊,2009(3):121-126.
[6]龚明.中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探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10):63-64.
[7]蔡小慎,张舒.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缺失与对策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8,24(8):20-22.
(责任编辑:秦一)
关键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中图分类号:C914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0.08.022
文章编号:1672-0407(2010)08-052-03收稿日期:2010—01—02
完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是当前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完善城镇养老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多个渠道予以完善。本文选择从建立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制度这一切入点入手,是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途径之一。
一、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四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未富先老。一般发达国家老龄化时,人均GDP多在2万—3万美元,而中国人均GDP才刚到5000美元左右,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03年中国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之比已达到3:1,预计到2010年,城镇退休人员将达到7000万人。2020年,将超过1亿人,在2030年中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到2050年,每4个人中就会有1位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必然对现行的现收现付制产生巨大压力。举例来说,目前中国抚养比是34%,按照60%的养老金替代率,测算出来的缴费率是20.4%;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假设抚养比增至100%,替代率维持60%不变,缴费率将高达60.0%,这是完全不可行的[1]。
二是养老金缺口加大。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养老保险。在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全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已经从1998年的100多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400亿元左右。
三是城镇化。未来十几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将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由此带来的首先是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日益增加的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
四是就业方式多样化。多种形式灵活就业人员在从业人员中已占很大比重,需要针对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强、管理分散、收入不稳定等特点,研究制定相适应的参保缴费和管理办法[2]。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为切入点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选择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为切入点来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日益庞大,但养老保险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随着城镇化进程速度的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趋势日益明显,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迫切需要得到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群体逐渐庞大,如果不及时保障其养老保险权益,则容易产生社会问题。二是,我国养老金缺口不断加大,需要扩大覆盖面增加养老金收入。随着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趋势,当前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需要继续扩大,使更多人的养老权益得到保障。再者,我国养老金缺口不断增大,需要采取扩大覆盖面,增加养老金收入这一方式进行控制。
那么综合考虑上述两个原因,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社会化养老是完善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一条必然途径。所以,本文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为切入点来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
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原则
(一)紧密结合“多层次、广覆盖、低费率、可持续”原则
完善城镇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当前所保障人群收入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障水平具有刚性特点,再加上我国经济水平负担能力有限,所以要在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阶段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必须以这十二字方针为指导方向。
(二)科学发展与引导原则
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彻到实际当中,做到科学合理的引导,实现长远发展。城市应该根据自身的产业特点和城市规模,进行科学的发展定位,并依次吸引相应的人才,最终做到对人才的合理引流,避免人才盲目扎堆,造成人才浪费和城市的发展延迟。要做到这一点,城市可以通过发挥社会保障的杠杆作用,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吸引人才自动分流,将不同的人才分流到相应的养老制度当中。
(三)服务于就业原则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近几年,就业难度加大。严峻的就业形势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难度,尤其是对中低层灵活就业劳动者而言。企业可能会因为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金而增加成本所以拒绝雇佣他们,而灵活就业人员可能会为找到一份工作,而放弃养老金。服务于就业原则就是让所制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和企业能够获得双赢,为最终实现充分就业而服务。
(四)一体化原则
这里所讲的一体化原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实现全覆盖。灵活就业人员具有多层次性和复杂性。多层次性可理解为经济水平的多层次性,要将高端和低端的灵活就业者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当中,就要使制度具有多层次性,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的参保需求。因此,应使所设计的制度兼有灵活性和规范性,能够将所有具有参保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社会养老中来,最终实现全覆盖。二是所设计的制度能够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城市和城乡间实现顺畅的转移接续,做到灵活就业者的养老保险关系能够随就业状态的变化而转移接续,并最终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
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不愿参加养老保险的原因有这样几点。一是缴费基数与缴费率较高,超出经济负担水平。二是对当前养老制度的不信任,担心现在所缴纳的保费在退休时得不到兑现。三是对养老保险制度不知或知之甚少。四是参保程序复杂或不知道到哪里参保。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保障养老金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六)保基本前提下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遵守大数法则,将规模日益庞大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当中,实现风险共担。有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因经济水平有限,无法承担较高缴费基数和缴费率,同时也有一部分人群收入较高,可以参与到城保体系中。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在保基本的前提下,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尊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意愿,将不同经济水平的人员分流到不同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做到公平与效率相对应。
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
基于养老保险一体化未来发展的趋势分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主导思想是:建立具有过渡性的相对独立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体系。一是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性和其养老保险的差异性特殊要求。二是为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接轨,最终实现养老保险一体化做准备。
一元化进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主要内容如图1所示。首先,使制度具有灵活性和层次性,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养老体系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其次,将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可按月、季度、年缴费,在全国地区可携带转移接续。第三,调整相对合适的缴费基数、缴费率,降低统筹部分的基础养老金。第四,实施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通过对灵活就业人员实施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率和就业稳定性。
图1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要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就应当详细考虑到不同层次灵活就业人员在进入养老保险范畴时遇到的不同问题。例如,目前农民工群体的养老保险仍然不完善,各种制度模式互不衔接;对于个体工商户群体,突出问题则为缴费负担重;对于中高端的自由职业者则没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此,本文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对养老所在地的选择与自身的经济状况,将灵活就业人员分为三大类,然后以一体化为指导思想,对这三类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险需求进行模式设计,最终实现养老保障的一体化发展,如表1所示。
表1 灵活就业人员分层次进入社会化养老的思路
第一类为有经济实力留城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其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这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实现一体化。
第二类为具有留城意愿但经济条件有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我们将其纳入到本文根据北京经验所设计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北京于2009年设计实施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依据全覆盖原则,本文借鉴北京经验,设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无法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此制度中。
第三类为选择回农村养老的农民工。在养老保险一体化发展进程中,我们把重点放在对回乡农民工在城镇养老保险关系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顺利衔接上,使回乡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能够得到顺畅的转移接续,实现人人有所养的目标。
五、一体化进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配套措施
(一)国家发行安全的养老保险金融产品
对于高端灵活就业者,可吸引、鼓励其购买国家发行的、安全的养老保险金融产品。由于高端灵活就业者例如自由职业者,缺乏企业劳动关系,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缺乏企业缴费,但如果自己缴纳企业部分的资金,经济负担又重,所以为鼓励个人自我保障,国家金融业可以发行低风险、周期较长、有收益回报的养老保险金融产品,例如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国家债券等。在已退休人群中,有一部分老年人储蓄较多或者储蓄不多但希望通过某种方式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更多养老收入,但目前我国又没有对口的金融产品可以提供。所以可以推出安全系数较高的养老保险基金或者国家债券等金融产品,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对口的投资渠道。这样既可以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扩大收入,又可提高养老保险水平。
(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首先, 设计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卡,使灵活就业人员不论在哪个城市、哪个企业,只办理一次社会保险登记,就可以不间断地对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接续和转移,从技术上保证灵活就业人员在各地的缴费最后都集中在领取地;其次,设计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查询系统,方便个人时刻获取账户转移、账户积累的相关信息,做到账户透明化运行;再次,将进一步开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全国管理办公系统,实现全国联网,确保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能实现跨地区特别是跨统筹地区的转移和接续。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增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在灵活就业人员密集的地方广泛开展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工具,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的辐射作用向人们宣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目的,不断增强人们的社会养老意识,使灵活就业人员尤其是低端灵活就业人员认识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就是在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开通邮局缴费点
这一点主要针对低端灵活就业者而言。低端灵活就业者由于自身文化程度有限,不知道在哪里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对此可以开通邮局这一保险缴费点。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或按季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参考文献:
[1] 冼懿敏.企业年金将成为补充养老储蓄主渠道[DB/OL] .http://www.chinahrd.net,2008-12-5.
[2] 陈良.养老保险面临三大挑战:人口老龄化、农村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DB/OL] .http://www.cnss.cn,2005-9-5.
[3]郑功成.实现全国统筹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既定目标[J].理论前沿,2008(18):12-15.
[4]尹蔚民.统筹城乡完善制度努力实现中国社会保障的科学发展[J].中国人才,2008(12):4-6.
[5]张伟兵.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究竟如何建设——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出台的方案谈起[J].中州学刊,2009(3):121-126.
[6]龚明.中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探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10):63-64.
[7]蔡小慎,张舒.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缺失与对策分析[J].改革与战略,2008,24(8):20-22.
(责任编辑:秦一)